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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 玫)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会六次是现场加通讯会议,八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四次亲自出席会议,十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现场参加两次股东大会。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

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

(六)2021年7月1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子公司汉王友基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建议;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董事会或者内审部进行沟通,对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提示,为公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建议;关注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并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多次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洪 玫2022年3月31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金观)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会六次是现场加通讯会议,八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四次亲自出席会议,十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现场参加两次股东大会。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

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7、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

(六)2021年7月1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汉王友基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为确定新一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供建议,认真审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等相关事项,以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的

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帮助公司进行业务梳理并提供专业建议;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管多次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杨金观2022年3月31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会六次是现场加通讯会议,八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两次亲自出席会议,十二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现场参加一次股东大会。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

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4月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1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

(六)2021年7月1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汉王友基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为确定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供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提供专业建议,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管多次

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李建伟

2022年3月31日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丹)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两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会六次是现场加通讯会议,八次是通讯会议,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八次,本人三次亲自出席会议,五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表决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

(二)2021年7月1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子公司汉王友基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以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帮助公司进行业务梳理并提供专业建议;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管多次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苏丹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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