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同意京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00股,并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7,293,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19,98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873,517股。2020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068,517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1年4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48,756,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为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数量为1,341,500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4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41,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比例是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1,341,500
1.25%
1,341,500
合计 | 1,341,500 | 1.25% | 1,341,500 | 0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首次战略配售股份 1,341,500
合计 | 1,341,50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对京源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