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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目 录

一、关于员工持股平台………………………………………………第1—4页

二、关于收入确认及第一大客户……………………………………第4—9页

三、关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第9—14页

四、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第14—16页

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2〕3-12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0312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意见落实函所提及的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医疗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申报材料与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美创联合、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发行人8.13%、6.16%、7.10%股权;(2)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熊小净、熊小洁分别在发行人处任财务部职员和基建部职员,其通过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请发行人:(1)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进一步论述未将熊小净、熊小洁所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对应股份确认股份支付的合理性;(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2条的规定,完善员工持股平台相关信息披露。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4)

(一) 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进一步论述未将熊小净、熊小洁所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对应股份确认股份支付的合理性

熊小洁、熊小净系熊小川之胞妹,于2017年度通过持有深圳市美创金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创金达)、深圳市美创银泰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创银泰)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规定,“对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新增股份,以及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向职工(含持股平台)、客户、供应商等转让股份,均应考虑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通常情况下,解决股份代持等规范措施导致股份变动,家族内部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行为导致股权变动,资产重组、业务并购、持股方式转换、向老股东同比例配售新股等导致股权变动等,在有充分证据支持相关股份获取与发行人获得其服务无关的情况下,一般无需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熊小净、熊小洁通过所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主要是熊小川对其亲属的照顾,与公司获得其服务无关,属于非交易行为导致的股权变动,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规定中无需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的情况。熊小净、熊小洁不是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且熊小净、熊小洁未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未将熊小净、熊小洁所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对应股份认定为股份支付具备合理性。

(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2条的规定,完善员工持股平台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2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的执行情况”之“(三)股权激励相关情况”中完善员工持股平台的信息披露,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1. 股权激励人员的股份锁定期

公司的股权激励平台深圳市美创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创联合)、美创银泰和美创金达的股份锁定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 股权激励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股权激励人员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离职人员需按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约定退出股份。

历次股权激励协议中,公司对员工退出美创联合、美创金达、美创银泰的

情形及退出价格的约定如下:

退出时点第一次股权激励第二次股权激励第三次股权激励
员工需要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1. 必须退出:(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任职的;(2)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持股平台合伙协议,损害公司或合伙企业利益的;(3)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和合伙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4)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对公司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5)丧失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的;(6)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2. 员工主动申请退出; 3. 员工出现降职、调岗、退休等其他退出股份情形。1. 必须退出:(1)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不在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任职的;(2)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起诉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 员工主动申请退出; 3. 员工出现降职、调岗、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等其他退出股份情形。
1.上市报材料前的退出(1)自工商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退出,退出价格=原始入股价格;(2)自工商登记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内退出,退出价格=原始入股价格+退出时每股净资产增值部分×50%;(3)自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退出,退出价格=原始入股价格+退出时每股净资产增值部分×100%。(1)自工商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退出,退出价格=原始入股价格;(2)自工商登记之日起12个月至公司向证监会报送IPO资料之日内退出,退出价格=原始入股价格+原始入股价格×10%股息/年。(1)自工商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退出,退出资金=原始入股资金;(2)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公司向证监会报送IPO资料之日内退出,退出资金=原始入股资金+5%年化收益(含分红等所有收益);(3)员工出现需要必须退出的情况,若员工有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情况,员工必须先赔偿和弥补公司损失后方能按以上收益退出。
2.上市报材料─敲钟交易日的退出退出价格仍按照前述“上市报材料前的退出”的规定。退出价格仍按照前述“上市报材料前的退出”的规定执行。
3.上市成功后的退出(1)若由持股平台统一在二级市场上整体减持,减持价格为市场价,减持收益由各激励对象按在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共同享有;(2)若由个人单独退出,锁定期(从成功上市之日起3年)内退出价格为二级市场价格的五折,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布的每股净资产价格;锁定期满后退出价格为二级市场价格。(1)持股平台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由持股平台统一在二级市场上整体减持,减持收益由各激励对象按在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共同享有,各方承担相关税费;(2)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后,若乙方要求在证监会要求的锁定期内退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属主动退出或其他退出的,退出资金=原始入股资金+10%年化收益(含分红等所有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员工花名册,确认熊小净、熊小洁在公司任职情况,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小川确认熊小净、熊小洁取得股份的背景、原因等情况;

(2) 取得公司历史上三次股权激励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查阅协议的内容,查阅关于员工离职和退股的相关安排;取得历史上持股平台的员工退出时签订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查阅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披露。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未将熊小净、熊小洁所持美创金达、美创银泰份额对应股份认定为股份支付具有合理性;

