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日收到邱小明先生、陈建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邱小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陈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邱小明先生、陈建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邱小明先生、陈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谨向邱小明先生、陈建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