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情况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057,461.61元,计提盈余公积0元(累计计提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需计提),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02,057,461.61元,2021年末资本公积为256,745,312.36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06,271,980.28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9元(含税)。
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44,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回购最高价格48.9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5.79元/股,回购均价24.0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251,081.2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结合公司本年度已实施分红金额合并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情况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意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9元(含税),结合公司本年度已实施分红金额合并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90%。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