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1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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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6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2BJAA80119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科技”)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汉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汉王科技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汉王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汉王科技2021年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王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汉王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汉王国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汉王智学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汉王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赛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汉王卓文科技有限公司、汉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河北汉王精品电子产品制
造有限公司、仿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仿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汉王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汉王智能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汉王优笔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存货、合同管理、全面预算、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质量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收入总额潜在错报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5% | 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5%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 |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合并错报额≤税前利润的5%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合并错报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 |
注:
收入总额、税前利润、资产总额等以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 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内控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①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公司内控系统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重要的业务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 当期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损失金额 | 直接损失﹥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5% | 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直接损失≤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5% | 直接损失≤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 |
注:
收入总额以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 ② 公司决策违反程序并导致重大失误; |
③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
重要缺陷 | ① 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 ②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①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 ② 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是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在经营过程中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远发展。下年度,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继续努力抓好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规范管理行为和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迎建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