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马国际: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网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收费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彭钦文 王 雪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