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运营管理、投资项目、关联交易等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各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郑健龙 | 8 | 0 | 8 | 0 | 0 |
张立民 | 8 | 0 | 8 | 0 | 0 |
张志学 | 8 | 0 | 8 | 0 | 0 |
梁 斌 | 8 | 0 | 8 | 0 | 0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独立性,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规范运作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证券监管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润分配、董事人选变更、内控报告、股权激励、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监督职能,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04-01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4-01 | 关于推荐刘威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6-25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招商局公路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重庆南岸支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关联交 | 同意 |
易的独立意见
易的独立意见 | ||
2021-06-25 | 关于推荐程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23 |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23 | 关于推荐白景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26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26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08-26 |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听取公司2020年经营工作汇报。
(2)听取并同意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3)听取并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财务、内控审核意见。
(5)审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
(6)审议推荐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刘威武先生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刘威武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程宏先生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程宏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核公司董事候选人白景涛先生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白景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重大事项的了解
2021年度,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方式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市场和公司的经营动态。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1年度,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了其应尽的职责,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四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多项重大事项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四)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完成好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健龙、张立民、张志学、梁斌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