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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6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单独或共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威”或“被担保人”)提供相关担保额度9,000万元,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被担保人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经营发展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双水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委会新基头围双水发电厂(技改办公楼)第6层之一。

3、法定代表人:向前。

4、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污泥处理项目开发利用;污泥处理工程成套设备、相关产品研发及销售;环保设备、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环保建材产品研发及销售;污泥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8年2月26日。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10,227.896,657.44
净资产2,307.782,471.05
项目2021年1-12月 (未经审计)2020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1,799.400.00
净利润-163.27-107.61

9、股东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2651%
2深圳市绿能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0719.5%
3江门绿洲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512.5%
4江门市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1212%
5江门市北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05%
合计2,600100%

10、其他说明:江门绿威其他股东将就公司本次对江门绿威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概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1,427,6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65,426.24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16%和193.76%。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436,6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73%和363.67%。(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江门绿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其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江门绿威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门绿威提供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江门绿威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江门绿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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