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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3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7,974,413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780,819.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月。具体详见2021年12月8日对外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6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序号募投项目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万元)
1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48,000.004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4,878.08
合计67,000.0062,878.08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723.7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665.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增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增加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增加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金花股份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花股份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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