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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0,863,302股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52,461,312股变更为1,623,324,61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52,461,312.00元变更为1,623,324,614.00元。

鉴于公司因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变更了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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