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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旋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俊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0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795,620股,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5.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3,077,367.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6,922,628.75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1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0205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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