(2)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2条以及《审核关注要点》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司历次股权激励的制定与实施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收入确认及第一大客户

申报材料与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发行人组件产品无需复杂的安装和验收,以客户签收或报关取得提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而客户与发行人的合同中存在验收约定;(2)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55,723.62万元、70,535.47万元、75,728.27万元和43,411.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94%、95.25%、85.48%和85.71%,外销收入占比较高;(3)发行人第

退出时点第一次股权激励第二次股权激励第三次股权激励
收益);必须退出的,退出资金=原始入股资金+5%年化收益(含分红等所有收益);(3)员工属必须退出的,若员工有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情况,员工必须先赔偿和弥补公司损失后方能按以上收益退出。

一大客户注册地在美国,生产基地主要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第一大客户主要在美国销售产品;发行人通过香港美好将货物销售给第一大客户,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区域为新加坡、澳大利亚。

请发行人:(1)结合验收过程、验收内容、产品验收的不合格率等进一步说明将发行人客户的验收认定为例行程序是否合理,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谨慎性;(2)说明第一大客户美国工厂同类型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发行人未向其美国工厂供货的原因;(3)结合中美贸易形势等说明第一大客户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取消合作的风险,发行人产品出口是否存在受到贸易制裁的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5)

(一) 结合验收过程、验收内容、产品验收的不合格率等进一步说明将公司客户的验收认定为例行程序是否合理,公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谨慎性

公司精密组件验收过程:公司出货到客户处的产品,客户按照来料检验流程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样检查符合客户的产品检验标准,客户对来料产品放行;若抽样检查不符合客户的产品检验标准,客户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将来料不良反馈给公司,公司品质部确认不良后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精密组件验收内容:产品外观、尺寸、包装和出货资料检查。外观和尺寸的检查依据为图纸和工程样板;包装的检查内容包括外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标识的完整性等;出货资料检查包括尺寸检验报告、符合性证书和装箱单。

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ance)是公司制作并于发货时一同提供给客户的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数量、产品规格、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批次号、生产批次号、有害物质声明等信息。根据公司与主要精密组件客户的合同约定,公司需保证每个产品中铅、汞、六价铬等有毒物质的浓度值符合法律规定。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以上要求,公司向原材料供应商获取物料符合性证书或有害物质测试报告;同时公司对出货成品每年进行一次有害物质测试。公司在提供给客户的符合性证书中声明产品符合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一般情况下,客户在产品验收过程中,不对产品的上述物质含量进行检测。

根据过去执行类似合同积累的经验以及客户验收的结果取得的相应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供货并提供符合性证书,在客户验收前就能够客观地确定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对于客户的验收内容如产品外观、尺寸、包装是否破损等也能自行检查确认,验收条件为例行程序。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组件产品验收的不合格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组件验收的不合格率在1.00%以下,涉及金额较小,验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个别产品存在毛边、划伤等质量瑕疵,并根据双方协商进行退货处理。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组件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亦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中的规定:“当企业能够客观地确定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例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一批必须满足规定尺寸和重量的产品,合同约定,客户收到该产品时,将对此进行验收。由于该验收条件是一个客观标准,企业在客户验收前就能够确定其是否满足约定的标准,客户验收可能只是一项例行程序。”

由于公司能够客观地确定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因此,客户验收仅为一项例行程序,验收条件是一个客观标准,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何时获得对精密组件产品的控制,也即客户验收非公司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公司精密组件内外销收入分别以客户签收、报关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恰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合规、谨慎。

综上,公司将客户的验收认定为例行程序合理,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符合谨慎性原则。

(二) 说明第一大客户美国工厂同类型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公司未向其美国工厂供货的原因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精密组件产品验收不合格金额580.91274.60152.89
公司精密组件收入金额101,283.0175,087.2666,149.40
精密组件产品验收的不合格率0.57%0.37%0.23%

公司第一大客户家用呼吸机的整机生产工厂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其在美国的工厂主要生产家用呼吸机核心组件风机。公司向第一大客户的美国工厂供应的主要产品为风机组件,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70.99万元、

883.10万元和666.86万元。

第一大客户的美国工厂自己生产风机组件产品,同时也向公司采购,因客户拒绝提供供应商信息,公司无法获取第一大客户美国工厂风机组件的其他供应商信息。

(三) 结合中美贸易形势等说明第一大客户是否存在与公司取消合作的风险,公司产品出口是否存在受到贸易制裁的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 中美贸易形势

