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家居”、“公司”)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帝欧家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77.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D102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情况及截至2022年4月1日已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 已投资金额 |
1 | 欧神诺八组年产5000万平方高端墙地砖智能化生产线(节能减排、节水)项目 | 163,939.50 | 72,000.00 | 71,146.90 | 39,919.59 |
其中:项目一期 | 83,851.82 | - | - | - | |
项目二期 | 80,087.67 | 72,000.00 | 71,146.90 | 39,919.59 | |
2 | 两组年产1300万m2高端陶瓷地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36,609.23 | 36,000.00 | 35,573.50 | 6,008.11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2,000.00 | 42,000.00 | 41,502.19 | 41,502.19 |
合计 | 242,548.72 | 150,000.00 | 148,222.59 | 87,429.89 |
注:以上已投资金额中包含前期募集资金已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233.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为60,792.69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为440.92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帝欧家居 |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 633014956 | 292,664,606.90 |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 633784591 | 6.73 |
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 633811598 | 313,666,053.91 |
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 633811872 | 6,005,445.51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告。
六、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方 维 袁 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