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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6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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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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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2021年1月5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35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公司无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公司作为我国炭黑行业的知名大型企业,受益于我国炭黑行业目前的产业政策,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盈利能力方面的表现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炭黑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营业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受国内环保政策强制趋严和国内钢铁、焦化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虽然公司与大型原料油供应厂商保持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但是不排除因不能及时消化或转移因原材料涨价而增加的炭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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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的焦炉煤气全部由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对永祥煤焦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转而使用部分或全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30.33%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虽然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533.13万元、47,681.24万元、50,565.83万元和70,563.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7%、16.69%、21.15%和25.81%,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88%、96.68%、

96.83%和97.57%,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将面临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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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货的跌价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4,706.77万元、21,969.18万元、28,214.17万元和40,641.2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0%、15.44%、18.56%和24.98%。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

如果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还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九)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6号)文件,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014001090,有效期三年(2020年至2022年)。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本息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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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十一)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十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生产经营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十三)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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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十四)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已经作出相关承诺,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产生摊薄的即期回报进行填补。

(十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扩散。虽然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国内的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然而海外疫情仍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如若疫情短期内不能得到遏制,将对全球实体经济带来实质性影响。需求萎缩、经济动荡、市场恐慌都将带来产品销量、价格下降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及募投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的风险。

(十六)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美国、巴西、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双反”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下游客户轮胎企业的出口业务。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4.28%、11.66%、9.48%和11.92%。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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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现金分红条件及最低比例: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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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变,公司将继续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和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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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即公司以总股本基数333,329,25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3,332,313.75元(含税)。

2、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和实施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即公司以总股本基数375,438,464股,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017,538.56元(含税)。

3、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和实施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即公司以总股本基数375,438,464股,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1,912,263.89元(含税)。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除用于现金和股票分红外主要用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补充流动资金;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市场规模;加强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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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此外,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实施分红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正常的经营,包括为企业的发展而进行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拓展其他业务,或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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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3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3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7

目 录 ...... 12

第一节 释义 ...... 1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6

一、市场风险 ...... 36

二、经营风险 ...... 36

三、管理风险 ...... 38

四、财务风险 ...... 39

五、技术风险 ...... 41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1

七、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 42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5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5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5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7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 ...... 48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54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72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79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96

九、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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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十、公司境外经营的情况 ...... 104

十一、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情况 ...... 104

十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04

十三、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06

十四、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 109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11

十六、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114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15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15

二、关联交易情况 ...... 116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3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 12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2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34

四、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 135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36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53

三、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分析 ...... 166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68

五、重大事项说明 ...... 171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171

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172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7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7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 17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184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97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结论 ...... 197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9

一、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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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 209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210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 ...... 211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211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1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13

三、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 214

四、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 215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 21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17

七、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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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公司、公司、永东化工、永东股份、发行人、股份公司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永东有限山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用名“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
东方富海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炭黑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黑猫股份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稷山农商行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SUMITOMO、住友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关联方
永祥煤焦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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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银律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9月30日
《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专业术语
干法造粒是采用干法造粒机对炭黑进行造粒,粉状炭黑在滚动中,利用分子间范德华力的作用形成球状颗粒
湿法造粒是把粉状炭黑和适量的粘结剂水溶液在造粒机中混合,搅拌形成球状颗粒,再经干燥除去水分得到最终的粒状产品
DCS计算机DCS控制系统(Data Control System),炭黑生产的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
ASTM 标准ASTM 标准(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
N330、N326、N660、YD210等炭黑产品的系列型号
硬质炭黑用于胎面胶,又称胎面用炭黑,对橡胶有较好的补强作用,能显著提高胎面胶的强度,抗撕裂性能和耐磨性能等
软质炭黑用于胎体(轮胎的胎侧和内胎等)胶,又称胎体炭黑,主要起填充作用,其填充的胶料的硬度和生热较低、弹性较好,能显著改善胶料的粘弹性和耐屈挠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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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
乙烯焦油石油烃裂解制乙烯的副产油料,炭黑原料油
煤焦油煤高温干馏的产品之一,主要的炭黑原料油之一
煤焦油加工产品通过对煤焦油脱水、分馏,从而加工出的工业萘、蒽油、洗油等化工产品
蒽油由煤焦油加工而得,其芳烃含量达70-80%,是优质的炭黑原料油
洗油由煤焦油加工而得,主要用于煤气洗苯,配制防腐油、生产苊、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剂
针状焦是特殊结构的沥青焦,它具有各项异性、热膨胀系数小、比电阻小,含杂质少的优点,是制造超高功率电极的骨料
改质沥青由煤焦油加工而得,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生产预焙阳极块,也可作为电极粘结剂
苯酚钠焦油中酚类化合物与火碱反应生成的钠盐
工业萘、萘由煤焦油加工而得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减水剂、扩散剂,是生产合成树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表面活性剂、合居纤维、染料、医药和香料等的原料
焦化苯酚从煤焦油中提取出的苯酚,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也可作为溶剂使用
间对甲酚甲酚是对甲酚、间甲酚、邻甲酚三种同分异构体混合物的总称,甲酚混合物中邻甲酚的分离比较简单,通过传统的蒸馏法就可得到,而对甲酚、间甲酚由于沸点很接近,使得二者分离提纯困难
浸渍剂沥青以浸渍炭素制品,起到减少制品孔隙率和提高体积密度或达到不渗透目的的沥青。炭素制品浸渍一般使用煤沥青,也有使用石油沥青或合成树脂
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具有优良的耐磨性、抗屈挠性、抗氧化性、滚动阻力低的炭黑
高色素炭黑一种色素炭黑,粒径范围为9~17 nm,粒子细,黑度高,主要为涂料、油墨等着色用
高端制品炭黑性能更优良的制品炭黑,按用途主要有胶管、胶带、胶鞋、密封条、三角带等工业制品
苛化碳酸钠和石灰乳制氢氧化钠的过程
子午胎、子午线轮胎

胎体帘布层中从一个胎圈到另一个胎圈的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大体呈90°角排列的充气轮胎,与斜交胎相比,子午胎具有耐磨、节油并具有良好的缓冲性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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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性能特点
斜交胎相对于子午胎,斜交轮胎可以简单的称之为尼龙胎,随着子午胎的发展,斜交胎正在逐步淡出轮胎市场
KW千瓦,功率单位
MW兆瓦,功率单位
NM纳米,长度单位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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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719861645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002753
法定代表人:刘东杰
董事会秘书:张巍
成立时间:2000年5月20日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邮政编码:043205
电话号码:0359-5662069
传真号码:0359-5662095
互联网网址:www.sxydhg.com
电子信箱:zqb@sxydhg.com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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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申请。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4月8日至2028年4月7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3.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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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4月8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1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1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4月7日)止。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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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8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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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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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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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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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永东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永东股份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012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75,440,672股,其中不存在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799,83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57%。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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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B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可转债本息;

C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发行人股份;

D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E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F依照法律、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G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发行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发行人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D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

②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质权人代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质权人代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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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对变更、解聘质权人代理人作出决议;

⑥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⑦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

B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C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D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E确定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F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G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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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B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C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D本期可转债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E修订《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F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G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②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A债券发行人(即公司);

B质权人代理人;

C其他重要关联方。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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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29,389.3829,000.00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38,389.38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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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的预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含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四)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2021年1月5日,联合资信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联合资信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每年将对可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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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4日。

(六)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500.00
律师费43.00
审计及验资费38.00
资信评级费25.00
发行手续费4.00
信息披露费26.46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费用,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七)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22022年4月6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2022年4月7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2022年4月8日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T+12022年4月11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2022年4月1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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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2022年4月1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2022年4月1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杰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传真:0359-566209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崔学良、潘登

项目协办人:付佩文

经办人员:赵泽皓、李晓宇、赵麓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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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902667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闫鹏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号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经办律师:谈俊、王庭、张晓强联系电话:010-65876666传真:010-65876666-6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签字注册会计师:臧青海、陈艳红联系电话:010-68364878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万华伟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经办人员:任贵永、樊思联系电话:010-85679696传真:010-85679228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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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104

(七)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户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款账号:0200234509027300119

(八)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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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公司作为我国炭黑行业的知名大型企业,受益于我国炭黑行业目前的产业政策,在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盈利能力方面的表现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炭黑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炭黑行业总体形势是稳步向好,炭黑产量和销售量有所增长,生产规模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整体行业产能大于需求,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的竞争风险。同时,随着我国炭黑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并逐渐参与高端产品市场的竞争,一些国际炭黑企业也增加了对国内的投资,促使高端炭黑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若公司的生产工艺及研发水平不能满足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市场竞争力存在下降的可能性。

(三)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国内外市场上受到客户高度认可,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扩大现有产能,近几年在行业当中的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但如果公司在今后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产品销量萎缩,以及原有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营业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受国内环保政策强制趋严和国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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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焦化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虽然公司与大型原料油供应厂商保持较为稳定的供求关系,但是不排除因不能及时消化或转移因原材料涨价而增加的炭黑成本,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原料煤焦油的供应风险

煤焦油是焦化行业的副产品,产量约占焦炭产量的3%。根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的预测,全国焦炭产量将持续下降,因此煤焦油产量将趋于降低。同时,由于煤焦油加工技术的进步,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和针状焦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增多,煤焦油加工率将趋于提高,煤焦油可供量将趋于降低。因此原料油的供应紧张也将是长期的问题。虽然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但是如未来由于政策因素或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煤焦油价格剧烈波动或者公司无法维持低成本煤焦油的采购量,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净利润等多项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2015年3月,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对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未来不能达到国家对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原材料供应商可能出现限产或者停产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原材料供应风险。

(三)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的焦炉煤气全部由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对永祥煤焦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转而使用部分或全部采购价格相对较高的天然气等其他燃料,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国家环保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污染治理问题。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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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五)对下游相关行业的依赖风险

橡胶用炭黑主要用于生产轮胎,炭黑行业的发展与轮胎行业息息相关。近年来,受到国内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和全球轮胎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双重拉动,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从而带动了国内炭黑行业的发展。由于炭黑生产企业对轮胎行业依赖度相对较高,轮胎行业的波动将对炭黑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美国、巴西、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双反”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中国轮胎企业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面临着较高的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下游客户轮胎企业的出口业务。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4.28%、11.66%、9.48%和

11.92%。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扩散。虽然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国内的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然而海外疫情仍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如若疫情短期内不能得到遏制,将对全球实体经济带来实质性影响。需求萎缩、经济动荡、市场恐慌都将带来产品销量、价格下降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及募投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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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30.33%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虽然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优秀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产品结构的优化,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的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公司存在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完成,将增加对相应的管理、营销、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若公司在下一步发展过程中,不能进一步充实管理、营销、技术人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公司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且运行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效率降低,或者公司自身管理水平不能不断提高,可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0,533.13万元、47,681.24万元、50,565.83万元和70,563.9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7%、16.69%、21.15%和25.81%,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88%、96.68%、

96.83%和97.57%,公司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将面临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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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的跌价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4,706.77万元、21,969.18万元、28,214.17万元和40,641.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0%、15.44%、18.56%和24.98%。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各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

如果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于公司的波动,公司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还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6号)文件,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014001090,有效期三年(2020年至2022年)。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129.07万元、-20.29万元、329.28万元和76.92万元,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46%、-0.22%、

2.08%和0.29%,占比较小。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4.28%、11.66%、9.48%和11.92%,占比较小。公司进出口货物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若未来公司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增加、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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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资本充足率不足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如果稷山农商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发生减值,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五、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风险

随着行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断应用,对公司现有的专业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所在。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风险

公司结合产业链结构优势,通过技术积累与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换并成功研制出了导电炭黑等高附加值产品,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深化自身研发优势,延长产业链条,开发出具有更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系列产品。但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进度及新产品开发难以完全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排除存在公司的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的领先优势无法长期保持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如果出现行业政策调控、当地政府宏观调控、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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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战略意义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现有技术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有所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较小;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大幅增加,如果产品市场价格、市场容量、行业政策国家政策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则公司存在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炭黑产能持续扩大、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增特种炭黑产品、粗酚精制、浸渍沥青产品。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较大,且公司依靠销售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在行业内树立了品牌知名度,但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会增加公司炭黑产能,另一方面会新增特种炭黑、粗酚精制、浸渍沥青等新增产品,公司存在由于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环境变化、销售渠道变化等原因而导致的市场开拓的风险。

七、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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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三)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生产经营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四)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五)未设定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未设定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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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而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利息无法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已经作出相关承诺,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产生摊薄的即期回报进行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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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75,439,660.00元,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2,890,62435.40%
其中:高管锁定股132,890,62435.4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42,549,03664.60%
合计375,439,660100.0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限售情况
1刘东良境内自然人97,031,25025.84%部分限售条件股份
2刘东杰境内自然人63,281,25016.86%部分限售条件股份
3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6,881,3507.16%上市流通股份
4靳彩红境内自然人16,875,0004.49%部分限售条件股份
5刘山云境内自然人8,093,1342.16%上市流通股份
6刘东秀境内自然人6,750,0001.80%上市流通股份
7高永福境内自然人5,197,3681.38%上市流通股份
8刘东果境内自然人5,062,5001.35%上市流通股份
9刘东玉境内自然人5,062,5001.35%上市流通股份
10刘东梅境内自然人5,062,5001.35%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239,296,85263.74%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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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永东股份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9月2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综合通道西侧、河东街北侧经营范围: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生产专业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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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东杰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永东股份3,000.001,900.00100.00%
合计3,000.001,900.00100.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永东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始实质经营活动。

(2)基本财务状况

永东科技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847.67
净资产1,847.67
营业收入-
净利润-17.79

注:以上永东科技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和靳彩红,刘东良和靳彩红为夫妻关系。截至2021年9月30日,刘东良和靳彩红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1,39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3%。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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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有公司股份9,70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4%。刘东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长、永东科技董事长,现任永东股份董事,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靳彩红持有公司股份1,6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靳彩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7,0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共计62,265,32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17%,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其中62,265,326股用于2017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实际控制人靳彩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6,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共计13,437,44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9.63%,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其中13,437,448股用于2017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

除上述质押情况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其他质押的情况。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靳彩红

刘东良靳彩红

25.84%

25.84%4.49%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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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炭黑制品制造;轻油、洗油、萘、苯酚钠、煤焦沥青加工、销售。(限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9月29日);硫酸铵、酚钠盐、蒸汽加工、销售;针状焦、轻钙、碳酸钠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电力业务;尾气发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注:公司已于2021年9月26日获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受理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最新安全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发行人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公司先对煤焦油进行分离、精制,提取出工业萘、洗油、轻油等高附加值的煤焦油加工产品,然后将经提取后的煤焦油配制后作为炭黑原料油用于炭黑生产,煤焦油经提取、配制后,有利于提高炭黑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并满足不同炭黑品种的需要,打造煤焦油加工并联产炭黑的产业链结构。

公司重视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公司将炭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作为锅炉燃料,产生的蒸汽用于自备电厂发电,电力用于公司生产;将生活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后循环利用;在使用天然气作为清洁燃料的同时,大量使用附近焦化企业产生的焦炉煤气作为燃料,实现能源就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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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化工现有产业链条图

炭黑厂发电厂炭黑油煤焦油炭黑产品炭黑生产尾气用作燃料新鲜水发电厂冷却的循环水电力供应发电产生的蒸汽供应炭黑生产尾气用作干燥湿炭黑粒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应废渣(综合利用)废水(作为炭黑急冷水)发电尾气煤化尾气(处理后排放)煤化厂煤化厂污水炭黑厂污水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的煤化厂和炭黑厂的污水经过处理的煤化厂和炭黑厂的污水运营项目废弃物图例煤焦油加工产品(工业萘、蒽油、洗油等)煤气或天然气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及工业萘、轻油、洗油、改质沥青等煤焦油加工产品,主要应用于橡胶制品、电缆屏蔽材料、建筑材料等多个领域。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炭黑产品177,474.76158,407.61189,826.14186,833.83
其中:橡胶用炭黑170,247.25151,552.81182,275.55177,215.06
导电炭黑7,227.516,854.807,550.599,618.77
煤焦油加工产品94,960.2779,734.0395,586.9971,809.54
合计272,435.03238,141.64285,413.13258,643.37

注:公司色素炭黑产品包含于橡胶用炭黑分类中。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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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炭黑产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两部分,其中炭黑产品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生产的炭黑产品主要包括N100(包括N134等)、N200(包括N220、N234等)、N300(包括N326、N375、N339、N330等)系列为硬质炭黑,N500(包括N539、N550等)、N600(包括N650、N660等)、N700(包括N762、N774等)系列为软质炭黑。

煤焦油加工产品主要包括改质沥青、工业萘、轻油、洗油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种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炭黑产品177,474.7665.14%158,407.6166.52%189,826.1466.51%186,833.8372.24%
其中:橡胶用炭黑170,247.2562.49%151,552.8163.64%182,275.5563.86%177,215.0668.52%
导电炭黑7,227.512.65%6,854.802.88%7,550.592.65%9,618.773.72%
煤焦油加工产品94,960.2734.86%79,734.0333.48%95,586.9933.49%71,809.5427.76%
合计272,435.03100.00%238,141.64100.00%285,413.13100.00%258,643.37100.00%

注:公司色素炭黑产品包含于橡胶用炭黑分类中。

2、主要产品用途

(1)炭黑的用途

炭黑是碳元素的一种,以纳米级粒径、无定形碳形式存在,是有机物(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热分解而得的产物。炭黑是人类最早开发、应用和目前产量最大的纳米材料,被国际化学品领域列为二十五种基本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之一。炭黑工业对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以及提高民用生活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炭黑的主要成分是碳,其基本粒子尺寸在10-100nm之间,具有良好的橡胶补强、着色、导电或抗静电以及紫外线吸收功能。炭黑作为一种功能材料,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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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其他材料或制品一些特殊的使用性能,在许多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炭黑在粘度、着色力、分散性、光泽度及导电性等方面的性能会随着其结构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从而适用于不同的需求及环境。炭黑是橡胶补强填充剂,是仅次于生胶的第二位橡胶原材料,同时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抗静电剂或导电剂,广泛应用于塑料、化纤、油墨、涂料、电子元器件、皮革化工和干电池等很多行业,炭黑作为高纯碳材料还可以用于冶金及碳素材料行业中。炭黑按主要用途分类可分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和色素炭黑等,具体情况如下:

?橡胶用炭黑橡胶用炭黑分为轮胎用炭黑和其他橡胶用炭黑两种。炭黑作为生产橡胶的补强剂和填充剂,能提高橡胶的强度和耐磨性等物理性能,是橡胶加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轮胎用炭黑按炭黑填充轮胎胶料的性能分类,可分成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大类。硬质炭黑又称胎面炭黑,炭黑原生粒子的粒径一般为15nm到45nm之间,它们可以和橡胶分子形成有效的化学键,能显著提高胎面胶的强度、抗撕裂性能和耐磨性能,多用于轮胎的胎面胶。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100(包括N134等)、N200(包括N220、N234等)、N300(包括N326、N375、N339、N330等)系列为硬质炭黑。软质炭黑又称胎体炭黑,在橡胶中的补强效果较差,在很大程度上起填充作用,多用于轮胎的胎侧胶和内胎胶,炭黑原生粒子的粒径一般为45nm以上,最大可达100nm以上,能显著改善胶料的粘弹性、耐曲绕性并能起到填充作用。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500(包括N539、N550等)、N600(包括N650、N660等)、N700(包括N762、N774等)系列为软质炭黑。

?导电炭黑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其特点为粒径小,比表面积大且粗糙,结构高,表面洁净(化合物少)等。导电炭黑加入绝缘聚合物(塑料、橡胶)形成的导电网络临界浓度比一般炭黑大的多,电阻系数比一般炭黑小的多。导电炭黑的加入,使原本为绝缘物的塑料、橡胶体积电阻率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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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炭黑是半导体材料,具有较低的电阻率,能够使橡胶或塑料具有一定的导电性能,用于不同的导电或抗静电制品,目前,公司生产的导电炭黑主要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

?色素炭黑

色素炭黑是着色颜料用炭黑,按着色强度(或黑度)和粒子大小一般分为高色素炭黑、中色素炭黑、普通色素炭黑和低色素炭黑四种,主要由接触法和油炉法生产。色素炭黑的黑度直接与炭黑的粒径相关,粒径越小,其表面积愈大,炭黑的黑度越高。色素炭黑主要用于油墨、油漆等行业。

(2)煤焦油加工产品的用途

煤焦油是以芳香烃为主的有机混合物,含有1万多种化合物,可提取的约200余种。目前,有利用价值且经济合理的约50余种,煤焦油深加工工艺利用各组分沸点的不同,采用蒸馏、洗涤、精馏等物理及化学分离技术,将煤焦油中的各组分进行富集和分离,从而得到高纯度的馏分,然后进一步通过结晶、重结晶、精馏、萃取、氧化、缩聚、有机合成等精制技术,将高纯度的馏分加工成高附加值的有机化工产品。

