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 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精密”)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以自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建设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株洲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最终抵押、担保数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宜安精密及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株洲支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