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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晟”)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敞顶箱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8,900万元,标的资产为辽宁天晟持有的5,500只35吨敞顶集装箱,租赁期限为48个月。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辽宁天晟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招银金租洽商并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协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与招银金租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融资安排及业务需求,同意2022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新签担保合同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担保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担保期限内对子公司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规则要求的前提下,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洽商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或业务开展提供担保是履行股东正常义务,方案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销售汽车”,并修订《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题:

(1)《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日

附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物业管理;销售汽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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