煤焦油精深加工产品所获得的轻油、酚、萘、洗油、蒽油、沥青等系列产品是碳素、橡胶、工程塑料、合成纤维、染料、医药、农药、香料、电子材料、高分子树脂材料、新型炭材料等产品的重要原材料,是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重要补充,许多产品是石油化工中无法提取、合成的,而且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格局,煤化工发展势在必行。随着近年来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煤焦油加工产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得到了不断的开发和推广,煤焦油加工分离技术研发上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果,为煤焦油加工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煤焦油精深加工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此外,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产业链条优势明显,也是炭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通过对煤焦油的精制,提取出轻油、工业萘、洗油等部分化工产品后,剩余部分生产炭黑,既提高了煤焦油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也提高了炭黑产品的稳定性,同时为高品质特种炭黑的研发和生产奠定了基础。

主要煤焦油加工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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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油轻油是煤焦油切取170℃前的馏分,主要组分为苯及同系物。一般并入粗苯中加工,制取纯苯及甲苯。?酚油酚油是煤焦油蒸馏时切取的170-210℃的馏出物,主要组分是酚类、砒啶碱、古马隆和茚等,洗后用于制取古马隆-茚树脂,也可作为燃料油使用。?工业萘工业萘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染料中间体、医学卫生材料。在新兴精细化工行业中,还用来生产苯酐、萘酚、萘胺、扩散剂、减水剂、分散剂、2,6-二烷基萘、2,6-萘二甲酸、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H-酸等化工产品。

?洗油洗油馏分是煤焦油蒸馏中切割温度范围最宽的一个馏分,切割温度范围通常230-300℃,由二环和三环芳烃、杂环芳烃化合物构成,从洗油中还能分离得到萘、甲基萘、联苯、苊、芴等产品。洗油主要用于煤气洗苯,配制防腐油、生产苊、喹啉、联苯、吲哚、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剂。

?蒽油蒽油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制造。

?改质沥青改质沥青常温下为黑色固体,在一定的温度下凝固成很脆的具有贝壳状断口的固体,沥青组分大多数为三环以上的芳香族烃类,还有含氧、氮和硫等元素的杂环化合物和少量高分子炭素物质。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生产预焙阳极块,制造高功率电极棒,既可作为电极粘结剂,也可作为针状焦、浸渍剂沥青的原材料。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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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为炭黑行业制定政策和方针,协助组织对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检验和复审工作,并与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管理炭黑出口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是炭黑行业的自律机构,主要职能是:为协会会员服务;行业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助政府部门加强企业管理。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2014年2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绿色轮胎技术规范》,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这是我国首部绿色轮胎行业自律标准。炭黑行业将加速结构调整、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2014年3月,工信部颁布《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鼓励焦化企业采用装炉煤水分控制、配煤专家系统,干法、低水分、稳定熄焦,焦炉烟道气、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单孔炭化室压力单调,负压蒸馏,热管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焦炉煤气高效净化,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及其深加工,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合成氨、氢气、联产甲醇合成氨等工艺,煤焦油产品深加工,煤焦油加氢,低阶煤应用等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

2015年10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编制的《橡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中指出:“炭黑行业以淘汰落后、提高产业集中度为重点,淘汰技术装备落后、能耗高、排放超标、作业环境不环保的企业。通过绿色转型、品牌培育和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及优势企业的竞争力。“十三五”末,有5家企业进入世界炭黑前十强,2家企业进入五强,前5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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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企业占全国的80%。”2016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多联产和深度延伸的煤化工产业体系,推进焦化副产品达到三级以上深度加工,开发出更多品种、更高经济价值的精细化工产品;推进煤焦油加工延伸,开发电极沥青、沥青针状焦、沥青碳纤维,形成新型碳素纤维产业。

2016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等成熟试用技术。”2017年1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了《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对炭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规范,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产能的集中度,提升行业的盈利能力。2019年8月,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提出:

“鼓励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新建白炭黑(气相法除外)”列为限制类,“1.5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和“1.5万吨/年及以下的普通白炭黑”列为淘汰类。

2020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修订)》中提出:“酚油加工、洗油加工、煤沥青制备高端化学品(不含改制沥青)”为鼓励外商投资类项目。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炭黑产业国际竞争格局

炭黑产品的90%用于橡胶制品制造,其中67%用于轮胎。世界炭黑工业是随着汽车和轮胎工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世界炭黑需求量主要取决于轮胎和橡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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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而轮胎和橡胶的需求量又取决于汽车的需求量。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数据,2004年至2020年,世界炭黑产能由1,000万吨增长到1,705万吨,复合增长率为3.39%,炭黑总产量从将近1,200万吨稳步增长至1,350万吨,复合增长率2.3%,产能利用率维持在78%左右。全球炭黑产能按地域排名,亚太地区位列第一,产能占60%左右,北美排名第二,占约14%,俄罗斯和东欧诸国占约9%,居于第三,其后依次是西欧7国占约7%,中南美占约6%,非洲和中近东占约4%。全球炭黑产能按国家排名,前10大炭黑生产国排序为:中国、美国、印度、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泰国、埃及和德国。我国炭黑产能、产量在2005年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后一直保持领先。其中,2020年中国炭黑产能增加10.2万吨,增长率0.6%。截至2020年末,中国的炭黑产能已占世界产能的45.7%,美国是世界第二大炭黑生产国和消费国。

2020年全世界炭黑产能结构图

资料来源:《2020年中国炭黑年册》

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球炭黑总产能分别为1,665.6万吨、1,694.8万吨、1,705.0万吨,其中前十大炭黑企业的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62.4%、61.9%、61.7%;前三名炭黑企业产能之和分别占全球总产能的34.6%、3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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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世界主要炭黑企业产能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国别2020年产能 (万吨)占世界产能比例(%)
1卡博特(Cabot)美国220.913.0
2博拉(Birla)印度212.512.5
3欧励隆(Orion)德国134.67.9
4黑猫(Black Cat)中国106.56.2
5东海碳素(Tokai)日本93.75.5
6国际中橡(CSRC)中国台湾84.04.9
7欧姆斯克(OCG)俄罗斯56.53.3
8菲利普(PCBL)印度56.03.3
9山西安仑化工中国45.02.6
10河北龙星中国42.02.5
11东洋化学(OCI)韩国35.02.1
12山西永东化工中国34.02.0
12山东金能中国34.02.0
13雅罗斯拉夫斯基(Yaroslavsky)俄罗斯30.01.8
13山西三强中国30.01.8
小计1,214.771.2
其他公司490.328.8
世界炭黑产能总计1,705.0100.00

资料来源:《2020年中国炭黑年册》

近年来以中国、印度、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汽车市场产业发展迅速,得益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与新兴发展中国家持续增长的新车需求量,全球轮胎产业出现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2010年以来,世界汽车行业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10年世界汽车产量为7,770万辆,至2019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已经上升至9,178万辆,但近几年受全球经济影响,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放缓进入调整期,2019年汽车产量较2018年小幅下滑,2020年受到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全球汽车产销量总计7,803万辆,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量2,523万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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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正增长拐点或出现在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11年居世界第一,汽车在总保有量方面,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汽车总保有量突破2.81亿辆,国内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190辆,而目前发达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约500-800辆的水平,增长空间依然充足。此外,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2014年我国制定了《绿色轮胎技术规范》,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炭黑产业国内竞争格局

我国炭黑产业近几年稳步发展,炭黑产能平稳增长,炭黑产量逐年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行业龙头企业在炭黑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装置及关键设备效率方面,接近或者超过世界先进水平,但是行业总体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增速从两位数增速平稳回落至个位数的增长;国内炭黑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即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高端炭黑产品供给不足。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世界炭黑产业集中度明显高于国内炭黑行业,在国际上炭黑生产国通常只有少数几家炭黑生产企业,如美国只有5家炭黑企业下属18个工厂,日本有8家炭黑企业下属13个工厂,印度有5家炭黑企业下属8个工厂,美国和日本前五大企业产能占本国产能比重为98%和89%。截至2020年,我国炭黑分会会员企业共有74家,2011年我国年产10万吨以上的炭黑企业有9家,占到全国总产量的55%,2014年我国年产10万吨以上企业22家占全国总产能75.4%;2020年我国年产10万吨以上炭黑企业仍然是23家,占全国总产能

78.5%。总体来看,国内炭黑生产企业家数较多,生产规模较小,在低端、同质化的普通橡胶用炭黑上重复建设,导致国内炭黑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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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炭黑公司产能变化

序号单位名称2020年产能 (万吨)2019年产能 (万吨)
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106.5106
2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5757
3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4545
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40.5
5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434
6山东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34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30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824
9山东华东橡胶材料有限公司2624
10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2020
合计422.5414.5

2015年11月,中国橡胶业协会正式颁布了《中国橡胶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橡胶工业主要产品产量预测和规划目标;淘汰落后产能,限制低水平重复投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坚持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加强行业自律,培育品牌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炭黑生产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炭黑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及关键设备效率的持续提升,炭黑生产原料油使用的不断优化,环境保护设施日益增强,节能减排、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随着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炭黑工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趋势明显,国内炭黑企业,尤其是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的大型炭黑企业逐渐向上游发展。过去炭黑企业大多数是独立或单一的炭黑工厂,现在已经有炭黑企业逐渐变为焦化厂或煤焦油加工企业的相关连企业、或者自己具有煤焦油加工的能力,还有一些轮胎企业直接参与建设炭黑企业使炭黑企业成为轮胎企业的附属。目前大型炭黑企业正在通过新建或者并购的方式继续扩大其生产能力,从国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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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规律来看,我国炭黑行业产能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我国炭黑行业稳步发展,橡胶轮胎用炭黑产品质量提高迅速,逐渐缩短了和国外一流炭黑生产企业的差距,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由于我国的炭黑生产原料油的质量稳定性差,再加上生产企业之间的生产管理水平的差异,造成我国的炭黑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方面与国外先进的炭黑生产企业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国内炭黑产品同质化严重,加剧了市场竞争,国内大型炭黑生产企业愈发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一些高性能炭黑领域也逐渐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以导电炭黑产品为例,发行人导电炭黑试制并于2008年成功推向市场后,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类进口产品,打破了该类产品被国际炭黑生产企业垄断的局面。但总体而言,我国高端炭黑产业发展较慢,90%以上的特种炭黑来源于进口,进口炭黑的价格要高出普通炭黑价格的一倍以上,这也是我国炭黑行业“大而不强”的重要表现。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的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国外卡博特、科伦比恩、东海碳素等几大跨国炭黑公司,为了更多地占领高端市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纷纷投入大量的资金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产品改性处理和加入添加剂等方法,研究开发出许多功能化、专用化、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目前已经可以生产出高性能轮胎配套的高补强、高耐磨性和操纵性好的高性能炭黑品种。

综上所述,面对国外大型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现阶段我国炭黑行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竞争的阶段。在当前国内外经济下滑及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整个国内炭黑行业呈现出竞争不断加剧的趋势。从长远来看,炭黑行业仍然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炭黑分会预测2020年至2025年我国炭黑市场需求以

1.5%的低速缓慢增长至527万吨,但是对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及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满足不断提高的轮胎橡胶等制品的需求。

3、煤焦油加工产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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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焦油资源的高效利用逐渐引起更为广泛的重视。我国的煤焦油加工行业存在产能过剩、集中度低、规模小、技术单一、缺乏高附加值产品等特点,与国外深加工企业存在一定的差异,竞争优势较小。2016年开始,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及一系列环保、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煤焦油加工产能逐步淘汰,但开工率低、产能过剩的矛盾依然突出。

煤焦油是焦化行业的副产品,我国是焦炭生产大国,焦炭产量约占世界产量的三分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2020年我国焦炭产量为47,116.1万吨。其中山西是我国重要的焦炭产区,2020年山西省焦炭产量为10,493.7万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行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低技术水平、高能耗、高污染、恶性竞争的格局,未来的煤焦油工业正向产业链延伸、集中化、规模化、精细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方向发展。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炭黑行业主要企业其炭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2020年产量 (吨)市场占有率
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914,608.0016.04%
2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1,939.007.40%
3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420,000.007.37%
4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364,559.006.40%
5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40,342.005.97%
6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653.005.34%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0,109.004.56%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37,697.004.17%
9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53,375.002.69%
10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133,000.002.33%
合计3,550,282.0062.28%
全国炭黑总产量5,700,421.00100.00%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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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化工企业在产品工艺流程、品质控制和定制生产设备适用性等方面的技术水平都至关重要,在设备适用性、化学反应和工艺路线的确定及其过程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掌握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和积累。

由于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并利用炭黑尾气发电的产业链结构是相互作用的整体运行模式,该模式具有品种繁多、工艺复杂、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层出不穷等特点。从煤焦油提纯、萃取到炭黑的生产以及尾气发电各环节都要求技术工艺及装置设备具有较高的联动性和协调性,很多装置及设备需要进行定制或改造才能符合要求。满足上述条件需要有成熟的工艺、独特的配方和完善的检测手段,这些都需要企业通过多年的累积和反复的试验获得。

上述要素是本行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中大型反应炉的设计、反应炉温度控制、高温空气预热器的使用、生产过程的全自动化控制等环节均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需要具有成熟的生产经验和研发基础,从而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质及声誉壁垒

由于炭黑产品特有的属性和应用领域,下游产业对本类产品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具有非常高的要求,具备良好的经营记录以及商业信誉的炭黑生产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产品的质量、品质的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及综合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有可能会造成下游企业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下游企业往往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赖性,为了保障产品性能安全、稳定,下游企业通常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考察期也较长,一旦选定的供应商更换也较为谨慎。炭黑企业需经过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才可能与客户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认定模式及流程,以及基于长期合作形成的合作关系,对炭黑行业的新进入者构成了较强的资质壁垒。

3、资本壁垒

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及型号较多,各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需要根据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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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及需求变化的影响来相应调整。因此,企业需要借助部分设备的通用性,提供多系列的产品,以适应多样化的需求特征。本行业具有流程化生产的特点,对设备的先进性及运行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较大,需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投入。随着我国政府对环保、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精细化工行业在节能、环保等方面所需的投入越来越大。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不断升级,企业需要不断加大对研发、生产和营销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故对行业新进入者的资金实力要求也越来越高。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供应概述

截至2020年末,中国炭黑总产能827万吨,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地区,约占全国总产能的近80%。2018年以来,我国炭黑产能增速逐步放缓,2018年炭黑产能、产量分别为753万吨、572万吨,2019年炭黑产能、产量分别为769万吨、产量575万吨,2020年炭黑产能、产量分别为827万吨、570万吨,炭黑产能、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炭黑协会目前共有74家会员单位,产能超过10万吨的企业共计23家,占全国总产能的78.5%,全国产能前五炭黑企业产能占比

40.2%,2020年我国炭黑企业整体开工率约69%,存在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

我国炭黑的产能过剩主要是结构性过剩,即普通橡胶用炭黑产能过剩,而其他产品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性能色素炭黑、导电炭黑、高端汽车橡胶制品配件炭黑等产品产能还有欠缺。

在导电炭黑领域,随着国内导电炭黑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国产导电炭黑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部分中高压电力电缆屏蔽材料使用的导电炭黑已由国内企业提供,但在高压、超高压电缆屏蔽材料领域中基本依赖进口。

2、需求概述

(1)橡胶用炭黑需求概述

国内炭黑以橡胶用普通炭黑为主,主要应用于轮胎、橡胶制品等领域;也有一部分炭黑属于特种炭黑范畴,包括色素炭黑、导电炭黑、喷雾炭黑等等,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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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炭黑尽管产量相对比较小,但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用于涂料、塑料、导电制品等行业。由于橡胶用炭黑与轮胎行业存在较高的依存度,所以轮胎行业需求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橡胶用炭黑的需求。根据WIND统计,我国2020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3万辆和2,531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91%和1.79%,但中国汽车产销量仍连续十一年蝉联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37,200万辆,比2019年增加2,400万辆,增长6.90%;其中汽车保有量为28,100万辆,比2018年增加1,950万辆,增长7.46%。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汽车保有量创历史新高。在替换胎市场和配套胎市场双重驱动下,轮胎需求将保持稳定,从而带动炭黑行业的整体需求。

中国炭黑出口以低端品质炭黑为主,多出口到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等橡胶制造产业较为发达的周边东南亚国家;进口炭黑多以高端炭黑为主,主要来自于日本、美国。近年来,随着下游轮胎行业对节能环保要求日益增加,欧盟、美国和日本先后推行了轮胎标识的法规,要求降低轮胎阻力,降低汽车油耗,轮胎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升,新产品层出不穷,呈现出高性能化、节能环保的趋势。2014年我国制定了《绿色轮胎技术规范》,绿色轮胎具有低滚动阻力、低燃油消耗、出色的操纵稳定性、更短的制动距离、更好的耐磨性、可多次翻新等特性,绿色轮胎在生产全过程践行绿色制造理念,应用过程倡导绿色使用,对炭黑生产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随着国内轮胎制造厂商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未来若干年内,国内轮胎行业将通过研发扁平化、低噪声、低滚动阻力的节能、安全、环保绿色轮胎及市场需要的短缺品种,逐步占领轮胎市场制高点。受国内外大环境和行业自身结构性过剩等因素影响,我国轮胎产量增速放缓,轮胎行业企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循环,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变得愈发迫切。

(2)导电炭黑需求概述

导电炭黑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其中用量最大的是生产电缆屏蔽层的电缆内、外屏蔽材料领域。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电缆行业发展迅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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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期间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亿千瓦,达到2.7亿千瓦左右;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电缆的需求。随着电缆市场的发展,我国电缆用导电炭黑的需求将保持平稳快速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导电炭黑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部分中高压电力电缆屏蔽材料使用的导电炭黑已逐渐由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企业供给,但在高压、超高压电缆屏蔽材料领域中基本是向国际市场进行采购。

除电缆屏蔽材料领域外,导电炭黑还应用于塑料、电池、防静电管材、抗静电油箱、电子元件等领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及各行业的不断发展,导电炭黑的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未来导电炭黑市场需求将保持较快的发展趋势。

导电炭黑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主要性能及作用
电力电缆电力电缆的屏蔽材料,起屏蔽作用。
锂离子电池导电炭黑是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的重要添加剂,其作用是提高正极电活性材料涂层与集电体之间的电子传输,降低电极的界面接触电阻,起到去极化的作用。
超级电容器电极电容器是一种储蓄电能的器件,它可以避免电子仪器与设备因电源瞬间切断或电压偶尔降低而产生错误动作,超级电容器是采用具有高比表面积的多孔炭材料。
电磁屏蔽材料电磁环境污染被称为第四大公害,电磁干扰影响各种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导电炭黑用于电磁屏蔽材料中起到屏蔽电磁干扰的作用。
高效吸附材料具有活性炭、碳纤维的功能。
纺织品抗静电。
微生物水处理系统导电炭黑为载体,起固定化酶的作用。
人工脏器导电炭黑为高分子材料添加剂。
磁流体磁流体因具有独特的流动性、磁响应性、靶向可控性,现主要用于国防、医学研究。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炭黑行业的下游是轮胎行业,炭黑行业的利润水平与轮胎企业的景气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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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而轮胎企业的景气度主要与汽车增速有关。未来几年,轮胎行业市场容量将持续增长,主要源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我国汽车普及程度仍较低,我国汽车工业规模将会不断扩大,汽车保有量和新增量将持续增加。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达2,531万辆,同比下降1.79%。但我国汽车普及率仍非常低,截至2020年底国内汽车保有量2.81亿辆,国内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约190辆,而目前发达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约500-800辆的水平。汽车配套市场与替换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将带动轮胎行业市场容量继续增长,炭黑产量保持稳定。

年份汽车产量 (万辆)同比增长汽车销量 (万辆)同比增长炭黑产量 (万吨)同比增长
20182,781-4.16%2,808-2.76%5723.29%
20192,572-7.51%2,577-8.23%5750.59%
20202,523-1.91%2,531-1.79%570-0.87%

