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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新租赁准则的修订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部分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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