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了解,现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已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管理制度》内规定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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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山 江 宪 CHENG JUNPEI(程俊佩)
2022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