在医疗器械全球化采购的发展趋势下,进口国的关税政策直接影响外销产品的市场需求。

2018年,中美贸易关系紧张,美国陆续对我国部分产品加征关税,公司国内出口至美国的2个产品被纳入加征关税清单,被加征25%关税。

2022年3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恢复352项自中国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中美贸易紧张局势趋向缓和。

2. 第一大客户是否存在与公司取消合作的风险

(1) 公司是第一大客户的核心供应商,客户取消合作或转移采购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部分产品属于第一大客户单一来源供应商,公司与第一大客户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在公司竞争优势基础上形成了良好的持续的合作共赢关系。公司与第一大客户之间连续10年的合作关系也印证了双方的合作是持续稳定的。

公司已经从2017年开始参与第一大客户新一代家用呼吸机整套结构组件的材料、结构、模具、自动化、生产工艺、品质标准等方面的开发,并已开始为第一大客户批量试产。

第一大客户因贸易摩擦取消与公司合作或转移采购的可能性较小。

(2) 针对贸易摩擦,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具有可行的应对措施

公司第一大客户家用呼吸机的整机生产工厂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亚,

公司也主要向其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子公司供货。同时,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MEHOW MEDICAL(M)SDN.BHD(以下简称马来美好)作为海外生产基地,如受到贸易摩擦,公司将通过生产转移的方式将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产品逐步转移至马来美好生产。因此,第一大客户因贸易摩擦直接取消与公司合作的可能性较小。

3. 公司产品出口是否存在受到贸易制裁的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 公司受到贸易制裁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的产品主要是精密模具和组件产品,是工业生产的基础产品,对于该类基础产品受到针对公司贸易制裁的可能性较小。

(2) 中美贸易战对公司的影响有限,公司出口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新加坡、澳大利亚,公司对外出口的国家或地区中,除美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环境及对中国民用产品的贸易政策总体上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受中美贸易政策影响,公司涉及加征关税的2个产品对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0.08万元、237.42万元、108.7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4%、0.27%、0.10%,占比较小。

公司已将对美国销售的涉及加征关税的2个产品的生产转移至马来美好,同时,部分产品已向客户新加坡生产基地供货,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

(3) 披露相关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大量订单取消或降价、大客户转移采购的情况。第一大客户因贸易摩擦取消与公司合作的可能性较小,且公司已制定了海外生产的应对策略。

关于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治或贸易关系发生较大变化、贸易摩擦相关政策风险以及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一、(三)外销收入占比较大形成的贸易政策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外销收入占比较大形成的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70,535.47万元、75,728.27万元和101,350.3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25%、85.48%和89.39%,

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其中,公司对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87.20万元、2,318.48万元和6,158.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2.61%和5.41%,如全球经济出现下滑或中国与相关国家政治和贸易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或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深,则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在中国地区的采购,从而对公司产品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直接及间接订单实现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61,076.32万元、62,902.38万元和78,089.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2.27%、70.84%和68.65%。虽然公司受到美国针对公司的贸易制裁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公司受到美国针对性贸易制裁,可能影响公司与第一大客户之间的业务合作,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出口受到贸易制裁的影响较小,受到贸易制裁的风险较小,公司对贸易制裁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进行了充分披露。

(四)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销售订单,重点了解销售合同中关于验收条款的约定情况;

(2) 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时点和确认依据,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访谈公司商务中心和品质部负责人,了解公司精密组件的验收过程、验收内容、产品验收不合格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具体原因等;

(4) 获取报告期各期精密组件验收不合格明细,重新计算报告期各期精密组件验收不合格金额及精密组件验收不合格率;

(5) 取得公司进出口相关管理制度,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向客户生产工厂的供货情况;获取并核查公司境外销售相关明细,复核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查阅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手订单;

(6) 了解公司主要外销客户所在国目前最新对我国贸易政策及相关关税政策,查看主要产品报价单,确认产品的报价方式,复核计算出口国加征关税对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的影响金额;查阅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披露。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将客户的验收认定为例行程序合理,公司收入确认合规且谨慎;

(2) 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客户生产工厂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第一大客户美国工厂供货的情形,公司无法获取第一大客户美国工厂风机组件的其他供应商信息;