炭黑行业的上游行业是煤焦油行业。原材料煤焦油约占炭黑营业成本的80%因此,煤焦油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炭黑的生产成本,同时,两者面临的市场环境类似,受宏观因素的影响基本趋同。受《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对焦化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可能会对煤焦油的产量产生影响。2019年,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多变、中美贸易摩擦、下游行业需求偏弱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炭黑价格和煤焦油价格同步从高位跌落,并在低位持续震荡;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均遭受冲击,炭黑行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影响,炭黑价格跌入低谷。2020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的好转,国内制造业回暖,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回升,炭黑行业也稳中有升,炭黑价格走出低谷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提高。延续上年四季度行情,2021年前三季度炭黑市场价格处于高位,价格在高位小幅波动。2021年前三季度炭黑的销量、平均单价均高于上年同期,煤焦油加工产品的销量、平均单价也高于上年同期,导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涨幅较大。2021年第三季度原料煤焦油价格进一步上涨,产品售价变动不大,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产品结构方面,我国炭黑行业存在一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在低端炭黑产品市场,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调整难度较大,行业利润空间有限,而在中高端产品市场,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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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炭黑等产品,仍有很大的需求缺口,保持着较高的利润水平。此外,我国炭黑企业盈利水平差异较大,一些产业结构完整、具备创新能力、具备较高成本控制水平以及具备相对完善销售网络的企业,其盈利能力明显高于行业利润的平均水平。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扶持

炭黑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产业政策为炭黑行业的整体向好发展提供了支持,具体可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高端炭黑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由于世界经济增长乏力,整体炭黑行业出现了较为艰难的局面。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绿色轮胎的推广,未来高端炭黑产品仍然具有较强的需求,对于各炭黑生产厂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随着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炭黑产品质量虽得到一定提高,但是和国外知名品牌产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相比较国际炭黑品种,我国缺乏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的胎面橡胶炭黑新品种,缺乏具有特定专用性能或高纯净度的胎体或者橡胶工业制品炭黑品种,缺乏高档次的色素炭黑和导电炭黑品种。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具备一定技术研发实力的炭黑企业将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长期以来,高端炭黑市场几乎被进口产品垄断,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炭黑企业不断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在一些高性能炭黑领域也逐渐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以导电炭黑产品为例,发行人导电炭黑试制并于2008年成功推向市场后,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类进口产品,打破了该类产品被国际炭黑生产企业垄断的局面。

综上,面对国外大的炭黑生产厂商竞争压力,现阶段我国炭黑行业正通过自主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逐步参与高端炭黑市场的竞争。从长远来看,高端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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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产品的需求增长将是我国炭黑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有利于我国炭黑生产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对这些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煤焦油加工产业正在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通过对煤焦油的深加工可制取多项附加值高、性能优异的化工材料。随着近年来我国煤焦油精制和加工技术的不断突破与创新,煤焦油加工产业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新型煤焦油加工产品的多元化,极大的丰富了我国精细化工产品市场。

对于炭黑生产企业而言,具备煤焦油加工处理能力不仅可为炭黑生产提供品质稳定的原料,进而生产出质量更为稳定的炭黑产品,同时可以将煤焦油加工环节的其他提取物进行精制和深加工,生产出附加值更高的化工产品。通过发挥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一体化优势,对煤焦油资源的充分利用,既提高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同时也有效增加企业综合盈利水平。

随着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炭黑企业,尤其是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的大型炭黑企业逐渐向上游发展。发行人从成立之初就形成了煤焦油深加工提取化工产品并联产炭黑的生产模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经验。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中低端炭黑产品需求减小

近年来,我国炭黑产能增速放缓,炭黑产量受下游轮胎行业及自身发展原因影响,炭黑产量回归理性。“十三五”期间部分落后产能因为缺少市场竞争力被淘汰。随着市场经济杠杆作用的调整和经济环境的作用,一些没有产能优势的炭黑生产厂商,特别是中低端产品的炭黑生产厂商被淘汰的速度将会加快。

(2)跨国公司介入加剧了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炭黑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外大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建厂、收购国内企业、扩大对我国出口贸易等方式,抢占国内市场,如美国的卡博特公司、德国的德固萨公司均先后在国内投资设厂,使我国的炭黑市场形成国际化的竞争格局。

(3)原材料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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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为炭黑企业控制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虽然炭黑企业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炭黑销售价格,但调整销售价格的时间和幅度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炭黑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4)资金压力较大

企业在经营及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炭黑企业资金周转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企业也需投入大量资金保持并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工艺及装置水平,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炭黑企业需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国内生产的炭黑品种由原来的N220、N330等大众化产品,发展到几十个炭黑品种,并使其造粒质量和包装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炭黑关键设备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主流单炉生产能力已由2万吨提高到4万吨;反应炉的炉型已根据原料油的特点进行了改进。与此同时,炭黑生产的专用设备如反应炉、空气预热器、脉冲袋滤器、湿法造粒机、干燥机、微米粉碎机、自动包装机、在线余热锅炉、尾气锅炉等专用设备的研制和生产水平发展快速,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炭黑生产技术将进一步向装置大型化、技术集约化、低碳环保的方向发展。重点是强化炭黑反应工艺,提高炭黑回收率和单炉生产能力;提高炭黑生产余热和尾气利用工艺,提高尾气和废气排放时的脱硫、脱氮技术和装置水平等方面。

(九)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炭黑行业经营模式通常为由生产商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普遍采用全年连续均衡生产的模式,全年基本实现产销平衡。同时生产厂商一般根据合作经验选择固定的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采购渠道相对固定,执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炭黑生产企业的销售通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订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先行确定一年内的供货品种和总供货量,具体交货时,按月订单执行。

(十)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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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黑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轮胎等橡胶制品行业,其行业周期与橡胶制品行业的周期基本吻合,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炭黑行业发展也处于上升周期,反之亦然。炭黑生产的季节性波动不明显。但由于春节因素,炭黑企业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相对较差。炭黑行业属于煤化工和橡胶轮胎行业的中间行业,因此会受到上下游行业的较大影响,但整体来看炭黑行业区域性差异不明显。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

炭黑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乙烯焦油等原料油。煤焦油为炼焦生成的副产品;乙烯焦油为石油精炼生成乙烯的副产品。因此,炭黑行业的上游为煤化工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

国内一般炭黑原料油中煤焦油占比为53%左右,是最主要的原料油,煤焦油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炭黑的生产成本,对炭黑生产的影响最为明显。因此,国内炭黑行业受煤化工行业的影响较大。

煤焦油资源的供应取决于焦炭的产量,而焦炭的产量与钢铁产量高度相关。2020年,中国粗钢产量再创历史新记录,达到10.53亿吨,同比增长5.2%。在钢铁高增产拉动下,中国焦炭生产47,116.1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频繁限产延长结焦时间等影响,煤焦油回收率有所下降。2020年煤焦油资源总量估计为1,873.96万吨,近六年来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焦油的采购价格波动如下图所示:

煤焦油的采购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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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煤焦油并自行精制炭黑原料油,在获取炭黑原料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取工业萘、洗油、轻油、沥青等化工产品,一方面可以作为染料、农药、医药、材料等产业的原料,另一方面也有效提高了炭黑品质的稳定性。

2、下游行业

轮胎用橡胶是炭黑应用比重最大的领域,炭黑行业的发展与轮胎行业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20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3万辆和2,531万辆,产量、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91%和1.79%,但产销量仍连续十一年蝉联全球第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28,100万辆,比2019年底增加1,950万辆,增长7.46%。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年中国橡胶轮胎外胎累计产量达到81,847.7亿条,累计增1.7%。在替换胎市场和配套胎市场双重驱动下,轮胎需求将保持稳定,从而带动炭黑行业的整体需求。

在导电炭黑市场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国智能电网、高压、特高压电网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高压及特高压电缆产品市场需求的大量增加,使导电炭黑产品具有较广阔的市场空间。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产量及变化情况及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20年我国主要炭黑企业炭黑产品产量表

单位:吨

序号单位名称2020年产量2019年产量增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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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914,608.00960,169.00-4.75%
2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1,939.00449,307.00-6.09%
3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420,000.00520,000.00-19.23%
4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364,559.00334,981.008.83%
5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40,342.00333,223.002.14%
6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653.00285,742.006.62%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0,109.00239,092.008.79%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37,697.00198,831.0019.55%
9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53,375.00145,725.005.25%
10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133,000.00149,916.00-11.28%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数据

(二)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

1、市场占有率情况

根据2020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炭黑产量占全国炭黑总产量的5.97%。我国炭黑行业主要企业其炭黑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2020年产量 (吨)市场占有率 (%)
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914,608.0016.04%
2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1,939.007.40%
3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420,000.007.37%
4山西安仑化工有限公司364,559.006.40%
5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40,342.005.97%
6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653.005.34%
7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0,109.004.56%
8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237,697.004.17%
9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53,375.002.69%
10烁元新材料(东营)股份有限公司133,000.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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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550,282.0062.28%
全国炭黑总产量5,700,421.00100.00%

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统计注:市场占有率以单个产量比全国总产量(以产量近似等同于销量)。

2、变化趋势分析及未来预测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当地资源优势,致力于建设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一体化经营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转化。目前公司已实现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产业链条。同时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提升了煤焦油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为炭黑生产及煤焦油加工行业转型升级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公司于2015年5月在深交所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日益做大做强,实现了产能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现已达到60万吨煤焦油加工产能、34万吨炭黑产能,一方面使主导产品炭黑有了相当的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另一方面也继续拉长产业链条、生产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未来公司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继续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并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结构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生产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品牌优势等方面,具体如下:

1、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制定了战略发展规划,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充分发挥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增加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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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生产组织优势

公司各业务环节在工序、空间上紧密衔接,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由于公司煤焦油加工厂、炭黑厂、自备电厂等生产部门之间的空间距离较近,在小范围内可以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从而为公司降低成本,确立竞争优势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各主要产品的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公司拥有自备电厂,用电不受供电峰谷限制,保证了公司的平稳生产。

3、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拥有38项专利,其中16项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运用改变了我国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导电炭黑的行业标准,公司自行制定了导电炭黑企业质量标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导电炭黑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根据国家的环保要求,结合自身的研发优势,成功开发了绿色无污染的焦化粗酚提取工艺,利用周边企业的废弃二氧化碳气体循环分解酚钠盐,生产焦化粗酚。同时,对副产的碳酸钠溶液进行净化、苛化,既回收了少量酚类,又生产可用于煤焦油加工的氢氧化钠、用于烟气脱硫的碳酸钙。做到了二氧化碳气体、氢氧化钠溶液循环利用,无废气、废水和废物的排放。既提升了环保要求,又延伸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逐渐摸索出一条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公司通过技术积累和创新,提升了煤焦油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为炭黑生产及煤焦油加工行业转型升级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4、成本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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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成本是炭黑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也是影响炭黑产品毛利率的最重要因素。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炭黑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营业成本的80%左右。公司地处山西省南部,紧邻焦煤主产区,周边遍布焦化企业,煤焦油资源丰富,运输半径小,运输成本低,使得公司煤焦油采购供应充足且具有成本优势。

(2)燃料成本

公司位于稷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分布有多家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焦炉煤气,焦炉煤气资源充足,且这些焦化企业自身对焦炉煤气的利用率较低。公司在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同时,采购周边焦化企业的焦炉煤气并铺设管道直接引入公司生产线,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燃料成本。

(3)能源综合利用优势

公司建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在炭黑生产的同时实现了公司生产及办公生活用电的自供,大量节约了公司的用电成本。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炭黑生产尾气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并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风机,可同时供多条生产线用风,既利用了剩余的炭黑尾气,又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率。公司对焦油加工管式炉烟道气余热进行再利用,一部分用于干燥脱硫剂,其他用于管式炉循环加热助燃空气,降低了煤气消耗。

公司利用富余蒸汽,对公司的油品进行加热、设备管道保温吹扫,同时加热循环水供给生活采暖系统。公司通过对上述炭黑尾气、蒸汽、余热的再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能源利用率,使得能源综合利用优势进一步显现。

5、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山西南部地区,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铁路、公路运输条件较为优越;山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具有丰富的煤焦油资源,为公司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供应保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均可就近采购,区位优势明显。公司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及独特的产业链条结构,为区域循环经济、能源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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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发展模式。

6、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永东”牌炭黑产品质量稳定优质,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守信企业”和“推荐品牌”荣誉。永东品牌具备高度的客户认可度,凭借公司品牌优势,公司与普利司通、住友、韩泰、赛轮、中策、通用、佳通、双钱集团、锦湖轮胎、耐克森、固铂、玲珑、卡莱等国内外知名轮胎企业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导电炭黑产品,经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国外产品相比性价比优势明显,也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现有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尽管公司目前在客户资源、技术水平、盈利能力方面在国内同行业中都处于领先地位,但公司现有生产线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公司目前的销量及产品结构已不能满足客户对产品数量及产品性能的要求。现阶段急需通过产能扩张及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体现规模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2、现有研发技术有待进一步加强

与具有研发经验丰富的国际炭黑厂商相比,公司的炭黑技术研发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高附加值炭黑的产品开发上与世界一流企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高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

(五)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是黑猫股份、龙星化工等国内领先炭黑厂商以及国外厂商在国内投资建立的炭黑厂。

国内较大的炭黑厂商包括黑猫股份、龙星化工等。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黑猫股份是我国最大的炭黑生产企业,黑猫股份2020年炭黑产量为91.4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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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2020年炭黑产量为42.19万吨。国外厂商在国内投资建立的炭黑厂主要为美国卡博特公司在天津、上海等地建设的炭黑厂,根据炭黑分会的统计,2020年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分厂的炭黑产量为42.00万吨。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企业简介
黑猫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营范围为:发电及电力销售、生产销售炭黑、白炭黑、蒸汽;生产销售萘、粗酚、焦油沥青、盐酸、次氯酸钠、蒽油(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乙烯焦油、蒽油、煤焦油、轻油、洗油、炭黑油、盐酸、次氯酸钠、工业萘、粗酚、减水剂、沥青及炭黑尾气零售(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饲料二氧化硅生产销售、脱酚油及其它化工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服务;自有商标授权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星化工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营范围为:炭黑的生产、销售;电力生产、服务;塑料制品、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加工、销售;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的销售;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的生产、销售;热力生产供应;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产品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产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卡博特该公司成立于1882年,为美国500强企业,是一家专业生产特殊化工产品和特种化工材料的全球性跨国公司,总部位于美国波士顿,在世界五大洲21个国家拥有36家生产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炭黑、气相法二氧化硅、喷墨墨水颜料色浆、特种金属材料、纳米胶、塑料色母粒以及特种钻井流体等。2003年12月,经中国商务部获准,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作为美国卡博特公司在华的独资子公司,统一管理其在中国各地的投资项目。

(六)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炭黑生产主要技术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的主营业务均为炭黑产品生产、销售,采用的主要技术与发行人炭黑生产技术基本相同,即运用湿法造粒工艺生产炭黑,再配套尾气发电装置达到热能合理利用。

2、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各期净利润及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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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名称年度市场 占有率营业收入 (万元)增长率净利润 (万元)增长率
发行人2018年5.06%258,709.1830.31%27,788.3117.25%
2019年5.79%285,603.5710.40%9,103.60-67.24%
2020年5.97%239,123.99-16.27%15,822.1173.80%
龙星 化工2018年7.86%308,573.6814.19%13,272.09165.66%
2019年7.81%280,593.04-9.07%1,922.12-85.52%
2020年7.40%229,574.58-18.18%7,745.55302.97%
黑猫 股份2018年16.95%789,298.0813.61%40,116.13-16.56%
2019年16.69%654,420.87-17.09%-27,636.66-168.89%
2020年16.04%555,977.60-15.04%9,700.83-135.10%

数据来源:炭黑市场数据来自炭黑分会,财务数据系公开资料整理得出。注:1、上表中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市场占有率以单个产量比全国总产量(以产量近似等同于销量)。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炭黑产品177,474.7665.14%158,407.6166.52%189,826.1466.51%186,833.8372.24%
其中:橡胶用炭黑170,247.2562.49%151,552.8163.64%182,275.5563.86%177,215.0668.52%
导电炭黑7,227.512.65%6,854.802.88%7,550.592.65%9,618.773.72%
煤焦油加工产品94,960.2734.86%79,734.0333.48%95,586.9933.49%71,809.5427.76%
合计272,435.03100.00%238,141.64100.00%285,413.13100.00%258,643.37100.00%

注:公司色素炭黑产品包含于橡胶用炭黑分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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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等炭黑产品及改质沥青、工业萘等煤焦油加工产品。报告期内,炭黑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65%,为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销售239,954.2388.08%215,562.6590.52%252,140.3288.34%221,709.9085.72%
出口销售32,480.8011.92%22,578.999.48%33,272.8111.66%36,933.4714.28%
合计272,435.03100.00%238,141.64100.00%285,413.13100.00%258,643.37100.00%

从销售区域看,公司主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5%以上。出口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橡胶用炭黑产品出口。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炭黑产品生产流程概述

炭黑生产的工艺流程为:将配制后的原料油按一定的配比送入原料油罐中;燃料从轴向、径向送到喷燃器中,再与主供风机提供的并经空气预热器预热的空气在炭黑反应炉燃烧段混合、完全燃烧,产生高温燃烧气流;原料油经油泵送到原料油预热器预热,再通过原料油喷咀径向喷入反应炉的喉管段,与高温燃烧气流混合后,迅速裂解并生成炭黑,经过空气预热器、余热锅炉,一、二级原料油预热器,进入主袋滤器,收集的炭黑分别经主袋滤器气密阀进入风送系统,经微粒粉碎机后,收集到粉状炭黑贮罐中后送入湿法造粒机进行造粒,然后进行干燥、筛选,除去不合规格的炭黑并对其进行加工。符合规格的炭黑经贮存提升机送到磁选机,除去炭黑中的铁锈后,送到产品贮罐中,经包装、整形后由叉车运输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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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黑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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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焦油加工工艺流程

煤焦油加工的工艺流程为:静置脱水的煤焦油经对流段加热,进行蒸发脱水,生成轻油及无水煤焦油,进行二次蒸发,通过加工后分离出轻油、工业萘、洗油、改质沥青等产品。详见下图:

煤焦油加工工艺流程图

管式炉对流段一段蒸发器

二段蒸发器

无水焦油槽管式炉辐射段二段蒸发器

焦油生产槽

焦油生产槽原料焦油

原料焦油改质沥青装置

改质沥青装置馏分洗涤塔

馏分洗涤塔焦油馏分塔

工业萘装置

工业萘装置改质沥青

改质沥青酚钠盐

酚钠盐洗油

洗油工业萘

工业萘脱酚酚油

脱酚酚油轻油

轻油急冷水

急冷水炭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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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备电厂工艺流程

炭黑尾气燃烧放出大量的热,加热成符合规定温度和压力的过热蒸汽,经管道送到汽轮机。过热蒸汽在汽轮机内做功推动汽轮机旋转,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

电厂工艺流程图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由供应部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部根据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及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制定采购计划,随时掌握市场行情,了解市场动态,确定合理价格,保障生产需求,控制合理库存。

原辅材料及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采用竞价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确定性价比最好的供应商,然后公司领导逐级审批,最后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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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部根据《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对供方进行初选、评价;其次,根据原辅料标准进行采购后由品保部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原材料,根据《原材料不合格控制程序》,经品保部出具分析结果、技术中心出具处理意见、总经理审批后,由企管部根据处理与审批意见,通知库管处置。付款由供应部按采购合同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将销售计划送达生产部,生产部依据生产能力、资源保障、市场需求编制企业生产计划并实施生产。

公司炭黑生产线具有较高的兼容性,导电炭黑生产线同时可兼容生产橡胶用炭黑,可根据不同产品的需求动态调节,以满足市场对不同炭黑产品的弹性需求。

公司的煤焦油加工以及炭黑生产线全部采用了DCS系统。各生产现场由中心控制室统一调度,对投料、产品制造进行全程跟踪,并可以自动调控重要工艺参数。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流程确保公司炭黑产品的规模生产和稳定品质。

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公司的炭黑生产装置实现了炭黑生产和尾气发电的联合操作与控制,既解决了尾气排空污染环境的问题,又实现了炭黑生产用电自供。公司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了生产过程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增效。

3、销售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形成了自有的销售体系和稳固的客户群体。公司依靠产品品质和价格优势来巩固和吸引客户,在注重维护与老客户的良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优质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召开客户洽谈会,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就产品质量、供货保障、定价原则、订单下达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作出约定。关于产品型号、规格、价格等具体事项由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情况在框架协议条件下另行协商确认,具体订单数量以经客户确认的订单为准。

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按区域划分销售区,并派驻销售人员。针对公司产品用途的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一般在客户开发时需要试用,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高,公司在销售及售后环节增加技术人员参与营销服务,有利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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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报告期内橡胶用炭黑的销售收入、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橡胶用炭黑产品销售收入(万元)170,247.25151,552.81182,275.55177,215.06
产销率数据
期末产能(吨)300,000.0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
实际产能(吨)225,000.00300,000.00300,000.00250,000.00
产量(吨)255,595.04328,903.47322,875.37277,538.33
折算产量(吨)*267,118.22341,309.42336,390.18285,310.26
销量(吨)249,319.90325,697.97329,082.63272,821.14

