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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6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为定期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丁晓琼女士、王竞达女士、邓学敏先生、郭建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现2021年度已顺利结束,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并编制了《2021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现2021年已顺利结束,公司总经理康耀伦先生总结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并编制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现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现2021年已顺利结束,公司总经理康耀伦先生总结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并编制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现向董事会进行汇报。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并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写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确保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由于公司2021年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2021年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回避表决。由于公司2021年在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3,000.00万元,已于2022年3月18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人民币4,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2021年在上海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00万元,将于2022年6月16日到期。现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2021年在上海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4,000.00万元,将于2022年6月16日到期。现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并视银行具体业务要求追加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2021年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00万元,将于2022年11月10日到期。现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并视银行具体业务要求追加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按照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相关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年度绩效奖金应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及其个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来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工作发生变动的,离任者和接任者以任免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19-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19-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对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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