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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3票回避表决。陈不非、柴中华、周浩楠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9.00万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88名变更为38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978.00万份变更为4949.00万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3票回避表决。陈不非、柴中华、周浩楠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4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949.00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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