注:由于发行人生产的炭黑产品型号较多,不同型号的产品生产周期及生产过程均有一定程度的差异,为了与产能核算口径一致,上表中关于发行人产量的统计数据是按照将所有硬质炭黑产品折算为N330炭黑品种的产量,将所有软质炭黑产品折算为N660炭黑品种的产量的统计方法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导电炭黑的销售收入、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导电炭黑产品销售收入(万元)7,227.516,854.807,550.599,618.77
产销量数据
期末产能(吨)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
实际产能(吨)3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
产量(吨)8,525.4811,438.4610,314.8812,526.88
折算产量(吨)*8,575.3012,646.6711,484.5714,730.65
销量(吨)9,381.3610,834.3710,261.7112,098.89

注:发行人导电炭黑生产线同时可以用于生产橡胶用炭黑,在满足导电炭黑产品生产需求的同时,其余产能用于生产橡胶用炭黑,没有造成产能浪费。公司现有的导电炭黑生产线是在原有橡胶用炭黑生产线的基础上升级改造的,报告期内,公司在满足导电炭黑产品生产需要的同时,也进行橡胶用炭黑产品的生产,基本实现了满负荷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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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炭黑产品的主要客户是大型轮胎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前5名炭黑产品客户销售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没有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发行人营业收入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位客户情况如下:

(1)2021年1-9月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1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23,277.838.51%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ZHONGCE RUBBER(THAILAND)CO.,LTD.
2HUAYI GROUP(THAILAND)COMPANY LIMITED19,867.047.27%
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3上海赛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6,515.136.04%
ACTR COMPANY LIMITED
SAILUN(VIETNAM)CO.,LTD
4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14,339.385.25%
5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12,816.604.69%
SUMITOMO RUBBER(THAILAND)CO.,LTD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住友橡胶(常熟)有限公司
合计86,815.9831.76%

注:上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视同为同一客户进行了合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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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1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22,148.729.26%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ZHONGCE RUBBER(THAILAND)CO.,LTD.
2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16,646.066.96%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HUAYI GROUP(THAILAND)COMPANY LIMITED
3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11,218.414.69%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SUMITOMO RUBBER(THAILAND)CO.,LTD
住友橡胶(常熟)有限公司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4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9,684.094.05%
5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8,914.323.73%
合计68,611.6028.69%

注:上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视同为同一客户进行了合并披露。

(3)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1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29,416.5710.30%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ZHONGCE RUBBER (THAILAND)CO.,LTD.
2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21,529.597.54%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住友橡胶(常熟)有限公司
SUMITOMO RUBBER (THAILAND)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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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3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18,985.046.65%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
HUAYI GROUP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4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4,537.555.09%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
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
5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8,780.563.07%
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
合计93,249.3132.65%

注:上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视同为同一客户进行了合并披露。

(4)2018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1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LTD.21,189.678.19%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住友橡胶(常熟)有限公司
SUMITOMO RUBBER (THAILAND)CO.,LTD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330.587.09%
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AILUN (VIETNAM)CO.,LTD
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7,002.766.57%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
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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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
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4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14,336.175.54%
双钱集团上海供销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5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11,158.564.31%
合计82,017.7431.70%

注:上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视同为同一客户进行了合并披露。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燃料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燃料情况及其占炭黑成本的比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80%以上。公司生产的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及焦炉煤气,主要动力为电,公司的生产用电全部由尾气发电装置提供,2020年受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运输费金额较大,导致本期原材料成本占比降低。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成本在营业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原材料82.52%81.64%90.13%91.02%
燃料动力费4.97%5.38%4.24%3.45%
合计86.33%87.02%94.37%94.47%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采购额、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年份项目煤焦油 (万吨)蒽油 (万吨)天然气(万立方米)焦炉煤气(万立方米)合计总采购额
2021年 1-9月采购量64.980.691,394.889,981.92--
采购额 (万元)210,930.531,874.293,211.015,045.24221,061.07233,1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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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采购量81.052.392,261.0212,790.00--
采购额 (万元)171,758.095,469.155,180.876,411.66188,819.78198,225.86
2019 年度采购量74.966.151,504.2014,285.23--
采购额 (万元)204,406.0017,531.403,692.346,683.02232,312.76248,650.46
2018 年度采购量59.094.67649.0312,555.00--
采购额 (万元)175,523.1713,710.751,568.995,598.42196,401.33205,673.82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采购量和采购额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利用焦炉煤气替代天然气作为炭黑生产线的燃料,同时公司利用脱水炭黑尾气作为煤焦油加工生产线的燃料。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没有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发行人采购总额50%的情况。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公司采购金额比例
2021年1-9月1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1,098.844.76%
2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97.754.33%
3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9,895.284.24%
4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9,787.544.20%
5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238.313.96%
合计50,117.7221.50%
2020年度1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344.754.77%
2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360.263.76%
3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118.033.63%
4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7,012.993.58%
5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6,843.873.49%
合计37,679.8919.23%
2019年度1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328.5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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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13,139.455.49%
3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11,944.204.99%
4山西中信金石实业有限公司10,976.914.58%
5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450.294.36%
合计60,839.4325.40%
2018年度1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4,951.077.27%
2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14,342.556.97%
3山西中信金石实业有限公司12,017.305.84%
4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11,139.475.42%
5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644.444.69%
合计62,094.8330.19%

注:上表中同一控制下的供应商按照合并口径进行披露。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主要供应商所占的权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发行人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七)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提高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质量,以缓解对环境可能存在的影响。

(1)公司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方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主要成分和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如下:

A、废气污染治理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酚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炭黑尘、颗粒物等。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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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油库及焦油预处理、焦油蒸馏及其中间槽装置、萘蒸馏和馏分洗涤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排气洗净塔洗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②炭黑生产装置产生的尾气经二级袋滤器处理后,80%的尾气经锅炉燃烧脱硫后由锅炉烟囱排入大气;20%的尾气经干燥机燃烧炉燃烧后,形成水汽和烟气混合物,经排气袋滤器过滤脱硫后由锅炉烟囱排入大气。

③负压吸尘系统对炭黑装置设备和包装吸尘后产生的废气,由再处理袋滤器回收其中的炭黑后,经排气筒排入大气。

目前,公司排放污染物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B、废水污染治理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

、氨氮等。生产废水主要有锅炉排水、循环水池排水等及库区、焦油蒸馏、工业萘蒸馏排水等。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炭黑急冷水,公司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C、噪声治理

公司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放散管、空气压缩机、机泵、发电机等各类生产设备。

公司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及建筑隔声等降低噪音的措施;公司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

D、固体废物治理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焦油渣、废油桶、油漆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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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由专人统一清运,在厂区临时堆放,集中送垃圾场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方式符合环保要求,能够有效地消除污染。

(2)公司环保投资情况

A、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环保投资和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环保投资30.52451.5268.848,474.34
成本费用支出1,670.691,696.041,558.901,362.15
合计1,701.212,147.561,627.749,836.49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环保相关主要固定资产原值18,048.16万元,环保投入能够满足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市场预测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由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不均衡性,造成了公司报告期内各年的环保相关固定资产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B、环保设施投入情况及实际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环保设施的分布地点和主要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数量固定资产原值分布地点主要用途
脱硫装置12,820.56炭黑九线脱硫
脱硫装置12,809.18炭黑八线脱硫
主袋滤器312,475.12炭黑生产线除尘、收集炭黑
烟气脱硫装置及地下烟道11,001.95发电厂烟气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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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袋滤器7774.64炭黑生产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423.78炭黑六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414.91炭黑七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2409.93湿法三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2409.93湿法三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2403.83炭黑九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12383.07炭黑八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3316.62湿法五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8303.65湿法特一线除尘、收集炭黑
污水处理系统1291.70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
雨水池、事故水池1242.45四煤化收集初期雨水、事故水
废气袋滤2180.40炭黑六线、七线除尘、收集炭黑
主袋滤器2172.43湿法一线除尘、收集炭黑
再处理袋滤2160.30炭黑六线、七线除尘、收集炭黑
废气袋滤1156.51炭黑九线除尘、收集炭黑
废气袋滤1146.36炭黑八线除尘、收集炭黑
再处理袋滤1136.67炭黑九线除尘、收集炭黑
再处理袋滤1135.51炭黑八线除尘、收集炭黑
收集袋滤2134.69炭黑六线、七线除尘、收集炭黑
收集袋滤1134.68炭黑九线除尘、收集炭黑
收集袋滤1128.84炭黑八线除尘、收集炭黑
烟气管道(米)776124.97炭黑生产线烟气输送至脱硫装置
再处理袋滤器5120.62炭黑生产线除尘、收集炭黑
3000m?蓄水池1119.78办公室储存水
烟气回收装置1119.30改质沥青收集烟气再处理
多级离心风机(主供)1107.38炭黑八线输送废气
其他-2,488.40--
合计18,048.16--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基本齐全,并能够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使其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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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C、环保投入情况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之间的匹配情况2017年5月31日,稷山县环保局出具编号为稷环罚字[2017]02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公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超出排放标准的违法事实,对公司作出限期九十日内完成整改及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月9日,稷山县环保局出具《证明》:“兹证明,我单位于2017年5月15日对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当日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氮氧化物超出排放标准,我单位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在收到处罚后,能够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该公司整改后,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该公司上述被罚事项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况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现有和拟建的投资项目均履行了必要的环保程序,相关的环保投入能够保障公司环保设施齐全,设备正常运行,公司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合理、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正常,未来环保支出情况能满足环保要求,环保投入情况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2、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从组织体系、操作程序、设备检修、应急措施等方面制订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加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关备案登记,取得了山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晋)WH安许证字[2021] 235号),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3日。

注:公司已于2021年9月26日获得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受理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最新安全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公司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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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控(DCS)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的治理及规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控室管理制度》、《泵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公司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未发生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生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日常环保运营合法合规。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及各项环保审批手续,排污指标符合各项标准,未发现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现该公司有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形。”稷山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6日就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出具《证明》: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我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兹证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能够遵守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公司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现该公司有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为主供风机、炭黑反应炉、空气预热器、回转干燥机、湿法造粒机、余热锅炉、管式炉、蒸馏塔等。

序号名称原值(万元)成新率
1脱硫装置5,879.30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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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袋滤器2,336.0361.31%
3锅炉1,649.0950.35%
4原料油罐1,316.9977.69%
5管廊管道1,969.6467.40%
6成品罐1,228.9677.85%
7工艺管道1,383.0982.29%
8三万立方米煤气柜1,076.6860.27%
9烟气脱硫装置977.6247.58%
1035KV变电站909.8188.67%
11主袋滤797.9580.53%
12馏分塔T-7102665.9081.88%
13煤气管道644.5354.70%
14空冷凝汽器494.8774.42%
15煤气柜430.3281.91%
16汽轮机发电机412.9241.17%
17管廊钢结构382.7181.81%
185000m3焦油原料槽381.5026.92%
19焦油管式炉368.6041.17%
20空气冷凝器364.8741.17%
21产品贮罐348.7031.18%
224万吨干燥机307.0681.28%
23空气冷却系统297.0918.85%
24工业萘管式炉295.7081.81%
25焦油管式炉295.6281.81%
26空气预热器292.2981.28%
27污水处理系统291.7029.50%
28消防管道287.6284.82%
29空冷设备261.4331.14%
30配电柜255.5874.42%
31尾气输送管道248.0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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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流量计247.6682.49%
33烟气余热回收装置244.4395.00%
34多级离心风机(主供)242.3981.28%
35蒽油罐240.9156.05%
36空冷凝汽器240.2665.44%
37αβ反应器232.2155.94%
38中间槽罐232.1181.81%
39空气预热器228.3294.47%
40排气袋滤器226.7731.17%
414万吨干燥机225.7879.69%
42高温空气预热器223.7731.14%
43反应器AB223.7676.11%
446MW抽气式汽轮机221.8365.44%
45横管冷却器221.4983.34%
46管廊219.8543.28%
47电气电缆及桥架213.8982.91%
48DCS系统210.0022.17%
49沥青管式加热炉209.9155.94%
506MW抽气式汽轮机209.2374.42%
516MW凝汽式汽轮机209.1874.42%

(二)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见下:

序号房产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土地/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 到期日他项权利
1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013809238.20虹桥路777号办公2053.07.31
2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第013810238.20虹桥路777号办公2053.07.31
3沪(2020)崇字不动产权第013269932.96陈家镇揽海路599弄2号居住2078.11.04
4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168号88,816.49/ 31,127.83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工业用地/工业206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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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幢
5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48号30,676/ 5,508.62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1-7幢工业用地/工业2061.03.28
6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51号105,698.34/ 28,849.01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1-18幢工业用地/工业2062.07.28
7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64号2,667.3/ 2,210.24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1幢工业用地/办公2061.03.28
8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17267号37,991.1/ 8,707.36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1-23幢工业用地/工业2061.07.19
9晋(2021)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002号112,356.33/ 8,498.46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1-18幢工业用地/工业2062.12.06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无受限的固定资产。

(三)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9个国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有效期限注册人他项权利
16091021第1类:工业用炭黑;萘(截止)2010年2月- 2030年2月永东股份
213140989第19类:修路用粘合材料;铺路沥青;沥青;建筑用沥青制成品;煤焦油沥青;沥青(焦油沥青);涂层(建筑材料)(截止)2015年1月- 2025年1月永东股份
313136492第1类:工业用炭黑;萘;苯酚;苯衍生物(截止)2015年6月- 2025年6月永东股份
413136493A第1类:萘;苯酚;苯衍生物(截止)2015年7月- 2025年7月永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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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36494第1类:工业用炭黑(截止)2016年3月- 2026年3月永东股份
613136493第1类:工业用炭黑(截止)2016年3月- 2026年3月永东股份
713140929第19类:修路用粘合材料;铺路沥青;沥青;建筑用沥青制成物;煤焦油沥青;沥青(焦油沥青)(截止)2016年2月- 2026年2月永东股份
813140955第19类:修路用粘合材料;铺路沥青;沥青;建筑用沥青制成物;煤焦油沥青;沥青(焦油沥青)(截止)2016年2月- 2026年2月永东股份
913136494A第1类:萘;苯酚;苯衍生物(截止)2015年7月- 2025年7月永东股份

2、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权期限专利号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炭黑原料油的精制方法永东股份/ 华东理工大学发明专利2005年6月- 2025年6月ZL 2005 1 0026783.1原始取得
2利用改质煤焦油沥青制备吸附材料的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09年1月- 2029年1月ZL 2009 1 0073671.X原始取得
3黄腐植酸降解改性物接枝普通炭黑制备色素炭黑的方法永东股份/ 华东理工大学发明专利2009年1月- 2029年1月ZL 2009 1 0073670.5原始取得
4一种利用超导电炭黑制造超级电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1年4月- 2031年4月ZL 2011 1 0110077.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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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及耦合器的方法
5一种高比表面积超导电炭黑的生产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1年3月- 2031年3月ZL 2011 1 0059546.0原始取得
6一种降低低萘洗油密度的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2年7月- 2032年7月ZL 2012 1 0252879.X原始取得
7一种煤系针状焦生产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2年10月- 2032年10月ZL 2012 1 0425290.5原始取得
8一种脱除炭黑尾气中有害气体及重金属的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3年4月- 2033年4月ZL 2013 1 0113806.7原始取得
9一种煤焦油软沥青净化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2年10月- 2032年10月ZL 2012 1 0425287.3原始取得
10一种喹啉、异喹啉及多种甲基喹啉的制取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4年8月- 2034年8月ZL 2014 1 0416474.4原始取得
11一种高模量高强度短切炭纤维制造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3年7月- 2033年7月ZL 2013 1 0318951.9原始取得
12一种煤焦油精咔唑的提纯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4年8月- 2034年8月ZL 2014 1 0415342.X原始取得
13一种炭黑除渣器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1年12月- 2021年12月ZL 2011 2 0499703.5原始取得
14温控型自动伸缩式提升机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1年12月- 2021年12月ZL 2011 2 0501027.0原始取得
15一种适用煤焦油原料的硬质炭黑反应炉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1年12月- 2021年12月ZL 2011 2 0501037.4原始取得
16炭黑尾气燃烧炉低温预热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1年12月- 2021年12月ZL 2011 2 0502404.2原始取得
17高压过热蒸汽雾化净化炭黑原料油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1年12月- 2021年12月ZL 2011 2 0502406.1原始取得
18汽轮机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2年7月- 2022年7月ZL 2012 2 0326641.2原始取得
19一种炭黑燃烧喷燃器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2年7月- 2022年7月ZL 2012 2 0326629.1原始取得
20一种炭黑反应炉喉管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3年7月- 2023年7月ZL 2013 2 0399464.5原始取得
21一种余热利用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3年7月- 2023年7月ZL 2013 2 0399465.X原始取得
22空气预热器烟气导流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4年2月- 2024年2月ZL 2014 2 0061767.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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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

23一种气流分散均匀的炭黑反应炉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6年3月- 2026年3月ZL 2016 20159908.1原始取得
24一种炭黑滚筒干燥机抄板结构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6年3月- 2026年3月ZL 2016 20159808.9原始取得
25一种硬质炭黑反应炉燃气进口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6年8月- 2026年8月ZL 2016 2 0993179.X原始取得
26一种液体二氧化碳分解酚钠盐并联产碳酸钠的生产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6年10月- 2026年10月ZL 2016 1 0904241.8原始取得
27一种气体循环焦化粗酚清洁生产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9年10月- 2029年10月ZL 2019 20120629.8原始取得
28一种石墨烯/导电炭黑复合材料制备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9年11月- 2029年11月ZL 2019 20245662.3原始取得
29一种利用管式加热炉燃烧低品质气体燃料的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19年12月-2029年12月ZL 2019 20266941.8原始取得
30一种导电炭黑原料油枪喷嘴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0年7月 -2029年7月ZL 2019 21910334.7原始取得
31一种N330炭黑的生产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6年8月 -2026年8月ZL 2016 1 0763384.1原始取得
32一种液相酶解生产氧化石墨烯方法及其氧化石墨烯的应用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8年2月 -2038年2月ZL 2018 1 0156841.X原始取得
33一种煤焦油蒽油脱硫脱灰及生产超导电炭黑方法永东股份发明专利2019年2月 -2039年2月ZL 2019 1 0122862.4原始取得
34一种炭黑粒子硬度调节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0年10月-2030年10月ZL 2020 2 2397012.6原始取得
35一种可有效降低三废排放的焦化粗酚生产系统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0年6月 -2030年6月ZL 2020 2 1054377.2原始取得
36一种炭黑尾气干燥炉低氮燃烧装置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0年11月-2030年11月ZL 2020 2 2670377.1原始取得
37一种炭黑生产专用防磁性衰减磁选机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0年11月-2030年11月ZL 2020 2 2772018.7原始取得
38一种加热炉防结焦改质沥青生产永东股份实用新型2021年3月-2031年3月ZL 2021 20505195.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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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装置序号

序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所有权人坐落用途面积 (平方米)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稷国用(2011)第44号永东股份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工业80,000.2002061.03.28
2稷国用(2011)第45号永东股份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工业80,000.2002061.03.28
3晋(2018)晋中市不动产权第0007404号永东科技晋中开发区综合通道以西、河东街以北科教13,334.462068.02.26
4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284号永东股份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北工业18,509.512069.08.18
5晋(2020)稷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287号永东股份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北工业181,599.882069.08.18

4、其他资质及认证

公司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九、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业务资质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内容/资质内容发证机关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WH安许证字[2021] 235号许可生产萘3.3万吨/年、苯酚钠1.5万吨/年、洗油1.23万吨/年、改制沥青10万吨/年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电力业务许可证》1010411-00209准许从事发电类电力业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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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晋)XK13-014-00052许可生产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Ⅰ)类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142712063洗油、萘、苯酚钠等品种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
《取水许可证》取水(晋运)字[2019]第00005号通过引水、凿井取地表水、地下水用于生产、生活运城市水务局
《排污许可证》91140800719861645D001V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锅炉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14001090高新技术企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注:公司最新安全生产资料已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二)公司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十、公司境外经营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无境外经营。

十一、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年末(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额51,103.63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15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29,077.82
2017年4月17日可转债32,805.28
2019年11月1日定向增发31,167.66
首发后累计现金分红(含税)19,577.46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额217,281.49

