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1-3-3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21-4-1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5-18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21-7-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2021-8-1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2021-9-1 | 第四届监事会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十七次会议 | ||
2021-10-2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
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