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4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17.09元/股,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陈卫星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总额341,8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