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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现场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四、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本公司监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议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后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合并后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将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公告。

六、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

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八、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王守聪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负责人2021年度绩效年薪及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回顾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诸多困难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加快落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有了显著提升,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9亿元,同比增加3.88亿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利润总额7.32亿元,同比减少2.55亿元,同比下降25.83%;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57亿元,同比减少1.33亿元,同比下降13.39%,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确认历史遗留的子公司仲裁案件违约赔偿金共

3.04亿元。资产负债率16.42%,较上年末下降0.51个百分点。

二、2021年回报股东情况

2021年,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元(含税)。

三、2021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审议并通过33项议案。每次会议议案的提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决议的形成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决议公告均已及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审议并通过12项议案。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方案,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公司全体董事均按相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在董事会上对董事会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1年共计发布临时公告54份、定期报告4份。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工作部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和投资者热线等载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了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与券商、基金公司及中小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得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 另外,公司重视防范内幕交易,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买卖股票规定。

四、对经理层的评价

2021年,公司经理层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一)农业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防“疫情”、抗“低温”、战“旱情”,持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黑土地保护,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公司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以持续提升,粮豆总产实现新突破。报告期内,16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3亿元,同比增加3.34亿元,增长

10.35%。实现利润总额11.38 亿元,同比增加 1.69 亿元,同比增长17.40%。重点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实现播种面积1042.9万亩,实现粮豆总产598.9万吨(近120亿斤),比去年增加5.4%,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丰”。全年种植优质水稻293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40%,种植高蛋白大豆77万亩,占大豆播种面积的63%。二是农业生产基础更加稳固。推进规模格田替代一般格田,全年完成格田改造98.53万亩;投资1.8亿元,大幅提升粮食管护、农机管护和生产服务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购置更新机械5728台套,实现区域内农机总动力32.93万千瓦,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9%。三是黑土耕地保护取得实效。制定《2021年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大秸秆覆盖及还田力度,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及离田综合利用100%;全面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应用侧深施肥比例达水稻面积51%,应用有机肥替代技术233万亩,应用绿色农药替代化学农药110万亩;在已有认证绿色(有机)基

础上,新增申报120.5万亩绿色食品认证,已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全年重点推广9个新品种,试验10项新技术,集成2套新模式,与中国水稻所、中国农大等10家科研单位和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开展研究课题28项,建立健全科技园区、管理区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三级科技推广体系,公司的科技创新、优化服务、成果转化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工业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工业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留守状态,收入以出租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521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416万元,同比增亏8,010万元。具体盈亏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22万元,同比增亏 250 万元,增亏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37万元、处置无法支付应付款同比减少45万元及留守人员社保费用同比增加42万元所致。二是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330万元,同比增亏 6,183 万元,增亏主要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3,325万元及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同比增加1,702万元所致。三是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4万元,同比增亏1,577万元,增亏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427万元及计提库存跌价准备73万元所致。

(三)经贸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2013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

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亚麻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实现利润总额-1,473万元,同比减少利润1,810万元,利润减少主要是由于计提应收青枫亚麻公司欠款坏账准备所致。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21万元,同比增加5,27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279万元,同比增亏28,394万元,增亏主要是由于确认与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开发涉诉(仲裁)案件违约赔偿金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理财及定期存款收益

1.31亿元,同比增加706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收益4,477万元,较上年同期5,633万元减少1,156万元;国债逆回购收益535万元,较上年同期663万元减少128万元;定期存款收益6,498万元,较上年同期6,051万元增加447万元;协定存款1,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43万元。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全球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全球农业需求侧趋势表现为总量增长放缓、对品质的要求仍在提升,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食品安全得到广泛关注。全球农业供给侧已经进入规模化经营阶段。“精准农业+生物农业”是全球农业主要发展趋势,数字农服技术成为产量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我国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国农业需求侧发展趋势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增长更快。粮食生产成本面临较大压力、与需求存在错配,高品质农产品缺乏、适度规模趋势明显,新型农业主体对农业科技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大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未来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生产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新型农业主体。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垦区两次“特指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为依托,遵照“科技为本、资本为用、管理为纲、协同为要”的经营方略,围绕科技上项目、围绕项目抓资本,围绕资本创效益,全面构建“农地运营+数字科技+资本运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一流高科技农业运营商和服务商,持续提高农业股份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工作展望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2022年董事会将继续推进经理层做好以下工作:

1.以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为引领,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建设全域绿色粮食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高端品牌专属基地。

2.以“双控一服务”和产地库建设为支撑,加快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创新,提升现代管理水平。 3.以外树形象、优环境为保障,全力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五是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

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一定变现的风险,公司也按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也非常重视清欠与清库工作。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欠款人的可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全。加快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紧密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水灾、霜冻、冰雹、

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较小。若2022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能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断提升灾情预警能力;加强病虫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全体监事均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对议案进行充分的审议,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变更的议案》。

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购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水泥晒场和农具停放场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凯湖分公司购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部分农业基础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针对公司内控管理的个别薄弱环节,监事会通过认真调研剖析,2021年12月22日,监事会向公司经理层送达了《关于加强参股企业管理的建议》,建议经理层组建参股企业风险排查摸底工作专班,对目前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主要风险因素进行详细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然后视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下一步应对措施。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披露的历次财务报告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工作规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部署,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深入地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定期检查和回访,查漏补缺,动态跟踪改进情况,有效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法

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二)坚持财务监督为核心,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三: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已于2022年3月28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四: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四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朱启臻、王吉恒、赵世君、郭丹。 1、朱启臻:历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2、王吉恒: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基础部教师、经济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3、赵世君:历任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团委书记,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执行院长,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兼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内核委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郭丹:历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
朱启臻7700
王吉恒7700
赵世君7700
郭 丹7700

作为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

委员。作为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朱启臻先生、王吉恒先生、赵世君先生、郭丹女士参加2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我们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均经过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0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七)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重视广大股东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和谐关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运作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合理、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严格按照回报规划

执行。根据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2021年5月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确保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

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

朱启臻、王吉恒、赵世君、郭丹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中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性

(一)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由于中审众环拥有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考虑业务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

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43,291,189.06元,减去按照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26,493,678.37元之后,2021年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716,797,510.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6,418,558.63元,减去派发2020年度现金分红711,071,963.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2,144,105.7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11,071,963.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2.93%。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2年度预算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一、主要预算指标

2022年合并报表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9.2亿元,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2亿元。

二、主要经营措施

(一)以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为引领,推动农业实现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启水田格田化改造,全力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建设高标准种子繁育基地。二是建设全域绿色粮食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高端品牌专属基地。三是探索农业固碳减排孵化碳汇产业,发展农业+新能源碳汇产业,培育土壤固碳开发保护性耕作碳汇产业,通过技术创新集成,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业固碳能力。

(二)以“双控一服务”和产地库建设为支撑,加快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探索推行旱田“六统一”生产管理模式和旱田联合体经营模式。二是整合资源优化产地库布局,构建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的粮食全产业链体系。

(三)以科技创新、资本运营和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释放企业发展新动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打造企业核心竞

争力。二是强化资本运营,激发企业发展动能。三是深化体制改革,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四)切实提升企业运营质量,进一步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强化风险管理,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四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依法治企和信访稳定工作。

三、预算调整和执行

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在保证完成公司总体利润指标的前提下,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公司、子公司及分子公司间的预算进行调整。在下年度预算未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前,参照本年度预算指标执行。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1年 预计金额2021年 实际金额额度 结余
购买 商品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59,58058,722858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2208,616-1,396
合计66,80067,338-538
销售 商品农产品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农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55052030
接受 劳务通信服务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00575125
保险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5,7505,119631
航化服务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6003,773827
工程施工、供水供暖等劳务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200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农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3001,627673
小计2,5001,627873
合计13,55011,0942,456
提供 劳务保险协办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6001028-428
其他服务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62-62
合计6001,090-490
总计81,50080,0421,458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比年初预计金额减

少的主要原因为受自然条件影响航化面积下降,向关联方采购的农药和航化作业服务减少形成。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2年 预计金额2021年 实际金额
购买 商品化肥、农药、油料等物资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108,00058,722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2,8002,071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7,8006,213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500332
合计11,910067,338
销售 商品农产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4,800520
接受 劳务通信服务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00575
农业保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5,8004,158
其他保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300961
航化服务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8003,773
道路维修服务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0813
物业、供水供暖等劳务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1,400814
合计16,00011,094
提供 劳务保险协办 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0501,028
其他服务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15062
合计1,2001,090
总计141,10080,042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多年自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的肥料,质量优、性