(3) 中美贸易紧张形势趋于缓和,第一大客户与公司取消合作的风险较小,公司产品出口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贸易摩擦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关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申报材料与审核问询回复显示: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组件产品主要原材料PCBA、软管采购价格下降较多;2021年第三季度,塑胶原料以及硅胶原料采购价格上涨较多,PCBA、软管采购价格进一步下降。

请发行人结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需行情、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及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6)

(一) 结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需行情、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及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1. 报告期内PCBA采购价格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PCBA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主要原材料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单价变动幅度单价变动幅度单价
塑胶原料(元/kg)34.246.20%32.240.97%31.93
PCBA(元/件)21.50-21.75%27.488.18%25.40
软管(元/件)4.78-9.72%5.293.73%5.10
硅胶原料(元/kg)111.19-2.15%113.638.27%104.95

单位:万件、万元、元/件

2020年,PCBA采购单价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自主产品肺功能仪开始上市销售,2020年公司采购了肺功能仪相关PCBA原材料,该类PCBA的平均单价为459.25元/件,高于呼吸机组件中的PCBA平均单价。

2019年及2020年呼吸机组件相关的PCBA原材料平均单价基本稳定,变动不大,2021年度呼吸机组件相关的PCBA单价相比下降19.05%,主要是因为呼吸机新产品量产,对应PCBA原材料结构发生变化所致。

通过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分析,公司PCBA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与第三方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2. 报告期内软管采购价格波动分析

单位:万件、万元、元/件

2021年软管采购单价有所下降主要受人民币汇率变化所致。

公司所采购的主要软管型号,人民币采购单价受到汇率变动有所影响,美元采购单价在报告期内价格基本稳定,2021年上半年公司与软管供应商协商后有所降价,在2021年下半年恢复上涨,公司软管采购价格与第三方询价的市场价波动情况相符。

公司软管采购价不存在直接可比的大宗商品价格,无法取得相关原材料公开的市场价格波动的信息,公司使用第三方询价作为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型号A软管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结果如下: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数量金额单价
PCBA采购523.0011,246.1721.50261.287,179.1227.48307.177,801.9025.40
其中:呼吸机组件相关519.0710,632.4120.48258.146,530.3325.30307.127,796.3125.39
肺功能仪相关0.92466.37504.401.23566.02459.250.024.83264.00
其他3.00147.3949.061.9082.7643.500.030.7624.18

年 度

年 度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单价
2019年526.082,685.345.10
2020年530.532,805.315.29
2021年741.253,540.164.78

型号B软管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结果如下:

通过前述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分析,公司软管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与第三方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3. 报告期内塑胶、硅胶采购价格波动分析

公司原材料不存在直接可比的大宗商品价格,无法取得相关原材料公开的市场价格波动的信息,公司使用第三方询价价格作为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公司选取2018年至2021年采购金额最大的前5款硅胶和塑胶原材料,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结果如下:

(1) 型号083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2) 型号025/026硅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2021年,公司采购型号025/026硅胶原材料的采购美元价格未发生变化,其价格变动主要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影响。

(3) 型号179/180硅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注:空白部分为当季无采购2021年有机硅的大宗商品价格有所上升,其价格对下游硅胶的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传导延迟,公司硅胶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在2021年下半年有所上升。

(4) 型号019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公司019塑胶原材料为公司与供应商长期协议定价的医疗级物料,其价格波动较小。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5) 型号117塑胶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趋势对比如下:

注:空白部分为当季无采购

2021年,公司采购型号117塑胶原材料的采购美元价格未发生变化,其价格变动主要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影响。该原材料为公司与供应商长期协议定价的医疗级物料。

通过前述2018年至2021年采购金额最大的前5款硅胶和塑胶原材料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询价数据比对分析,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与第三方市场价格波动一致。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采购入库明细表,检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订单,对比分析报告各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的波动情况;

(2) 询问公司供应链负责人,了解公司采购询价流程与频率,分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相符。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合理;与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具备一致性,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

四、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请发行人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若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请披露变化情况、变化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相关风险(如有)。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7)

(一) 请公司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若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请披露变化情况、变化原因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相关风险(如有)

公司已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公司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1-3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28,000.00万元至29,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46.55%至54.40%;预计2022年1-3月可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500.00万元至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26.10%至45.50%;预计2022年1-3月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390.00万元至7,39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为28.36%至48.66%。上述2022年1-3月业绩情况系

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二)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2022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及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2) 查阅公司对2022年1-3月业绩预计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2022年1-3月预计经营业绩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

(3)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公司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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