十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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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靳彩红;刘东良股份减持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2015.5.192020.5.19履行完毕
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股份减持承诺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刘东杰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2015.5.192018.5.18履行完毕
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股东一致行动承诺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刘东秀、刘东杰与实际控制人刘东良签订了《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表决权的委托协议》,承诺:"一、本人承诺,通过遗嘱继承从刘福太先生处获得的公司股份,均无条件委托刘东良先生行使本人所获得的上述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即对于公司任何一次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将所获得的上述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刘东良先生行使,刘东良先生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对于会议审议事项投赞成(同意)、否决(不同意)或弃权票。二、除本承诺提及的委托行使表决权事项外,本人从刘福太先生处获得的公司股份无任何其他利益安排。三、本承诺事项期限内,本人就所获得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四、本承诺事项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年为止。"2015.5.192018.5.18履行完毕
靳彩红;刘东良;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①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永东化工从事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永东化工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永东化工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2015.5.19长期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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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 情况
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②在本人为永东化工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③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永东化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靳彩红;刘东良;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东方富海

靳彩红;刘东良;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东方富海关于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①自承诺书出具日始,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尽量减少与规范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②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③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④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⑤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2015.5.19长期正常履行中

十三、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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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现金分红条件及最低比例: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公司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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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变,公司将继续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以6月1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1,912,263.89元(含税)。202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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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5月2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以6月22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017,538.56元(含税)。2020年6月23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3、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至2019年6月13日以总股本333,329,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83,332,313.75元(含税)。2019年6月14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4.13%,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可分配利润15,822.119,103.6027,788.31
现金股利(含税)3,191.231,501.758,333.23
股利分配比例20.17%16.50%29.9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74.13%

十四、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292号”文同意,公司34,000万元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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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永东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7年10月23日至2023年4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0.77元/股。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于2017年6月13日起由原来的30.77元/股调整为20.46元/股。公司于2018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5日起由原来的20.46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4日起由原来的13.53元/股调整为13.28元/股。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9年1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11月4日起由原来的13.28元/股调整为12.64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23日起由原来的12.64元/股调整为12.60元/股。公司于2021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永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12.60元/股调整为12.52元/股。

(二)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共计3,000,500元可转债转为股份,尚有336,999,500元挂牌交易。

(三)公司偿付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资产负债率(%)23.1923.8424.9126.15
利息保障倍数(倍)18.009.024.92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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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费用;

3、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4、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聘请联合资信担任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年龄性别2021年1-9月从公司获得的报酬金额 (元)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金额 (元)持股数量(股)
刘东杰董事长50315,000.00300,000.0063,281,250
刘东良董事510.000.0097,031,250
靳彩红董事500.000.0016,875,000
张巍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9239,940.00260,000.000.00
宁忍娟董事41113,710.00126,100.000.00
卫娜董事3983,902.0096,364.000.00
丁丽萍独立董事5875,000.00100,000.000.00
江永辉独立董事4775,000.00100,000.000.00
彭学军独立董事5275,000.00100,000.000.00
毛肖佳监事会主席35100,886.00102,900.000.00
卫红变监事5082,796.0097,500.000.00
陈玉杰职工监事52125,640.00137,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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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贤总经理57284,940.00280,000.000.00
张瑞杰副总经理41239,940.00260,000.000.00
吉英俊副总经理45239,940.00260,000.000.00
陈梦喜财务总监49239,940.00260,000.000.00

注: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董事刁隽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刁隽桓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刁隽桓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刁隽恒先生为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富海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卫娜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并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刘东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就职于稷山县国家税务局;风陵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陌南分局;永东股份副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长、永东科技董事长。刘东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科技董事长、永东股份董事长;现任永东股份董事,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靳彩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张巍,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宁忍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销售二部部长、永东股份董事。

卫娜,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供应一部部长、永东股份董事。

丁丽萍,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就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秘书长,永东股份独立董事。

江永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自贡华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永东股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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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彭学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中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毛肖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监事会主席、安环部部长。卫红变,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监事、品保部部长。陈玉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部长、燃气站站长。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苏国贤,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环日集团豪克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现任永东股份总经理。

张瑞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永东股份销售部外贸负责人、销售部部长;现任永东股份副总经理,永东股份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吉英俊,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永东股份企管部干事、永东股份监事,现任永东股份副总经理。

陈梦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山西省稷山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运城黄河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永东股份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主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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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良董事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永辉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彭学军独立董事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中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丽萍独立董事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秘书长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的管理层激励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实施管理层激励方案。

十六、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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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刘东良、靳彩红夫妇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承诺:

“(1)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永东化工从事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永东化工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永东化工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在本人为永东化工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3)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永东化工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作为永东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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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永东股份的控股股东刘东良先生、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一直严格履行不与永东股份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并未从事、亦或促使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永东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亦未投资、收购从事与永东股份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在该等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永东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永东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永东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永东股份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其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能够有效地避免将来与永东股份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东良,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

上述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21年9月30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刘东杰6,328.1316.86%实际控制人之弟
东方富海2,688.147.16%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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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东杰

截至2021年9月30日,刘东杰持有公司6,32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6%。刘东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14272719700701****。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东方富海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方富海持有公司2,68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6%。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内容
股东名称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10日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9
法定代表人陈玮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公司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股其他企业,也未以任何方式控制其他企业。

4、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与公司的关系持股比例
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00%
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11%
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10%

5、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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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刘东秀675.001.80%实际控制人之姐
刘东玉506.251.35%实际控制人之兄
刘东梅506.251.35%实际控制人之姐
刘东果506.251.35%实际控制人之姐
刘东竹337.500.90%实际控制人之姐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7、其他主要关联方

截至2021年9月30日,刘东良持有五创茶业20%的股权,同时在五创茶业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内容
关联方名称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9N7335
法定代表人刘东良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海榆中线北侧翡翠新区内酒吧一条街第4栋-105
经营范围种植茶叶,制造茶叶加工机械,制造花卉(茶叶)采收机械,制造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酒、饮料及茶叶零售,酒、饮料及茶叶批发,批发茶叶及饮料作物,批发茶叶作物,茶馆服务,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知识产权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五创茶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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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杨泽军800.0080.00%
2刘东良200.0020.00%
合 计1,000.00100.00%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刘东良 靳彩红公司34,000.002017-04-112023-04-16正在履行中
2刘东良公司2,000.002021-4-142022-4-14正在履行中
3刘东良 靳彩红公司2,000.002021-5-212022-5-21正在履行中
4刘东良公司5,000.002020-02-252021-02-25履行完毕
5刘东良公司4,800.002019-03-222020-03-21履行完毕
6刘东良公司4,800.002017-11-062018-11-05履行完毕
7刘东良公司4,800.002018-01-042019-01-03履行完毕

2、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

3、关联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协议。

4、其他关联交易

发行人于2017年在稷山农商行开立账户,在稷山农商行办理日常存取款、代发工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稷山农商行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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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59,250.50144,674.8449,548.4112,200.07
其他业务发生的手续费35.00260.002,184.24148.80

2021年1-9月,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刘东良持股的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采购茶叶14.7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十六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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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

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还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分五章,共二十六条,分别为总则、关联交易的报告、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附则等,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作出了规定。

(四)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采取如下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

2、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刘东良、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方富海、刘东杰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

“(1)自承诺书出具日始,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尽量减少与规范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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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

(4)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5)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12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9月的财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9)第010561号、中兴华审字(2020)第010364号和中兴华审字(2021)第0108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2,949,169.51146,418,321.32181,923,345.15164,353,169.54
应收票据50,089,770.0086,409,000.002,579,749.70216,600,002.75
应收账款655,892,295.76466,217,417.73439,335,396.26371,891,877.30
应收款项融资151,915,376.54229,977,724.08274,675,298.51-
预付款项147,857,495.4860,985,280.9042,951,437.5241,906,979.58
其他应收款1,826,435.0026,486,618.1410,738,465.288,563,915.10
存货406,412,677.43282,105,947.76219,280,862.51247,067,669.30
其他流动资产119,769,737.19221,892,624.62251,388,226.491,016,803.63
流动资产合计1,626,712,956.911,520,492,934.551,422,872,781.421,051,400,417.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52,849,872.71145,086,689.11149,149,975.25147,438,345.0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168,439.469,310,490.159,499,891.07-

1-1-124

固定资产617,480,058.35658,869,258.33658,386,715.46664,400,882.65
在建工程223,236,156.4043,994,999.1221,218,049.8420,837,868.96
无形资产102,026,984.68103,803,523.46105,397,476.2978,948,43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51,017.698,742,643.918,431,865.547,409,779.74
其他非流动资产77,270,907.9740,115,140.573,218,873.6815,900,88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1,202,083,437.261,019,922,744.65965,302,847.13942,936,194.46
资产总计2,828,796,394.172,540,415,679.202,388,175,628.551,994,336,611.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50,666.6720,025,333.33100,000,000.0020,000,000.00
应付票据84,897,320.00107,838,000.0051,550,000.0057,581,103.98
应付账款156,025,516.83108,383,482.9790,506,561.73116,182,217.09
预收款项--9,384,753.2314,953,534.67
合同负债18,617,789.1015,684,858.00--
应付职工薪酬11,064,240.2212,608,481.066,928,228.606,235,321.54
应交税费7,994,094.7810,016,766.8423,602,430.0812,866,646.00
其他应付款4,048,974.888,549,806.5910,685,734.149,919,571.56
其中:应付利息--2,527,446.021,703,20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23,694.663,606,430.46--
其他流动负债2,420,312.582,039,031.54--
流动负债合计327,942,609.72288,752,190.79292,657,707.78237,738,394.84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313,045,576.24301,492,236.11285,972,751.34270,063,038.87
递延收益14,993,333.6615,498,333.6516,171,666.9713,745,000.31
非流动负债合计328,038,909.90316,990,569.76302,144,418.31283,808,039.18
负债合计655,981,519.62605,742,760.55594,802,126.09521,546,434.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375,439,660.00375,438,464.00375,437,911.00333,329,255.00
其他权益工具81,696,495.2881,700,131.6381,701,828.5981,712,7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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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427,493,122.77427,475,682.50427,468,456.29157,851,341.60
其他综合收益-1,969,254.07-3,892,545.24873,695.53172,817.66
专项储备11,360,544.1311,251,311.588,395,263.037,931,331.46
盈余公积120,708,297.06120,708,297.06104,868,396.1795,746,903.99
未分配利润1,158,086,009.38921,991,577.12794,627,951.85796,045,76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72,814,874.551,934,672,918.651,793,373,502.461,472,790,177.6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172,814,874.551,934,672,918.651,793,373,502.461,472,790,177.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28,796,394.172,540,415,679.202,388,175,628.551,994,336,611.6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733,778,003.552,391,239,921.382,856,035,738.512,587,091,753.06
减:营业成本2,303,965,851.912,104,787,134.552,473,492,668.642,034,758,958.86
营业税金及附加7,821,502.908,626,767.959,159,157.249,949,255.29
销售费用11,357,639.6712,011,275.68177,404,479.91148,669,053.71
管理费用43,538,580.4649,340,710.1446,676,798.3540,528,231.10
研发费用35,371,963.3328,581,455.2140,413,985.9928,279,620.45
财务费用16,224,232.3823,375,050.1823,685,092.8011,502,130.75
加:其他收益1,899,108.311,820,598.94851,033.34778,300.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401,544.4815,952,761.6412,285,388.0615,215,819.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845,454.638,875,422.318,142,310.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5,759.16-410,961.992,358,309.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324,915.96-3,153,769.37-4,009,520.61-

1-1-1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9,031.4765,087.0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0,354,938.26179,166,446.7393,919,494.38327,040,313.76
加:营业外收入172,066.63130,869.302,148,817.371,748,140.02
减:营业外支出5,201,947.073,089,107.931,508,296.9613,581,803.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5,325,057.82176,208,208.1094,560,014.79315,206,650.05
减:所得税费用47,318,361.6717,987,143.383,524,023.0637,323,501.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8,006,696.15158,221,064.7291,035,991.73277,883,148.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23,291.17-4,766,240.77700,877.872,815,714.68
六、综合收益总额269,929,987.32153,454,823.9591,736,869.60280,698,863.0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1380.42140.26480.8341
(二)稀释每股收益0.66610.39340.24570.776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12,866,311.571,401,106,676.751,214,365,135.731,052,962,913.60
收到的税费返还--15,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54,775.114,999,911.027,701,702.303,610,935.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8,121,086.681,406,106,587.771,222,081,838.031,056,573,849.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2,732,371.051,085,605,561.301,068,468,681.10584,257,187.76
支付给职工以52,053,520.1058,183,470.9460,989,996.4446,100,405.84

1-1-127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880,048.0175,106,289.6558,801,628.27125,532,028.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572,194.4027,990,269.1669,855,321.5093,751,116.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8,238,133.561,246,885,591.051,258,115,627.31849,640,73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7,046.88159,220,996.72-36,033,789.28206,933,110.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0180,000,000.00-24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198,452.0516,988,075.339,377,500.0013,496,385.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7,18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3,198,452.05196,988,075.339,377,500.00258,593,573.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3,941,892.9880,664,381.6668,632,959.19206,622,239.42
投资支付的现金340,000,000.00160,000,000.00242,000,000.001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3,941,892.98260,664,381.66310,632,959.19306,622,239.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43,440.93-63,676,306.33-301,255,459.19-48,028,665.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12,177,18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2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00,000.0020,000,000.00412,177,183.60100,000,000.00

1-1-1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800,000.00100,000,000.0020,000,000.001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152,104.0222,459,537.9488,551,895.1040,389,775.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6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52,104.02122,459,537.94108,901,895.10201,039,775.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52,104.02-102,459,537.94303,275,288.50-101,039,775.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40.02-90,694.2934,135.58-3,347.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769,151.81-7,005,541.84-33,979,824.3957,861,322.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3,367,803.31130,373,345.15164,353,169.54106,491,847.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598,651.50123,367,803.31130,373,345.15164,353,169.54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2,425,645.37145,890,954.13181,387,158.51163,798,926.96
应收票据50,089,770.0086,409,000.002,579,749.70216,600,002.75
应收账款655,892,295.76466,217,417.73439,335,396.26371,891,877.30
应收款项融资151,915,376.54229,977,724.08274,675,298.51-
预付款项147,857,495.4860,985,280.9042,951,437.5241,906,979.58
其他应收款1,826,435.0026,486,618.1410,738,465.288,563,915.10
其中:应收股利-5,142,500.007,865,000.007,260,000.00
存货406,412,677.43282,105,947.76219,280,862.51247,067,669.30
其他流动资产119,769,737.19221,892,624.62251,388,226.491,016,803.63
流动资产合计1,626,189,432.771,519,965,567.361,422,336,594.781,050,846,174.62
非流动资产:

1-1-129

长期股权投资171,849,872.71164,086,689.11168,149,975.25164,438,345.07
投资性房地产9,168,439.469,310,490.159,499,891.07-
固定资产617,480,058.35658,869,258.33658,386,715.46664,400,882.65
在建工程223,236,156.4043,994,999.1221,218,049.8420,837,868.96
无形资产94,204,495.2795,854,190.4897,279,018.5570,660,848.37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51,017.698,742,643.918,431,865.547,409,779.74
其他非流动资产77,270,907.9740,115,140.573,218,873.6815,900,887.17
非流动资产合计1,203,260,947.851,020,973,411.67966,184,389.39943,648,611.96
资产总计2,829,450,380.622,540,938,979.032,388,520,984.171,994,494,786.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50,666.6720,025,333.33100,000,000.0020,000,000.00
应付票据84,897,320.00107,838,000.0051,550,000.0057,581,103.98
应付账款156,025,516.83108,383,482.9790,506,561.73116,182,217.09
预收款项--9,384,753.2314,953,534.67
合同负债18,617,789.1015,684,858.00--
应付职工薪酬11,064,240.2212,608,481.066,928,228.606,235,321.54
应交税费7,994,094.7810,016,766.8423,602,430.0812,858,395.41
其他应付款4,048,974.888,549,806.5910,685,734.149,919,571.56
其中:应付利息--2,527,446.021,703,200.31
其他流动负债2,420,312.582,039,031.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23,694.663,606,430.46--
流动负债合计327,942,609.72288,752,190.79292,657,707.78237,730,144.25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313,045,576.24301,492,236.11285,972,751.34270,063,038.87
递延收益14,993,333.6615,498,333.6516,171,666.9713,745,000.31
非流动负债合计328,038,909.90316,990,569.76302,144,418.31283,808,039.18
负债合计655,981,519.62605,742,760.55594,802,126.09521,538,183.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375,439,660.00375,438,464.00375,437,911.00333,329,255.00

1-1-130

其他权益工具81,696,495.2881,700,131.6381,701,828.5981,712,761.88
资本公积427,493,122.77427,475,682.50427,468,456.29157,851,341.60
其他综合收益-1,969,254.07-3,892,545.24873,695.53172,817.66
专项储备11,360,544.1311,251,311.588,395,263.037,931,331.46
盈余公积120,708,297.06120,708,297.06104,868,396.1795,746,903.99
未分配利润1,158,739,995.83922,514,876.95794,973,307.47796,212,191.56
所有者权益合计2,173,468,861.001,935,196,218.481,793,718,858.081,472,956,603.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29,450,380.622,540,938,979.032,388,520,984.171,994,494,786.58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733,778,003.552,391,239,921.382,856,035,738.512,587,091,753.06
减:营业成本2,303,965,851.912,104,787,134.552,473,492,668.642,034,758,958.86
税金及附加7,816,769.178,617,300.499,148,373.009,929,337.05
销售费用11,357,639.6712,011,275.68177,404,479.91148,669,053.71
管理费用43,411,736.8949,171,585.3846,507,673.5940,383,261.60
研发费用35,371,963.3328,581,455.2140,413,985.9928,279,620.45
财务费用16,225,123.0623,375,698.1923,686,071.6911,502,885.03
其中:利息费用-21,994,032.3924,144,825.2812,704,506.87
利息收入-2,254,801.04729,193.95321,684.53
加:其他收益1,899,108.311,820,598.94851,033.34778,300.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12,401,544.4815,952,761.6412,285,388.0615,215,819.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845,454.638,875,422.318,142,310.9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9,324,915.96-3,153,769.37-4,009,520.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35,759.16-410,961.99-2,358,309.30
资产处置收-119,031.4765,087.01--

1-1-131

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0,485,624.88179,344,390.9494,098,424.49327,204,447.22
加:营业外收入172,066.63130,869.302,148,817.371,748,140.02
减:营业外支出5,201,947.073,089,107.931,508,296.9613,581,803.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315,455,744.44176,386,152.3194,738,944.90315,370,783.51
减:所得税费用47,318,361.6717,987,143.383,524,023.0637,323,501.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8,137,382.77158,399,008.9391,214,921.84278,047,281.8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268,137,382.77158,399,008.9391,214,921.84278,047,281.8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23,291.17-4,766,240.77700,877.872,815,714.68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23,291.17-4,766,240.77700,877.872,815,714.68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1,923,291.17-4,766,240.77700,877.872,815,714.68
六、综合收益总额270,060,673.94153,632,768.1691,915,799.71280,862,996.5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71420.42190.26530.8346
(二)稀释每股收益0.66640.39380.24620.7765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12,866,311.571,401,106,676.751,239,008,951.711,052,962,913.60
收到的税费返还--15,000.00-
收到其他与经4,753,574.434,999,263.017,700,053.413,608,827.62

1-1-132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7,619,886.001,406,105,939.761,246,724,005.121,056,571,741.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2,732,371.051,085,605,561.301,093,112,497.08584,257,187.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053,520.1058,183,470.9460,989,996.4446,100,405.84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875,314.2875,096,822.1958,782,593.44125,192,311.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071,884.4027,990,269.1669,854,651.5093,745,260.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7,733,089.831,246,876,123.591,282,739,738.46849,295,16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3,203.83159,229,816.17-36,015,733.34207,276,576.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0180,000,000.00-24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198,452.0516,988,075.339,377,500.0013,496,385.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7,18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3,198,452.05196,988,075.339,377,500.00258,593,573.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3,941,892.9880,664,381.6668,632,959.19206,622,239.42
投资支付的现金340,000,000.00160,000,000.00242,000,000.001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3,941,892.98260,664,381.66310,632,959.19306,622,239.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43,440.93-63,676,306.33-301,255,459.19-48,028,665.87

1-1-1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12,177,183.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2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00,000.0020,000,000.00412,177,183.601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800,000.00100,000,000.0020,000,000.001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152,104.0222,459,537.9488,551,895.1040,389,775.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6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52,104.02122,459,537.94108,901,895.10201,039,775.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52,104.02-102,459,537.94303,275,288.50-101,039,775.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43,440.02-90,694.2934,135.58-3,347.6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765,308.76-6,996,722.39-33,961,768.4558,204,787.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840,436.12129,837,158.51163,798,926.96105,594,139.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075,127.36122,840,436.12129,837,158.51163,798,926.96

