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用部分生产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年费率不超过9%,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期内,公司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等,同时按照约定向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
《关于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