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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左梁先生、徐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届时,当选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以上人员自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五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汤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

保”)向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耐得环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安耐得环保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我们同意中油环保对安耐得环保提供总额为1,540.12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威”)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门绿威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左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律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香港民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职员,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财务总监处科员,广州市国资委董监事会工作处(法规处)副处长,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国创基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监,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时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广州工控资本平台整合第二临时负责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徐永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23日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任南通电机厂企业管理办公室管理专员、主任助理,三株公司南通分公司海门办事处主任,南通中宇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蜜玛服饰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南通宏图三胞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南通柔宝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6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兼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徐永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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