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2-035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暂未消除。
1、公司预计2021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000万元~-50,000万元。若经审计的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0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若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截至2022年4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17元/股,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市规则》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5、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
知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确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凭证,暂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根据《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将实施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确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凭证,暂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向河南华晶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
晶”)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公司与牛银萍、张志军、田园园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资金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法院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合计8,187.95万元;经梳理,判决材料显示公司起诉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事项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河南华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划扣资金金额22,339万元。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承诺在2021 年11月2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占用的资金暂未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30,526.95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留希先生因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全力督促郭留希先生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涉及诉讼案件25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约21.36亿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12月31日),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0.93%。
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完全解除。
因公司涉诉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但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涉诉案件情况暂无法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于2016年至2019年,分别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均为当年新增占用金额)137,331,793.14元、601,088,154.11元、2,162,085,250.84元、268,980,823.45元,占当年披露的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2.07%、8.79%、31.01%、14.92%;2016年至2019年,公司为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担保合计34笔,合计金额4,131,974,406.12元。目前公司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关于违规担保、河南华晶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中国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为准。
三、关于公司立案调查期间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郭留希先生、河南华晶及相关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另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董事会持续与相关方协商,敦促相关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对未经审议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2、近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2022年3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2100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87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为598,517.91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为575,426.4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5项,案件金额约为23,091.51万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