1-1-134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800.6715,822.119,103.6027,788.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5%8.45%5.80%20.3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4.24173.04340.49-495.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636.4315,649.078,763.1128,28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7%8.36%5.58%2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0.71380.42140.26480.8341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4.965.274.864.42
速动比率(倍)3.724.294.113.38
资产负债率23.19%23.84%24.91%26.1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875.287.047.28
存货周转率(次)6.698.4010.619.2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2690.4241-0.09600.62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778-0.0187-0.09050.1736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1-135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8.51-174.60-93.01-1,337.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50181.87285.10177.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2.77--
债务重组损益-78.2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66-5.71-42.9554.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9--
计入当期损益的联营企业按投资比例分回的不良资产份额514.25151.25211.75363.79
公益性捐赠--111.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93.57165.01360.89-665.0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70.67-8.0320.40-169.8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4.24173.04340.49-495.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800.6715,822.119,103.6027,788.3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占比0.61%1.09%3.74%-1.78%

四、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为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1-1-136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无特别指明,本节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规模与资产结构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炭黑产品和改质沥青、工业萘等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9,294.923.2914,641.835.7618,192.337.6216,435.328.24
应收票据5,008.981.778,640.903.40257.970.1121,660.0010.86
应收账款65,589.2323.1946,621.7418.3543,933.5418.4037,189.1918.65
应收款项融资15,191.545.3722,997.779.0527,467.5311.50--
预付款项14,785.755.236,098.532.404,295.141.804,190.702.10
其他应收款182.640.062,648.661.041,073.850.45856.390.43
存货40,641.2714.3728,210.5911.1021,928.099.1824,706.7712.39
其他流动资产11,976.974.2322,189.268.7325,138.8210.53101.680.05
流动资产合计162,671.3057.51152,049.2959.85142,287.2859.58105,140.0452.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00.000.40
长期股权投资15,284.995.4014,508.675.7114,915.006.2514,743.837.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1,000.000.351,000.000.391,000.000.42--

1-1-137

投资性房地产916.840.32931.050.37949.990.40--
固定资产61,748.0121.8365,886.9325.9465,838.6727.5766,440.0933.31
在建工程22,323.627.894,399.501.732,121.800.892,083.791.04
无形资产10,202.703.6110,380.354.0910,539.754.417,894.843.9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5.100.36874.260.34843.190.35740.98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7,727.092.734,011.511.58321.890.131,590.090.80
非流动资产合计120,208.3442.49101,992.2740.1596,530.2840.4294,293.6247.28
资产总计282,879.64100.00254,041.57100.00238,817.56100.00199,433.66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9,433.66万元、238,817.56万元、254,041.57万元和282,879.6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总额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39,383.90万元,增长19.75%;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15,224.01万元,增长6.37%。2021年9月末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加28,838.07万元,增长11.3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增长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身利润积累和股东新的资本投入。

2、报告期末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以上七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19%、99.25%、98.26%和99.89%。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435.32万元、18,192.33万元、14,641.83万元和9,294.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3%、12.79%、9.63%和5.71%。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1-1-138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现金4.780.05%2.860.02%2.280.01%1.770.01%
银行存款5,651.1760.80%12,333.5884.24%13,035.0571.65%16,433.2399.99%
其他货币资金3,638.9739.15%2,305.3915.75%5,155.0028.34%0.32-
货币资金合计9,294.92100.00%14,641.83100.00%18,192.33100.00%16,435.32100.00%

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757.01万元,主要系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了3,550.5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导致。

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了5,346.91万元,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和原料油涨价导致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占用增加所致。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分别为人民币5,155.00万元、2,305.39万元和3,638.97万元,系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缴存的保证金。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1,660.00万元、257.97万元、8,640.90万元和5,008.98万元,受到2019年开始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2019年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27,467.53万元,2020年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22,997.77万元,2021年9月末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15,191.54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0%、19.49%、20.81%和12.42%。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业务较少,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543.15万元、257.97万元、

169.10万元和157.0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也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获兑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结算业务较多,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

1-1-139

年9月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59,782.04万元、73,885.16万元、57,671.31万元和118,162.93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金额为1,181,624,930.56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金额前五名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出票单位出票日期到期日期末余额
1聊城市鑫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1/6/92021/12/52,000.00
2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2021/7/302022/1/291,588.00
3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2021/8/262022/2/161,203.00
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8/172022/2/171,000.00
5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2021/7/212022/1/211,000.00
合计6,791.00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7,189.19万元、43,933.54万元、46,621.74万元和65,589.2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7%、

30.88%、30.66%和40.32%。

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五名欠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39,173.92万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5.52%,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8,356.03一年以内11.84%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2,420.21一年以内3.43%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1,356.22一年以内1.92%
ZHONGCE RUBBER(THAILAND)CO.,LTD.无关联关系307.46一年以内0.44%

1-1-140

2双钱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990.71一年以内1.40%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1,748.17一年以内2.48%
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618.66一年以内0.88%
HUAYI GROUP(THAILAND)COMPANY LIMITED无关联关系6,663.15一年以内9.44%
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295.68一年以内0.42%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92.60一年以内0.13%
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6,274.02一年以内8.89%
无锡千里马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27.06一年以内0.04%
4天津市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6,115.97一年以内8.67%
5上海赛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2,979.51一年以内4.22%
ACTR COMPANY LIMITED无关联关系564.94一年以内0.80%
SAILUN(VIETNAM)CO.,LTD无关联关系363.55一年以内0.52%
合计-39,173.92-55.52%

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欠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68,847.293,442.3648,963.232,448.1746,097.272,304.8738,863.811,943.19
1-2年130.7913.0823.792.3866.256.62110.3711.04
2-3年8.532.5661.0918.3375.5422.66130.5439.16
3-4年87.5543.7875.5437.7715.777.88434.05398.47
4-5年56.1439.3015.7711.0469.1548.40140.9598.67
5年以上1,433.671,433.671,426.411,426.411,357.261,357.26853.41853.41
合计70,563.984,974.7550,565.833,944.0947,681.243,747.7040,533.133,343.94

1-1-141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
黑猫股份5%10%30%50%80%100%
龙星化工5%30%50%100%100%100%
公司5%10%30%50%70%100%

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相同,均为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5%。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黑猫股份相比,除账龄在4-5年的计提比例低10%以外,其余账龄区间计提比例相同;公司1年以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龙星化工。

公司应收款项适用的坏账计提比例充分、恰当。从账龄上看,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近三年及一期末,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5.88%、96.68%、96.83%和97.57%,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小。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客户信誉较好,回款风险小,账龄结构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

(4)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706.77万元、21,928.09万元、28,210.59万元和40,641.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0%、15.41%、

18.55%和24.98%。

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16,427.0940.42%12,280.5043.53%10,664.9048.54%8,144.8032.97%
库存商品11,377.3227.99%7,277.5325.79%4,592.2420.90%8,044.8932.56%
半成品8,222.6820.23%5,734.0220.32%4,776.9321.74%6,001.6324.29%
发出商品4,431.9710.91%2,598.089.21%1,633.767.44%2,326.009.41%
包装物166.070.41%291.941.03%254.671.16%145.690.59%
低值易耗品16.140.04%32.100.11%46.690.21%43.750.18%

1-1-142

存货合计40,641.27100.00%28,214.17100.00%21,969.18100.00%24,706.77100.00%
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7.64%13.40%8.88%12.14%
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24.98%18.55%15.41%23.50%
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14.37%11.10%9.18%12.39%

注:2019年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1.10万元;2020年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58万元。

2021年9月末存货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2,427.10万元,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上涨所致。2020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6,244.99万元,主要是由于下半年炭黑市场回暖,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且存货储备量增加导致的。2019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2,737.5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年末产成品存货较少。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3个月39,885.2798.14%27,471.9397.38%21,278.3596.86%24,137.9097.70%
3-6个月139.400.34%172.590.61%83.830.38%94.360.38%
6-12个月128.000.31%94.570.34%191.670.87%82.910.34%
1年以上488.591.20%475.081.67%415.331.89%391.601.58%
合计40,641.27100.00%28,214.17100.00%21,969.18100.00%24,706.77100.00%

公司存货由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以及备品备件等其他生产辅料,半成品为三混油、炭黑油等中间产品,产成品包括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主要为生产辅料,金额较小。

(5)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1-1-143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11,976.9722,149.4324,129.25-
预缴企业所得税--755.76-
未认证进项税-39.83253.81-
待抵扣进项税---40.36
发行费用---61.32
合计11,976.9722,189.2625,138.82101.68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1.68万元、25,138.82万元、22,189.26万元和11,976.9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17.67%、14.59%和7.36%。

3、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以上四项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68%、

96.77%、93.32%和91.14%。

(1)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4,743.83万元、14,915.00万元、14,508.67万元和15,284.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4%、

15.45%、14.23%和12.72%,主要为公司投资稷山农商行,共出资14,520.00万元,占稷山农商行总股本的11.00%。

(2)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6,440.09万元、65,838.67万元、65,886.93万元和61,748.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46%、68.21%、

64.60%和51.37%。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原值90,570.0991,713.3886,697.8682,757.27

1-1-144

累计折旧28,822.0825,822.7820,855.5216,313.51
减值准备-3.673.673.67
账面价值61,748.0165,886.9365,838.6766,440.09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逐年增加,主要是公司为提升生产规模,增加设备投资所致。2019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3,940.59万元,主要系改质沥青库、变电站工程完工转固所致。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19年末增加5,015.52万元,主要系炭黑一线改造、四煤化轻钙工程等项目于期间转固导致。2021年9月末固定资产原值较2020年末减少1,143.29万元,主要系炭黑四线改造清理部分老旧机器设备导致。

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3)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在建工程分别为2,083.79万元、2,121.80万元、4,399.50万元和22,323.62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2.20%、4.31%和18.57%。

2019年末在建工程较2018年末基本持平。2020年末在建工程较2019年末增加2,277.69万元,主要系针状焦项目等建设投资所致。2021年9月末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加17,924.12万元,主要系针状焦项目等建设投资所致。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16,808.6427.22%17,369.2126.36%15,666.2723.79%14,418.6721.70%
机器设备44,142.9771.49%47,775.5872.52%49,180.8374.71%50,308.8975.72%
运输工具372.580.60%225.820.34%285.110.43%360.210.54%
办公设备423.810.69%516.320.78%706.471.07%1,352.322.04%
合计61,748.01100.00%65,886.93100.00%65,838.67100.00%66,440.09100.00%

1-1-145

(4)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94.84万元、10,539.75万元、10,380.35万元和10,202.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7%、10.92%、

10.18%和8.49%。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10,202.7010,380.3310,539.637,894.49
专利技术-0.020.120.35
合计10,202.7010,380.3510,539.757,894.84

(二)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总额与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在总负债中的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32,794.2649.99%28,875.2247.67%29,265.7749.20%23,773.8445.58%
其中:短期借款4,005.076.11%2,002.533.31%10,000.0016.81%2,000.003.83%
应付票据8,489.7312.94%10,783.8017.80%5,155.008.67%5,758.1111.04%
应付账款15,602.5523.79%10,838.3517.89%9,050.6615.22%11,618.2222.28%
预收款项----938.481.58%1,495.352.87%
合同负债1,861.782.84%1,568.492.59%----
应付职工薪酬1,106.421.69%1,260.852.08%692.821.16%623.531.20%
应交税费799.411.22%1,001.681.65%2,360.243.97%1,286.662.47%
其他应付款404.900.62%854.981.41%1,068.571.80%991.961.90%
其中:应付利息----252.740.42%170.320.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2.370.43%360.640.60%----

1-1-146

其他流动负债242.030.37%203.900.34%----
非流动负债32,803.8950.01%31,699.0652.33%30,214.4450.80%28,380.8054.42%
其中:应付债券31,304.5647.72%30,149.2249.77%28,597.2848.08%27,006.3051.78%
递延收益1,499.332.29%1,549.832.56%1,617.172.72%1,374.502.64%
负债合计65,598.15100.00%60,574.28100.00%59,480.21100.00%52,154.64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2,154.64万元、59,480.21万元、60,574.28万元和65,598.15万元。2019年末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了7,325.57万元,增幅为14.05%,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增加较大所致。2020年末负债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了1,094.07万元,涨幅为1.84%,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增加所致。2021年9月末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增加了5,023.87万元,增幅为8.29%,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42%、

50.80%、52.33%和50.01%。

2、报告期末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以上五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09%、94.43%、

88.25%和89.35%。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000.00万元、10,000.00万元、2,002.53万元和4,005.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1%、34.17%、6.94%和12.21%。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保证借款4,005.072,002.53--
信用借款--4,000.002,000.00
抵押并保证借款--4,000.00-
抵押借款--2,000.00-

1-1-147

合计4,005.072,002.5310,000.002,000.00

2019年末短期借款为10,000.00万元,较2018年末增长8,000.00万元。2020年末,短期借款为2,002.53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7,997.47万元,是公司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2021年9月末短期借款为4,005.07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002.54万元。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8,489.7310,771.805,155.005,758.11
商业承兑汇票-12.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变动主要系截至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兑付时间不同所致。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供应商金额占比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2.36%
临汾毅富源煤焦铁有限公司4,100,000.004.83%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0014.13%
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12,872,320.0015.16%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6,425,000.007.57%
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7,500,000.008.83%
山西太岳能源有限公司8,000,000.009.42%
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08.25%
山西至信宝能科技有限公司12,000,000.0014.13%
山西中信金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11.78%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3.53%
合计84,897,320.00100.00%

(3)应付账款

1-1-148

近三年及一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1,618.22万元、9,050.66万元、10,838.35万元和15,602.55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8.87%、30.93%、37.54%和47.58%。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包装材料、备品备件采购款、运费、应付工程及设备款等构成。

(4)应交税费

近三年及一期末,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286.66万元、2,360.24万元、1,001.68万元和799.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1%、8.06%、3.47%和2.44%。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700.42619.65-264.57
增值税49.22299.992,071.99892.05
城建税2.4615.38103.6044.38
教育费附加1.489.2362.1626.63
地方教育费附加0.986.1541.4417.75
印花税15.1629.6846.6013.47
个人所得税7.693.575.023.24
环保税9.757.0819.8414.71
水资源税12.2510.939.599.87
合计799.411,001.682,360.241,286.66

2021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开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税金,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5)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252.74170.32
其他应付款404.90854.98815.83821.64
合计404.90854.981,068.57991.96

1-1-149

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其中应付利息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付利息与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包括特别流转金、押金、员工考核金等。

3、报告期末非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由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构成。

(1)应付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期限六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2020年 12月31日利息调整金额按面值计提利息本期偿还2021年 9月30日
永东转债2017年 4月17日六年34,000.0030,149.221,156.83427.261.5031,304.56

(2)递延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递延收益分别为1,374.50万元、1,617.17万元、1,549.83万元和1,499.33万元,全部为政府补助。具体构成如下:

①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四批)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2251号),公司于2011年收到稷山县财政局拨付的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补助资金1,000.00万元,该补助资金性质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待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②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度焦化行业贴息资金的通知》(晋财建一[2012]364号),公司于2013年收到稷山县财政局拨付的焦化行业贴息资金400.00万元,用于公司12万吨/年炭黑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5.00年)进行摊销,2021年1-9月摊销金额为20.00万元。

③根据山西经委下发的《关于下达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晋经投资字[2007]412号),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收到山西省财政厅拨付的用于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联产10万吨炭黑项目的专项贷款贴息资金240.00万元,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5.00年)进行摊销,

1-1-150

2021年1-9月摊销金额为12.00万元。

④根据山西省运城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2013年中央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项目资金的通知》(运财企[2013]26号),公司于2013年收到稷山县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70.00万元,用于公司12万吨/年炭黑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5.00年)进行摊销,2021年1-9月摊销金额为3.50万元。

⑤根据山西省运城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运城市2018年市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运财企[2019]6号),公司于2019年收到稷山县财政局拨付的补助资金300.00万元,用于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15.00年)进行摊销,2021年1-9月摊销金额为15.00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1年9月30日或2021年1-9月2020年12月31日或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或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或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4.965.274.864.42
速动比率(倍)3.724.294.113.38
资产负债率23.19%23.84%24.91%26.15%
利息保障倍数(倍)18.009.024.9214.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7,230.8025,144.0316,973.0236,418.21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费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1-1-151

年度财务指标公司龙星化工黑猫股份
2018年末流动比率(倍)4.421.031.05
速动比率(倍)3.380.780.85
2019年末流动比率(倍)4.861.040.88
速动比率(倍)4.110.830.73
2020年末流动比率(倍)5.271.181.04
速动比率(倍)4.290.920.85
2021年9月末流动比率(倍)4.961.361.35
速动比率(倍)3.721.071.05

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通过上表,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1年 9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黑猫股份50.5555.5258.4750.55
龙星化工48.8947.7753.5356.54
公司23.1923.8424.9126.15

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6.15%、24.91%、23.84%和23.19%,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风险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79、4.92、9.02和18.00,公司的利息支付能力较强,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此外,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

(四)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1-1-152

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875.287.047.28
存货周转率(次)6.698.4010.619.24
总资产周转率(次)1.020.971.301.38

报告期内2018-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相对稳定,2020年-2021年9月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各类周转率降低。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2018-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略有下降。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市场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降低导致收入降低;下半年市场回暖,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较上年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2018-2019年度,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2020年存货周转率较上年下降,主要系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市场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降低导致营业成本减少;下半年市场回暖,原材料采购单价上升,期末存货量增加,期末存货金额增加。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2018-2019年度,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略有下降,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市场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降低,收入降低,导致总资产周转率降低。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均无明显异常,公司资产周转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单位:次

企业名称2021年1-9月周转率2020年度周转率2019年度周转率2018年度周转率
应收账款存货总资产应收账款存货总资产应收账款存货总资产应收账款存货总资产
黑猫股份3.996.680.834.308.060.795.309.360.916.168.441.08
龙星化工4.125.860.924.786.560.895.287.091.015.076.501.05
上市公司平均数4.066.270.884.547.310.845.298.230.965.627.471.07

1-1-153

公司4.876.691.025.288.400.977.0410.611.307.289.241.38

资料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272,435.03238,141.64285,413.13258,643.37
其他业务收入942.77982.35190.4465.81
营业收入合计273,377.80239,123.99285,603.57258,709.1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8,709.18万元、285,603.57万元、239,123.99万元和273,377.8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上升了10.40%,主要公司炭黑产品和煤焦油加工产品产能扩大,产量增加,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增加,2020年较上年减少了16.27%,主要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产品全年平均销售单价低于上年。2021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了68.07%,主要为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上涨导致。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炭黑产品177,474.7665.14%158,407.6166.52%189,826.1466.51%186,833.8372.24%
其中:橡胶用炭黑170,247.2562.49%151,552.8163.64%182,275.5563.86%177,215.0668.52%
导电炭黑7,227.512.65%6,854.802.88%7,550.592.65%9,618.773.72%
煤焦油加工产品94,960.2734.86%79,734.0333.48%95,586.9933.49%71,809.5427.76%

1-1-154

合计272,435.03100.00%238,141.64100.00%285,413.13100.00%258,643.37100.00%

注:公司色素炭黑产品包含于橡胶用炭黑分类中。

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等炭黑产品及改质沥青、工业萘等煤焦油加工产品。报告期内,炭黑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66%,为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0.35%,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产能扩大,公司产品的产销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6.56%,主要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炭黑及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单价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

2021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8.18%,主要为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上涨导致。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销售239,954.2388.08%215,562.6590.52%252,140.3288.34%221,709.9085.72%
出口销售32,480.8011.92%22,578.999.48%33,272.8111.66%36,933.4714.28%
合计272,435.03100.00%238,141,64100.00%285,413.13100.00%258,643.37100.00%

从销售区域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5%以上。出口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橡胶用炭黑产品出口。

2、主要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无明显季节性,但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公司一季度销售相对较小。

(二)营业成本分析

1、按主要产品分类

1-1-1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炭黑产品139,953.7160.80%139,177.0266.19%160,535.9664.91%139,118.0968.37%
其中:橡胶用炭黑134,583.1658.47%134,189.0763.82%154,938.6762.64%132,456.6065.10%
导电炭黑5,370.542.33%4,987.942.37%5,597.292.26%6,661.493.27%
煤焦油加工产品90,235.7839.20%71,099.9333.81%86,797.3935.09%64,357.8131.63%
合计230,189.49100.00%210,276.95100.00%247,333.35100.00%203,475.90100.00%

2021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7.49%,主要是由于公司产销量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下滑,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下滑所致。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主要由公司产销量增加导致。

2、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

(1)炭黑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成本139,953.71100.00%139,177.02100.00%160,535.96100.00%139,118.09100.00%
其中: 原材料成本112,396.8580.31%105,540.7975.83%138,146.1786.06%122,034.1587.72%
人工成本2,006.301.43%1,820.561.31%1,866.381.16%1,759.701.26%
制造费用15,984.6411.42%20,610.4314.81%20,523.4112.78%15,324.2411.02%
运输费用9,565.916.84%11,205.248.05%----

