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国强、李旭红、辛修明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