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1 年3月7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负责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226,595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67.978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290.637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9,679,784股变更为 92,906,379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其中《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鉴于公司已于 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现对《公司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26,595股,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906,379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现有股东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信息为准。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2,906,37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现有股东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信息为准。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