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139,118.09万元、160,535.96万元、139,177.02万元和139,953.71万元。炭黑产品营业成本主要受到原材料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炭黑产品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成本分别为122,034.15

1-1-156

万元、138,146.09万元、105,540.79万元和112,396.85万元,分别占该业务成本的87.72%、86.06%、75.83%和80.31%;报告期内前两年原材料采购占比较为稳定,但2020年受到2020年开始执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11,205.24万元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降低。

(2)煤焦油加工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成本90,235.78100.00%71,099.93100.00%86,797.39100.00%64,357.81100.00%
其中:原材料成本86,331.7495.67%66,137.1993.02%84,794.6097.69%63,178.7598.17%
人工成本330.680.37%346.540.49%345.380.40%157.320.24%
制造费用1,142.641.27%1,423.542.00%1,657.411.91%1,021.741.59%
运输费用2,430.722.69%3,192.674.49%----

报告期内,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64,357.81万元、86,797.39万元、71,099.93万元和90,235.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成本分别为63,178.75万元、84,794.60万元、66,137.19万元和86,331.74万元,分别占该业务成本的98.17%、97.69%、93.02%和95.67%;报告期内前两年原材料成本采购占比较为稳定,但2020年,受到2020年开始执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3,192.67万元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原材料采购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降低。2021年1-9月,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2020年有所上升。

(三)毛利率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及毛利率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1-157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炭黑产品37,521.0521.14%19,230.5912.14%29,290.1815.43%47,715.7425.54%
其中:橡胶用炭黑35,664.0920.95%17,363.7411.46%27,336.8815.00%44,758.4625.26%
导电炭黑1,856.9725.69%1,866.8627.23%1,953.3025.87%2,957.2830.74%
煤焦油加工产品4,724.494.98%8,634.0910.83%8,789.609.20%7,451.7310.38%
合计42,245.5415.51%27,864.6911.70%38,079.7813.34%55,167.4721.33%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1.33%、13.34%、11.70%和15.51%,总体盈利能力较强,2019年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因为煤焦油价格有所增长,而炭黑产品价格小幅下降;2020年,受2020年开始执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14,397.91万元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期间成本大幅上升,毛利下降,若将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2020年公司毛利率为17.75%。2021年1-9月公司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品销售单价上涨所致。

(1)橡胶用炭黑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019年,公司橡胶用炭黑毛利较上年同期年下降17,421.59万元,毛利率由2018年的25.26%下降到15.00%,公司橡胶用炭黑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是橡胶用炭黑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2020年,公司橡胶用炭黑毛利较上年同期年下降9,973.14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的15.00%下降到11.46%,公司橡胶用炭黑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受2020年开始执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期间成本大幅上升,毛利下降。

2021年1-9月,公司橡胶用炭黑实现毛利35,664.09万元,毛利率由2020年的11.46%上升到20.95%,主要系橡胶用炭黑销售单价上涨所致。

(2)导电炭黑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019年,公司导电炭黑的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1,003.98万元,毛利率由

30.74%下降到25.87%。公司导电炭黑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系导电炭黑价格的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1-1-158

2020年,公司导电炭黑毛利较上年同期年下降86.44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的25.87%上升到27.23%,公司导电炭黑毛利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是导电炭黑市场价格回升导致的。2021年1-9月,公司导电炭黑实现毛利1,856.97万元,毛利率由2020年的

27.23%降低至到25.69%,变动不大。

(3)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019年,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的毛利较2018年同期增长1,337.87万元,毛利率由10.38%下降到9.20%。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系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价格有所下降导致。

2020年,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年下降155.51万元,毛利率由2019年的9.20%上升到10.83%,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上升,受2020年开始执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3,192.67万元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期间成本大幅上升,毛利下降,若将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2020年公司毛利率为14.83%。

2021年1-9月,公司煤焦油加工产品实现毛利4,724.49万元,毛利率由2020年的10.83%下降到4.98%,主要系煤焦油采购价格上涨导致。

2、与同行业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15.00%10.56%6.73%15.69%
龙星化工15.89%14.23%12.21%16.57%
公司15.72%11.98%13.39%21.35%

注:数据来源:WIND资讯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资料

2018、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地处山西焦煤产区附近,周边焦化企业较多,煤焦油资源丰富,公司利用焦炉煤气替代天然气作为炭黑生产线的燃料,同时公司利用脱水炭黑尾气作为煤焦油加工生产线的燃料,降低了原材料和燃料成本支出;但2020年,受到2020年开始执

1-1-159

行的新收入准则影响,各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期间成本大幅上升,毛利下降,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下降幅度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由于公司只有一个生产基地,部分下游客户运距远、运费高,对毛利率影响较大,2021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近。

(四)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收入273,377.80100.00%239,123.99100.00%285,603.57100.00%258,709.18100.00%
减:营业成本230,396.5984.28%210,478.7188.02%247,349.2786.61%203,475.9078.65%
营业税金及附加782.150.29%862.680.36%915.920.32%994.930.38%
销售费用1,135.760.42%1,201.130.50%17,740.456.21%14,866.915.75%
管理费用4,353.861.59%4,934.072.06%4,667.681.63%4,052.821.57%
研发费用3,537.201.29%2,858.151.20%4,041.401.42%2,827.961.09%
财务费用1,622.420.59%2,337.510.98%2,368.510.83%1,150.210.44%
加:其他收益189.910.07%182.060.08%85.100.03%77.830.03%
投资净收益1,240.150.45%1,595.280.67%1,228.540.43%1,521.580.59%
资产减值损失---3.580.00%-41.10-0.01%235.830.09%
信用减值损失-932.49-0.34%-315.38-0.13%-400.95-0.14%-0.00%
资产处置收益-11.90-0.01%6.510.00%----
二、营业利润32,035.4911.72%17,916.647.49%9,391.953.29%32,704.0312.64%
加:营业外收入17.210.01%13.090.01%214.880.08%174.810.07%
减:营业外支出520.190.19%308.910.13%150.830.05%1,358.180.52%
三、利润总额31,532.5111.53%17,620.827.37%9,456.003.31%31,520.6712.18%
减:所得税费用4,731.841.73%1,798.710.75%352.400.12%3,732.351.44%

1-1-160

四、净利润26,800.679.80%15,822.116.62%9,103.603.19%27,788.3110.74%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请详见本节“(一)营业收入分析”的相关内容。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请详见本节“(二)营业成本分析”的相关内容。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 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 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销售费用1,135.760.42%1,201.130.50%17,740.456.21%14,866.915.75%
管理费用4,353.861.59%4,934.072.06%4,667.681.63%4,052.821.57%
研发费用3,537.201.29%2,858.151.20%4,041.401.42%2,827.961.09%
财务费用1,622.420.59%2,337.510.98%2,368.510.83%1,150.210.44%
合计10,649.243.90%11,330.864.74%28,818.0410.09%22,897.908.85%

(1)销售费用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及装卸费----15,439.9887.03%12,542.0684.36%
港杂费----784.014.42%721.624.85%
业务招待费275.1124.22%520.3943.33%608.413.43%737.944.96%

1-1-161

职工薪酬254.4922.41%271.6522.62%301.711.70%268.441.81%
仓储费15.361.35%--265.601.50%218.121.47%
差旅费78.446.91%96.088.00%179.791.01%148.611.00%
房租、物业费27.582.43%178.5414.86%33.990.19%44.160.30%
宣传费6.570.58%20.111.67%27.340.15%25.350.17%
其他478.2142.10%114.369.52%99.620.56%160.601.08%
合计1,135.76100.00%1,201.13100.00%17,740.45100.00%14,866.91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75%、6.21%、0.50%和0.42%。销售费用主要为业务招待费和销售人员工资。报告期内,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同比增长19.33%,主要是由于炭黑产品销量增加、煤焦油加工产品送货量增加,导致运输及装卸费同比增长所致。2020年受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公司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销售费用率大幅减少。2021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率降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导致。

(2)管理费用变动趋势及原因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修理费、折旧费等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费用支出逐年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修理费1,919.881,987.301,941.991,608.35
职工薪酬1,080.241,170.471,015.31796.11
办公费290.65391.70458.17370.35
折旧、摊销437.18533.42341.50386.73
业务招待费162.79199.53300.73198.53
差旅费、交通费57.7698.48147.25147.01
环保排污费82.82102.3889.18238.55
财产保险费16.6084.6672.3565.80
残疾人保障金65.8363.4953.5439.09
其他240.10302.64247.66202.31

1-1-162

合计4,353.864,934.074,667.684,052.82

2019年公司管理费用较2018年同比上升15.17%,主要系修理费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0%,变化不大。2021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61%,主要系修理费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趋势及原因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44%、0.83%、0.98%和0.59%。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净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1,751.472,199.402,414.481,270.45
减:利息收入234.36225.6473.0832.38
利息净支出1,517.101,973.762,341.401,238.07
汇兑损益76.92329.28-20.29-129.07
手续费及其他28.4034.4747.4041.21
合计1,622.422,337.512,368.511,150.21

2019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2%,主要系利息费用增加所致。2020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30%,变动不大。2021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99%,变动不大,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益出现小幅变动。

(4)研发费用变动趋势及原因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费2,646.4074.82%1,889.2266.10%2,636.7165.24%2,387.0684.41%
人工费282.848.00%287.0610.04%786.3919.46%169.876.01%
燃料动力费372.2210.52%409.5214.33%349.218.64%147.575.22%
折旧费232.966.59%262.839.20%222.985.52%94.713.35%
其他2.780.08%9.520.33%46.101.14%28.751.02%

1-1-163

合计3,537.20100.00%2,858.15100.00%4,041.40100.00%2,827.96100.00%

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18年同比增加1,213.44万元,增长了42.91%,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研发支出;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19年减少了1,183.25万元,减少了29.28%,主要是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降低导致的。2021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5.74%,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研发支出。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4.71%7.16%9.33%8.29%
龙星化工8.20%9.30%11.13%11.19%
公司3.90%4.74%10.09%8.85%

注: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100%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的构成情况如下:

①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0.96%1.38%4.90%4.37%
龙星化工1.34%0.93%4.02%3.93%
公司0.42%0.50%6.21%5.75%

注: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100%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业务招待费、职工薪酬构成。

2018年及2019年,产品结构和运输距离的差异以及客户的提货方式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自2020年以来,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到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销售费用率大幅减少,同行业各公司销售费用率均降至较低水平。

1-1-164

②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2.79%3.97%3.15%3.07%
龙星化工5.31%6.05%5.23%5.51%
公司1.59%2.06%1.63%1.57%

注: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主要系管理人员数量较少,公司管理效率较高,折旧摊销费用较低的原因。

③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0.95%1.81%1.28%0.86%
龙星化工1.55%2.33%1.88%1.74%
公司0.59%0.98%0.83%0.44%

注: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黑猫股份和龙星化工,主要是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有息债务占比较低,利息支出较低,造成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8.51-174.60-93.01-1,337.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50181.87285.10177.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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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益-78.2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66-5.71-42.9554.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9--
计入当期损益的联营企业按投资比例分回的不良资产份额514.25151.25211.75363.79
公益性捐赠--111.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93.57165.01360.89-665.0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70.67-8.0320.40-169.8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4.24173.04340.49-495.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800.6715,822.119,103.6027,788.3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占比0.61%1.09%3.74%-1.78%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发生的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95.20万元、340.49万元、173.04万元和164.24万元,占当年(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8%、3.74%、1.09%和0.61%,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和政府补助。

(六)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800.6715,822.119,103.6027,788.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5%8.45%5.80%2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0.71380.42140.26480.8341

最近三年,可比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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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黑猫股份14.67%3.31%-8.92%12.35%
龙星化工10.23%6.07%1.55%11.06%
平均值12.45%4.69%-3.69%11.71%
公司13.05%8.45%5.80%20.36%

数据来源:WIND;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平均值,这主要是由产品结构、成本支出和费用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所引起的。

三、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总体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7015,922.10-3,603.3820,693.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4.34-6,367.63-30,125.55-4,80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5.21-10,245.9530,327.53-10,103.9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4-9.073.41-0.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76.92-700.55-3,397.985,786.13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1,286.63140,110.67121,436.51105,296.29
收到的税费返还--1.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5.48499.99770.17361.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812.11140,610.66122,208.18105,65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273.24108,560.56106,846.8758,4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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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05.355,818.356,099.004,610.04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88.007,510.635,880.1612,553.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57.222,799.036,985.539,37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823.81124,688.56125,811.5684,96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7015,922.10-3,603.3820,693.31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05,657.38万元、122,208.18万元、140,610.66万元和121,812.11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05,296.29万元、121,436.51万元、140,110.67万元和121,286.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70%、42.52%、58.59%和44.37%。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营业收入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大量采用银行票据进行结算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84,964.07万元、125,811.56万元、124,688.56万元和122,823.81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运输装卸费支付的现金。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支出大量采用票据结算形式,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远低于营业成本。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短期理财和参股农商行支出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0,662.22万元、6,863.30万元、8,066.44万元和15,394.19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03.98万元、30,327.53万元、-10,245.95万元和-2,595.21万元。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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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是201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为公司支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1、最近三年已经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入金额完成时间
四煤化工程10,819.592018年
炭黑八线8,536.062018年
炭黑九线8,242.762018年
发电二厂一期12MW机组工程3,513.242018年
改质沥青二期工程1,491.602018年
四煤化附属工程962.942019年
改质沥青库1,000.192019年
阳光房工程637.732019年
变电站工程909.812019年
炭黑一线改造2,378.232020年6月
四煤化轻钙工程1,145.752020年12月
4万吨针状焦工程20,025.732022年4月
1.5万吨酚精制工程2,820.762022年12月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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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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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②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③执行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④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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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⑤执行修订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外担保、期后事项、其他或有事项等重大事项。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1、资产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为合理。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系与公司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预计未来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增加;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厂房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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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债状况发展趋势

随着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司债务规模将会显著增大,资产负债率也将相应提升,但仍将保持在合理水平。公司未来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各种途径满足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近年来,受到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内外因素的影响,我国炭黑经济指标持续下滑,但公司凭借高端炭黑产品的生产以及煤焦油深加工产品的技术、成本优势,仍然保持着较好的盈利水平,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充分发挥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进一步扩大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加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对公司产品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0年5月26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特种炭黑产品、浸渍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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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粗酚精制产品,有助于放大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转股前,如果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利息,将对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则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未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潜在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对未参与优先配售原有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内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炭黑制品制造及煤焦油加工,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模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围绕着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一方面,将进一步扩大炭黑产品的生产产能和销售规模,增加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另一方面,将继续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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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对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六)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创立于2000年,多年来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重视人才发展,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产品生产、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专业人才。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研发人员皆拥有丰富的化工行业经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是公司主要竞争优势之一。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员工队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支核心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随着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科技成果转化呈递增态势,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拥有38项专利,其中16项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资源高效利用,逐渐摸索出一条不可再生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利用雄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现有炭黑产能的扩大,和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已对炭黑、粗酚精制、浸渍沥青等产品进行了多年的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的相关技术专利。同时,公司也已与具备实施粗酚精制项目建设经验、技术实力和相应资质的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炭黑行业多年,建立起良好的市场形象及销售网络,并与下游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高色素炭黑等高品质炭黑,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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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炭黑的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炭黑产能合理释放、新增产量的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浸渍沥青用途主要是用于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孔隙浸渍填充。在超高功率电炉炼钢应用方面,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实施,电炉炼钢需求快速增长,进一步助推了浸渍沥青需求激增。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改质沥青的用途是石墨电极的粘结剂,下游客户是石墨电极制造企业,与浸渍沥青的下游客户存在重叠。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优势,与下游石墨电极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将成为公司新增产品的潜在客户。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公司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与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充分保障。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现有产能的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储备。

(七)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根据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架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各层级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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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执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引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

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炭黑产能,延长公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品种,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4、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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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八)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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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规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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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29,389.3829,000.00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38,389.3838,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2020年4月26日,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出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824-26-03-007760)。

2020年12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0]520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必要性分析

1、借助资本市场,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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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专注于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形成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有机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模式,通过逐步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规模效益;在巩固炭黑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逐步向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高品质炭黑等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高端化工产品制造企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充分发挥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进一步扩大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加炭黑品种,推动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对公司产品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继续扩大炭黑产能,巩固领先优势;加快炭黑产品提档升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公司目前炭黑生产能力为34万吨/年,2019年产能利用率为102.32%,2020年前三季度产能利用率为102.62%;现有生产线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公司目前的销量及产品结构已不能满足客户对产品数量及产品性能的要求,此外,国内炭黑行业存在一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况,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在低端炭黑产品市场,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空间有限,而在中高端产品市场,如绿色轮胎需要的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等产品,仍有很大的需求缺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炭黑生产规模将扩大至41万吨/年,新增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色素炭黑等炭黑产品,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多元化,加快产品品种升级,有利于公司巩固炭黑行业领先优势和现有客户的合作基础,同时进一步开拓新客户,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3、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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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1.5万吨粗酚精制和2万吨浸渍沥青生产能力,新增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等粗酚精制产品,以及浸渍沥青等精细化工产品。一方面,公司的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延伸,另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开拓高附加值产品,为公司新增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有利于缓解个别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4、放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当地资源优势,致力于建设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一体化经营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转化。目前,公司已初步实现了“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尾气发电+精细化工”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粗酚精制和浸渍沥青项目,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炭黑生产环节产生的余热,既节约了能源,又减少了炭黑尾气的直接排放,实现了炭黑尾气的综合利用。同时,粗酚精制和浸渍沥青项目原材料,分别为公司现有煤焦油加工环节生产的初级产品粗酚和中温沥青,可以实现煤焦油资源的充分利用;此外,浸渍沥青项目还会产生副产品炭黑油,可以用于特种炭黑产品的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放大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实现煤焦油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原有业务的扩张,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客户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2016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山西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多联产和深度延伸的煤化工产业体系,推进焦化副产品达到三级以上深度加工,开发出更多品种、更高经济价值的精细化工产品;推进煤焦油加工延伸,开发电极沥青、沥青针状焦、沥青碳纤维,形成新型碳素纤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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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修订)》中提出“酚油加工、洗油加工、煤沥青制备高端化利用(不含改制沥青)”为鼓励外商投资类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顺应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和市场储备

公司是一家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技术、市场和人才储备等,与公司现有各项资源相匹配,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支核心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随着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科技成果转化呈递增态势,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共拥有38项专利。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资源高效利用,逐渐摸索出一条不可再生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利用雄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现有炭黑产能的扩大,和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已对炭黑、粗酚精制、浸渍沥青等产品进行了多年的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取得了的相关技术专利。同时,公司也已与具备实施粗酚精制项目建设经验、技术实力和相应资质的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

(2)人才储备

公司创立于2000年,多年来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重视人才发展,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产品生产、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专业人才。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与研发人员皆拥有丰富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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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业经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是公司主要竞争优势之一。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员工队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已深耕炭黑行业多年,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及销售网络,并已与下游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高色素炭黑等高品质炭黑,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于高品质炭黑的需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炭黑产能合理释放、新增产量的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浸渍沥青用途主要是用于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孔隙浸渍填充。在超高功率电炉炼钢应用方面,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电炉炼钢需求快速增长,进一步助推了浸渍沥青需求激增。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改质沥青的用途是石墨电极的粘结剂,下游客户是石墨电极制造企业,与浸渍沥青的下游客户存在重叠。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优势,与下游石墨电极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将为公司新增产品的潜在客户。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具有稳定的市场和客户基础。公司目前在核心市场均设立了销售区,形成一套高效率、高执行力的营销网络布局和运作体系,与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是现有产能的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储备。

3、募投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特种炭黑产品、粗酚精制、浸渍沥青产品。

(1)特种炭黑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将新增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特种炭黑品种,可以用于绿色轮胎、工业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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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制品、塑料、油墨和涂料行业,根据中国橡胶网预测,从2020年到2025年,特种炭黑市场规模将以8.1%的年复合增长率攀升。

(2)浸渍沥青产品

浸渍沥青用途主要是用于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孔隙浸渍填充。2016年10月,工信部颁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016年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生铁用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全面取缔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工频炉产能。2018年我国电炉钢产量占比约10%,远低于美国(62%)、欧盟(39%)、日本(22%)的发展水平,也低于全球(25.2%)的平均水平。随着电炉炼钢的快速发展,浸渍沥青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长。

(3)粗酚精制产品

粗酚精制产品包含苯酚、甲酚等产品,是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学中间体,是合成树脂、医药、农药和多种香料合成中不可缺少的原材料。我国粗酚精制产品进口依存度较高,目前国内粗酚精制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下游需求,鉴于相关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对粗酚精制产品的需求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4、公司区位优势明显,煤焦油资源丰富

