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上午10:
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人数7人,现场出席人数7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具体实施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
量,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
②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③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全部事宜;
④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⑥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⑦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⑧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⑨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⑩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激励计划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处理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