价比高,农户采购肥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形成;二是公司利用产地优势经营绿色、有机农产品,部分产品借助集团关联企业渠道快速打开市场;三是公司根据农户调查航化意向,航化面积较上年增加,预计向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的农药和航化作业服务增加形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涛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64 号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黑龙江省双峰农场经营范围:农业生产托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种植、肥料、农机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杀鼠剂、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农业机械及配件、润滑油(小包装);农机售后服务;数字交易平台建设与推广。

3.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翠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0栋1-5轴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

化肥、农药(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有机肥、微生物肥、复混肥、农用薄膜、植物调节剂、农用工具;贸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机械维修。

4.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勇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主要股东: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700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变性乙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润滑油、石油产品;食品经营(批发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酒、饮料、谷物、豆及薯类、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及进出口:日用品、烟草制品、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汽车零配件、农机、五金产品、汽车饰品、农膜、建材、燃油添加剂;仓储、租赁服务;经销化肥;危险品运输(3类);企业管理服务;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便利店零售及其他综合零售(食品经营(包括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零售:日用品、压缩天然气、烟草制品、食品经营(谷物、豆及薯类、米、面制品及食用油、酒、饮料)、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汽车零配件、农机、五金产品、汽车饰品、农膜、建材、燃油添加剂,开展广告发布、彩票、机构商务代理,汽车养护,快递代收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水陆货物运输。

5.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江畔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广山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建三江八五九农场工业园区内八五九制米厂办公楼

经营范围:米、面制品及食用油,农副食品,畜牧渔业饲料,煤炭及制品,建筑工程机械,建材,五金产品销售;

粮食仓储、收购及销售;装卸搬运;谷物磨制;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稻谷、小麦、玉米种植(种子生产除外);淡水鱼养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禁止投资除外);林木育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除外);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金融业务除外)。

6.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允海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

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

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7.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鹏注册资本:人民币2,254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建三江八五九农场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野生水陆生动物饲养繁殖、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禁止的除外)、服务业、粮食收购(大豆、小麦)、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农业观光、景区管理;机械设备、房屋、场地租赁。谷物磨制、粮食销售。

8.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王喜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9.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曙华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经营范围: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个人娱乐飞行;其他类: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通用航空货运、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

10.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健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5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路广场街经营范围: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保险代理业务;食品销售一般项目:

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糖料作物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

植;中草药种植;草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林业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粮油仓储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国内贸易代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负责人2021年度绩效年薪及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相关指标说明,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19-2021年任期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薪酬兑现情况确认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428分;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224分;

3.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0.284分;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0.20分;

5.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20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1.34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管理办法》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1-1.5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0.5,即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84。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375分;

2.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0.225分;

3.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12分;

4.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0.15分;

5.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0.6分。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项考核指标总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47。

(三)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中规定,以基本年薪作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即:2021年度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1.84×1.47。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

二、2019-2021年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情况

(一)任期激励考核提取比例

1.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与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的比值指标提取比例为0.12;

2.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指标提取比例为0.18。

激励收入提取比例为两项任期考核评价指标提取比例之和,任期激励提取比例为0.3。

(二)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任期激励收入兑现与任期两项考核评价指标挂钩,为两项考核指标提取比例之和,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提取比

例,即:2019-2021年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0.3。监事会主席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75%确定。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分3年平均支付。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十:

关于修改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公司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目标,充分调动激发公司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对现行的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为稳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加大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考核力度,并根据集团建议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作差异化指标进行优化。拟将考核目标值从1%提高至5%,“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分值=(审计认定的净资产收益率÷1%)×10%”调整为:“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分值 =(审计认定的净资产收益率÷5%)×10%”。

二、调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比例

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薪酬水平,根据中央、省、集团关于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规定,副职负责人年薪可按主要负责人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并结合集团

多数企业及农业分公司副职负责人年薪按主要负责人年薪的0.8倍确定的情况。拟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调整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80%。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订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则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22-202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2-2024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7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7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发生亏损且未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2.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3.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既定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六)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十二:

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等情况进行预计。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四)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产品范围包括: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类凭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五)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

年。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执行,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每笔理财业务均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 (三)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经理机构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四)中介机构及公司法律、内审等部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审核、审计和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核实。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开展理财业务尽职调查(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开展安生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公司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结构性存款470,000470,0004,683
2银行结构性存款160,000160,000
合计630,000470,0004,68316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1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4.3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4.7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16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140,000
总理财额度300,000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议案十三: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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