公司所处山西南部地区,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铁路、公路运输条件较为优越;山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具有丰富的煤焦油资源,为公司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供应保障。根据调查,运距在200公里范围内,煤焦油产量约为78万吨/年,运距在100公里运距范围内,煤焦油产量约为36万吨/年。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可就近采购,区位优势明显。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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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包括粗酚精制生产装置、浸渍沥青生产装置、特种炭黑生产装置、原料及成品罐装置、成品库房等生产及相互配套的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等。本项目初步规划的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新增焦化苯酚、间对甲酚等粗酚精制生产能力1.5万吨/年,浸渍剂沥青2万吨/年,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特种炭黑7万吨/年。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额为29,389.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75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37.38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估算价值(万元)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其他费用价值合计
建设投资15,186.006,356.384,274.001,935.6227,752.00
(一)工程费用15,186.006,356.384,274.00-25,816.38
1主要生产项目14,097.005,894.003,724.00-23,715.00
1.1粗酚精制1,947.00962.00951.00-3,860.00
1.2浸渍沥青950.00320.00323.00-1,593.00
1.3特种炭黑11,200.004,612.002,450.00-18,262.00
2辅助生产项目216.00187.00142.00-545.00
2.1罐区150.0050.0070.00-270.00
2.2库房56.00117.0050.00-223.00
2.3综合修理车间10.0020.0022.00-52.00
3公用工程项目657.00230.38328.00-1,215.38
3.1供排水工程247.00105.38158.00-510.38
3.1.1循环水240.0080.00150.00-470.00
3.1.2新鲜水、消防给水7.005.385.00-17.38
3.1.3界区管网-20.003.00-23.00
3.2供电及电讯90.0030.0010.00-130.00
3.3供热管网-15.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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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总图运输20.00-160.00-180.00
3.4.1地基处理--80.00-80.00
3.4.2总图工程20.00-80.00-100.00
3.5中央控制室300.0080.00--380.00
4消防设施36.0010.005.00-51.00
5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30.005.005.00-40.00
6环境保护150.0030.0070.00-250.00
(二)其它费用---1,173.001,173.00
1前期工作费---58.0058.00
2勘察设计费---390.00390.00
3建设单位管理费---439.00439.00
4生产准备费---118.00118.00
5联合试运转费---76.0076.00
6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16.0016.00
7工程保险费---76.0076.00
(三)预备费---762.62762.62
1基本预备费---762.62762.62
建设期贷款利息-----
30%铺底流动资金---1,637.381,637.38
项目总投资15,186.006,356.384,274.003,573.0029,389.38

3、产品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1)生产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包括粗酚精制生产装置、浸渍沥青生产装置、特种炭黑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新增焦化苯酚、间对甲酚等粗酚精制产品生产能力1.5万吨/年,浸渍剂沥青2万吨/年,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等特种炭黑7万吨/年。

(2)产品方案

本项目的产品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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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
粗酚精制
1焦化苯酚吨/年4,500
2邻甲酚吨/年1,200
3间对甲酚吨/年4,700
4二甲酚吨/年850
5工业甲酚吨/年800
6酚油吨/年150
7酚渣吨/年1,300
浸渍沥青
8炭黑油吨/年10,000
9浸渍剂沥青吨/年20,000
特种炭黑
10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吨/年40,000
11高端制品炭黑吨/年10,000
12导电炭黑吨/年8,000
13高色素炭黑吨/年12,000

(3)产品质量标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标准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标准规格
1粗酚精制产品苯酚GB/T6705-2008
2邻甲酚GB/T2279-2008
3间对甲酚GB/T2279-2008
4二甲酚GB/T2600-2009
5浸渍剂沥青GB/T35074-2018
6特种炭黑-注

注:我国目前尚未有统一的质量标准,永东股份与需求方协商确定产品质量标准。

(4)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为69,969.96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6,018.13万元,投资利润率18.12%,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9.2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77年,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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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艺流程

(1)粗酚精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粗酚精制加工工艺流程图

粗酚精制装置包括连续精馏系统、间歇精馏系统、导热油系统、真空系统、原料和产品槽区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原料粗酚经原料泵送入脱水塔中部,脱水塔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溢出的水蒸气冷凝后送至公司炭黑生产装置用作急冷水;从塔底采出无水粗酚送入初馏塔,在此除去高沸点酚和残碱后,进入工业苯酚塔。工业苯酚塔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油气经冷凝后得到工业苯酚产品,部分塔底油循环,部分塔底油进入苯酚塔中部。苯酚塔也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油气经冷凝后得到高纯度苯酚产品,部分塔底油循环,部分塔底油作为邻甲酚塔的原料送往邻甲酚塔。邻甲酚塔也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油气经冷凝后采出为邻甲酚馏份;部分塔底油循环,部分塔底油作为间对甲酚塔的原料送往间对甲酚塔。

间对甲酚塔也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采出间对甲酚馏分,部分塔底油循环,部分塔底油作为二甲酚塔的原料送往二甲酚塔。

二甲酚塔也采用塔底再沸器循环加热的方式供热,塔顶采出二甲酚馏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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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残油送至原料焦油槽或直接配制炭黑油。

邻甲酚馏份和间对甲酚馏份分别送入间歇精馏系统进一步精馏提纯,得到

99.0~99.5%左右的邻甲酚和98%以上的间对甲酚产品。

(2)浸渍沥青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浸渍剂沥青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浸渍沥青生产采用溶剂沉降法生产浸渍沥青,此种方法浸渍沥青产品质量好,喹啉不溶物含量低,产品收率高。将来自煤焦油加工系统的软沥青,与芳香烃溶剂、脂肪烃溶剂混合后,进入沉降槽,原生喹啉不溶物相互凝结,沉降槽底部产生重相沥青,顶部采出轻相沥青。轻相沥青经管式炉加热,进入精馏塔,塔底得到精制沥青。精制沥青经管式炉加热,进入热聚塔聚合,聚合后的精制沥青再进入闪蒸塔,塔顶闪蒸出闪蒸油,塔底采出浸渍沥青。

(3)特种炭黑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特种炭黑产品有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高端制品炭黑、导电炭黑、高色素炭黑,共设置6条生产线。其中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设置2*2万吨/年生产线,高端制品炭黑设置1万吨/年生产线,导电炭黑设置8,000吨/年生产线,高色素炭黑设置2*6,000吨/年生产线。本项目炭黑生产全部采用炉法工艺,根据用户不同品质的需求,采用不同的油品,不同的反应温度,终止炭黑反应时间等手段来获得不同品质的特种炭黑,其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①炭黑生产

燃料天然气经管道送到喷燃器中,再与主供风机提供的并经空气预热器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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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850℃的空气在炭黑反应炉燃烧段混合、完全燃烧,产生1840-2050℃的高温燃烧气流进入反应炉的喉管段。不同品种的炭黑工艺控制参数见下表:

炭黑生产工艺控制参数表

生产品种高性能低滚动阻力导电炭黑高端制品炭黑高色素炭黑
喉管流速(m/s)540~580130~140600~625720~790
燃烧温度(℃)1840~20001650~17501900~20001850~2050

原料油经原料油过滤器、原料油泵送到原料油预热器预热到200℃,再通过原料油喷嘴喷入反应炉的喉管段,与高温燃烧气流混合后,迅速裂解并生成炭黑。

在反应炉后部,直接把水喷入高温炭黑烟气中,使其温度迅速降低,终止炭黑生成反应,然后,经过空气预热器、余热锅炉、原料油预热器,进入炭黑收集系统。

②收集和加工

炭黑烟气冷却到280℃,进入主袋滤器,经主袋滤器气密阀进入风送系统,送往造粒系统。

③造粒

本项目高性能低滚动阻力炭黑、导电炭黑采用湿法造粒工艺,高端制品炭黑、高色素炭黑采用干法造粒工艺。

干法造粒是依靠炭黑自身的吸附力造粒,成粒的炭黑粒子强度低、分子间的引力小,细粉含量高。

湿法炭黑是加水和粘合剂进行造粒,经干燥后而制得,成粒炭黑粒子强度高、分子间引力大,细粉含量少。

5、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来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料为粗酚、精制软沥青和炭黑油,粗酚年需要量约为1.5万吨,精制软沥青年需要量约为3万吨,炭黑油年需要量约为1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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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粗酚由公司现有的煤焦油加工装置提供,目前公司的粗酚产量约7,000吨,全部提供本项目作为粗酚精制原料,其余部分由外购解决。周边为煤焦化产业集群,有充足的粗酚产品作原料保证。精制软沥青由公司现有的煤焦油加工装置提供,目前公司焦油装置共产生软沥青48万吨/年,供应针状焦或其他装置38万吨/年,本装置需软沥青3万吨/年,剩余软沥青可满足本装置需求。

2万吨/年浸渍沥青生产装置每年副产1万吨炭黑油,可直接供特种炭黑生产作为原料,其余炭黑油由外购解决。周边为煤焦化产业集群,有充足的炭黑油供应。

(2)燃料及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燃料为炭黑尾气及焦炉煤气,动力有水、电、汽等。粗酚精制生产装置及浸渍沥青生产装置的管式炉、导热油炉加热热源使用本项目特种炭黑生产装置副产的脱水后的炭黑尾气;焦炉煤气由同一工业园的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供给;新鲜水由公司现有自备水井供给,主电源由公司现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供给,公用工程的供应依靠原有的公用工程管网。

6、项目实施规划

在募集资金到位条件下进行预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开始,第三个月开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第四个月施工,第二十个月进行调试、试生产,第二十四个月正式投产。项目实施进度规划如下:

时间 项目内容第1月第2月第3月第4月第5月第6月第7月第8月第9月第10月第11月第12月第13月第14月第15月第16月第17月第18月第19月第20月第21月第22月第23月第24月
可研编制及审批
初设编制及审批
施工图设计
施工准备
设备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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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加工
土建施工
安装
调试
试车

7、项目选址、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拟建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公司位于稷山县城东7公里处的西社镇,厂区西南面1.8公里为高渠村,南距大运高速公路3公里,距在建的侯月高速公路2公里,距候西铁路稷山站7公里,交通十分便利。2020年4月26日,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出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824-26-03-007760)。2020年12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0]520号)。

8、环境保护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公司厂址位于稷山县城东7公里处的西社镇,厂区西南面1.8公里为高渠村,南距大运高速公路3公里,距在建的侯月高速公路2公里,距候西铁路稷山站7公里,交通便利。

公司厂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地势平坦,地下水资源丰富,环境空气质量尚好。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污染源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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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分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两类。A.有组织排放废气粗酚精制装置及浸渍沥青装置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各工艺装置加热炉燃烧过程排放的烟气、装置设安全阀及放空系统排放的油气等。炭黑生产产生的炭黑尾气是低热值可燃气体,约20%的炭黑尾气送干燥机尾气燃烧炉燃烧。产生的气体作为干燥机的热源,一部分直接从干燥机烟囱排放,另一部分进入干燥机滚筒直接干燥炭黑粒子,与水蒸汽一起进入排气袋滤器,净化后排放;约80%的炭黑尾气送尾气锅炉燃烧后排放。吸尘系统收集的含炭黑气体,经再处理袋滤器净化后排放。

B.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油品装卸作业和油品储存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油气、工艺装置泄漏、挥发的烃类。

?废水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有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和公用工程系统排出的含油污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含油污水主要由工艺装置和储运系统排出。生产装置排出的含油污水主要来源于粗酚精制和浸渍沥青产生装置的分离水、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含油雨水等,炭黑生产会排出少部分含油污水;储运系统排出的含油污水主要是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罐区脱水。含油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各种酚类、杂烃类等。厂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办公楼、厕所等人类活动设施排出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粗酚精制和浸渍沥青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废袋及部分生活垃圾。炭黑装置本身不产生工艺性固体废物,只有少量的废包装纸袋、废滤袋。

④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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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大型机泵、离心机、风机、加热炉及气体放空口等。

(3)环境保护与综合利用措施

根据我国环保产业政策要求,新建项目应选择先进的技术路线,并在工艺过程本身配套有相应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在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废气治理方案

A、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各工艺装置加热炉燃烧过程排放的烟气、装置设安全阀及放空系统排放的油气等。

粗酚精馏各塔真空尾气、各酚类贮罐排放的尾气,进入尾气净化塔碱液洗涤处理后经尾气风机送至导热油炉焚烧处理。

浸渍沥青生产装置的废气及沥青中间槽放散气汇集后,进入尾气净化塔用洗油洗去有害成分后经尾气风机送至沥青聚合管式炉焚烧处理。

炭黑生产装置产生大量的炭黑尾气。尾气全部利用作干燥机燃烧炉和尾气锅炉的燃料,充分利用尾气化学热,既节约能源,又减轻了环境污染;炭黑尾气采用高效反吹风袋滤器,提高炭黑收集效率;采用湿法造粒工艺,防止炭黑粉尘污染环境;炭黑尾气在全封闭自动化操作的基础上,设置两套专门的负压吸尘系统,将设备泄露或飞扬的炭黑粉尘吸送至再处理袋滤器回收净化。

B、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油品装卸作业和油品储存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油气、工艺装置泄漏、挥发的烃类。本工程设计将槽标、放料口、取样口、窥镜、泵泄漏等无组织泄漏点应采取相应密封措施。如槽标改用侧装夹套保温磁翻板液位计,轻质油泵采用屏蔽泵能有效防止泄漏等。

?废水治理方案

粗酚精制及浸渍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含酚废水,送炭黑厂作急冷水、高温分解。

冲洗地坪水以及可能含油的初期雨水,先汇集至含油排水坑,通过隔油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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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油类,送炭黑厂作急冷水、高温分解。炭黑油储运含油污水和含炭黑地面冲洗水,先汇集至含油排水坑,输送送炭黑厂作急冷水、高温分解。

生活污水送往永东公司原有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案对少量的废滤袋、废包装纸袋,采取由专门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垃圾处理厂。

④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消音器或隔音操作室,治理后可使各噪声源低于85db(A)。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

(1)收入预测假设

根据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情况,按照公司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中值30.31%,预测2020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285,603.57258,709.18198,533.79
营业收入增长率10.40%30.31%81.10%
增长率(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中值)30.31%

(2)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

假设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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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呈一定比例,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一定,且未来三年保持不变。经营性流动资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经营性流动负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

(3)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测算依据

公司2020年-2022年各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

(4)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依据

流动资金缺口=2022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9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5)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及结果

基于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及基本假设条件,公司2020年至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基期 2019年2020年-2022年预计经营资产及 经营负债数额2022年期末预计数-2019年末实际数
金额销售 占比2020年 (预计)2021年 (预计)2022年 (预计)
营业收入285,603.57100.00%372,170.02484,974.75631,970.60346,367.02
应收账款43,933.5415.38%57,249.8074,602.2197,214.1453,280.60
应收款项融资27,467.539.62%35,792.9446,641.7860,778.9033,311.37
存货21,928.097.68%28,574.4937,235.4248,521.4726,593.39
应收票据257.970.09%336.17438.06570.84312.86
预付账款4,295.141.50%5,597.007,293.459,504.105,208.95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97,882.2734.27%127,550.39166,210.92216,589.44118,707.17
应付账款9,050.663.17%11,793.9115,368.6420,026.8810,976.22
预收账款938.480.33%1,222.931,593.602,076.621,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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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5,155.001.80%6,717.488,753.5511,406.756,251.75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15,144.135.30%19,734.3225,715.7933,510.2518,366.11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资产-经营负债)82,738.1428.97%107,816.07140,495.13183,079.20100,341.06

注:上表中的营业收入预测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根据测算,2020年至2022年,公司预计将累计产生流动资金缺口100,341.0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炭黑产能持续扩大,规模效益显著,煤焦油精深加工产业链条继续延伸,精细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向高端化、差异化迈进,为公司产业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亿元,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较小,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将明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增强。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同时,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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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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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09号)核准,于2015年5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70.00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32,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02,692,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合计金额32,240,000.00元),减除其他相关上市发行费用11,913,820.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778,1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6月4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0.24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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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2021年9月30日余额(元)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14001727208050506722202,692,000.000.00已注销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75290188000454672100,000,000.000.00已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29,366,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及债券登记费合计金额10,634,000.00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1,313,16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052,830.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验字第100100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5月16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4,735,946.61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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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2021年9月30日余额(元)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140501727208 00000348329,366,000.000.00已注销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05,26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7.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83.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23,396.23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9,40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676,587.37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且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截至2021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2021年9月30日余额(元)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04531001040025740312,177,183.6015,529,796.44活期

说明: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0亿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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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31001040025740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29,796.44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14,110,476.15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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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077.8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077.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5年23,76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16年3,296.72
2017年2,012.1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19,077.8219,077.8219,077.8219,077.8219,077.8219,077.82-100%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
合计29,077.8229,077.8229,077.8229,077.8229,077.8229,077.82-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已建设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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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805.2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308.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7年12,579.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18年17,711.43
2019年3,018.2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32,805.2832,805.2833,308.8632,805.2832,805.2833,308.86503.58100%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已建设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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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167.6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025.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9年455.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0年4,414.65
2021年15,155.87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31,167.6631,167.6620,025.7331,167.6631,167.6620,025.7311,141.932022-04-30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受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工程进度放缓,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发行人积极推动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处于正常施工状态,预计2022年4月底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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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股票上市时间为2019年11月,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相继出台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项目建设、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导致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缓,此外,2021年9月,受到山西省暴雨洪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再次放缓。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0,025.73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64.25%;截至2021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1,885.0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

70.22%。

2020年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和要求,于2020年1月开始暂停施工。此后,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方争取尽快复工,但受制于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均为定制设备,相关设备的设计、采购、运输及施工安装等工作无法顺利推进,项目前期进展较为缓慢。

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发行人积极推动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抓紧推进核心关键设备购置工作,加快土建工程建设施工进度。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资金额项目受到疫情影响进展缓慢,但项目目前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预计202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不会变更募投计划。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专字第10010174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6,808,863.49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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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报字(2017)第010106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4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352,209.18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13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中的18,000KW炭黑尾气发电部分,由原“1*6,000KW+1*12,000KW发电机组”和配套“2*65t/h中温中压锅炉”变更为“3*6,000KW发电机组”和配套“3*35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该变更部分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的内部组成部分的微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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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该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于规定期限到期前全部收回。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该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于规定期限到期前全部收回。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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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存续期间认购金额 (万元)产品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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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存续期间认购金额 (万元)产品收益率(%)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616期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2021-06-18至2021-10-132,000.003.05
“月月利”收益凭证204449号本金保障型2021-08-26至2021-10-115,000.003.00
“月月利”收益凭证204450号本金保障型2021-09-07至2021-10-124,000.003.00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11,676,587.37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0,257,267.0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1,419,320.29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14,110,476.15元),剔除相关利息收入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35.75%。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尚处于初始建设阶段。受新冠疫情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影响,导致2020年“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工程进度放缓,公司仍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股票上市时间为2019年11月,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相继出台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项目建设、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导致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缓,此外,2021年9月,受到山西省暴雨洪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再次放缓。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0,025.73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64.25%;截至2021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1,885.00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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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2%。

2020年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和要求,于2020年1月开始暂停施工。此后,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方争取尽快复工,但受制于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均为定制设备,相关设备的设计、采购、运输及施工安装等工作无法顺利推进,项目前期进展较为缓慢。

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发行人积极推动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抓紧推进核心关键设备购置工作,加快土建工程建设施工进度。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资金额项目受到疫情影响进展缓慢,但项目目前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预计202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不会变更募投计划。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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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4,167.107,614.414,757.632,416.822,847.7217,636.58否(注1)
2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13,372.36-----不适用(注2)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注3)

注1:2018年度,承诺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年度内产能未能充分释放;2019年度受市场行情影响,炭黑产品及煤化产品总体效益未达到预期。2020年及2021年1-9月,炭黑产品市场回暖,投资项目均已实现承诺效益。注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受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工程进度放缓,在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后,发行人积极推动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处于正常施工状态,预计2022年4月底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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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632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永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东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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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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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杰刘东良靳彩红
张巍宁忍娟卫娜
丁丽萍江永辉彭学军
监事:
毛肖佳卫红变陈玉杰
高级管理人员:
苏国贤张瑞杰吉英俊
陈梦喜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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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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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侯 巍
保荐代表人:
崔学良潘 登
项目协办人:
付佩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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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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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

保荐机构董事长:
侯 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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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215保荐机构总经理:

保荐机构总经理:
段 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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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16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闫鹏和
经办律师:
谈 俊王 庭
张晓强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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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17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签字注册会计师:
臧青海陈艳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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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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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万华伟
签字评级人员:
任贵永樊 思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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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下列备查文件备置于发行人处,供投资者查阅:

1、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4、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传真:0359-5662095

联系人:张巍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传真:010-59026670

联系人:赵泽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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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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