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ST邦讯 公告编号:2022-033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图斯崆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北京四象爱数科技有限公司、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因相关业务尚未完成及取得验收报告,根据相关准则上述两家公司合同共1131.03万元(含税,税后金额1067.01万元)将不计入2021年营业收入。
2.因时间紧迫,关注函中“关于图斯崆2022年1-3月的收入金额”仍在统计之中,“结合流量采购及销售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商品交付、风险报酬承担等,充分论述图斯崆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和定价权”等的描述还需完善。另外“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尚需补充部分成本确认、验收单据及流转证明等材料。待上述问题及证明材料齐备之后,公司将另行披露回复函补充公告。
3.独立董事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于近日刚完成回复函的编制工作,因时间紧迫本人不能对相关事项进行详细核查;同时,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近期开始,会计师就关注函收入相关事项需要等审计后才能发表明确意见,因此独立董事目前不能借助审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作出判断。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暂不能就关注函所涉及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近期将就需要独立董事核查的事项与审计机构及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待审计机构就收入相关事项出具明确意见后,独立董事将就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判断后发表独立意见。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4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事项。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关注函所涉及的事项逐项核实。现对关注函回复公告如下:
1.回函公告显示,你公司在2021年度对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华胜”)实现销售额2,836.76万元,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有多媒体
视频网络会议系统项目、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远程协同通讯系统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对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随锐”)实现销售额2,091.49万元,主要涉及服务器密码机主机及系统软件、网络会议远程调试工具软件等产品的销售、商业智能报表服务平台项目技术开发。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主要客户为国内移动通信运营商,主营业务包括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代维服务。其中,系统集成业务指为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覆盖服务,包括方案设计、现场施工、开通调试、项目验收等;设备销售业务指研发、生产和销售无线网络优化设备,产品主要用于运营商的无线网络优化工程建设;代维服务指为保障无线网络优化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而进行的日常维护及系统升级等。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的基本情况,你公司与其接洽及合作的具体过程及相关人员,并说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及其董监高、前述相关人员与你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回复:
1)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的基本情况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胜”)成立于2001年05月16日,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从事智能制造业务的二级企业,依托电子六所科研平台及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成果,专业从事智能工厂系统集成、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研发,打造新能源、电子、化工等行业完善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80209052XC,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党引弟。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工艺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计算机维修;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随锐”)成立于2012年1月10日,是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清视频通信产品及视频云平台设计、研发、销售和服务的高科技公司。作为中国商业化的通信云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公司的视频通信云产品与服务,是将企业互联网、智慧通信云平台架构,与先进的视频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通信云架构+云软件/云硬件”等核心技术紧密融合,为广大政企客户群体带去高效、便捷的视频会议沟通,为政企客户极大降低运营成本,获得更多组织管理效益。其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随锐视频通信云服务、随锐视频通信行业解决方案、随锐智慧城市视频融合方案、随锐“通信云+”人工智能平台方案、随锐智能机器人(内置随锐“通信云引擎”)等产品业务类别。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587587954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幸文锋,公司经营范围: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通讯产品(销售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研发、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租赁;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销售;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其接洽及合作的具体过程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上市公司母公司由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无法在传统的国内移动通信运营商开拓业务。虽然公司目前面临诸多困难,但公司管理层一直在努力寻找各种解决困境的办法,积极利用自身在通信行业的行业地位、客户资源、研发平台及技术团队,开拓传统运营商之外的客户。公司董事长张总从2021年5月份开始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相关业务的沟通及洽谈,并在同年8、9月份确认了可进行合作的业务范围,公司并据此寻找上游供应商。公司安排了业务负责人杨经理与北京华胜业务负责人宋某及成都随锐的集团业务负责人王某进
行对接沟通有关业务合作落地事项,因公司在北京的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故业务签署在控股子公司江西海纳通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庆文先生、戴芙蓉女士及董监高与北京华胜、成都随锐及其董监高、相关业务负责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之外,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通过第三方网站核查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的基本信息;
(2)走访成都随锐公司现场了解客户公司的经营情况;
(3)通过账套数据核查公司与客户的往来账项情况;
(4)向公司人员了解相关业务发生和形成的过程。
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进一步实施现场走访及核查程序,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2)请你公司说明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所开展的业务与你公司前述主营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逐份合同详细说明与其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取得方式及主要内容、价格构成及其公允性,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你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收入确认情况(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确认依据、商品是否最终实现销售、单据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规范等),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涉及外购的请列明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的时间、单价、金额),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公司以前年度是否与其存在业务往来,2021年度业务主要发生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回款的原因及是否存在纠纷或者障碍(如有),并提供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
1)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所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力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广播电视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批发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力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通信设备租赁;
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专业从事无线网络优化系统的设计、实施和代维服务以及无线网络优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包括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代维服务、游戏业务等。
公司2021年半年报显示的行业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其主要的划分标准为根据证监会的行业划分标准,公司面向通信行业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占整个营业收入的50%以上。但由于目前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无法直接向传统的国内移动通信运营商开拓业务,公司为了保持持续经营能力,必须在移动运营商之外开拓与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包括移动运营商的供应商在内的其他客户。
公司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所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之前开展业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1)面向的下游行业及客户不同,提供的主要硬件也不同
半年报显示的公司客户行业主要为通信行业,业务为以前通信行业未完成的项目继续实施所产生的收入;北京华胜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成都随锐为计算机行业,两家公司的业务均涵盖通信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客户既包括通讯行业客户,也包括非通讯行业的客户。由于下游行业和客户不同,客户需求的主要硬件产品也有所不同。
(2)公司提供的业务内容不同:
半年报显示的行业业务内容分成三个的部分,即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代维服务等,公司与北京华胜签署的业务合同主要为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无后续的代维服务,公司与成都随锐签署的业务合同包含系统集成、项目部分设备销售及12个月免费保修服务和7*24小时的设备运行技术支持,无后续的代维服务。
联系:
(1)同属于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和设备销售业务。
公司为通信行业提供的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代维服务和为北京华胜、成都
随锐提供的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等的相关业务均属于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和设备销售业务范畴。
(2)在相关业务中,均需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拥有专利的软件(软件著作权)服务,主要有公司远程控制工具软件,其原理:被监控和调试的设备,先注册、登录在一个固定IP地址的设备管理服务器,远程调试工具软件可以在设备管理服务器上找到对应的设备,并让调试用的主机与被调试的远程设备建立网络连接,通过自定义的调试命令,可以远程查询或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比如网络通讯质量、设备故障告警,或者控制设备进入测试模式,或者远程重启或者复位设备等,完成检测和调试等功能;主要用途:一般可用于远程监控和维护、调试直放站、MDAS、小基站、远程协同平台等通讯设备相关的工具软件;应用:之前主要提供各地办事处的项目人员,远程开通、维护、巡检设备使用,减小出差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设备及安装的软件属于系统集成,均需要经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通信行业中如根据不同的项目用到LTE基站系统和小区合并、分裂的方法(发明专利)等各项软件,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相关项目中均用到公司的远程控制工具(软件著作权)等,而公司自主开发的上述软件,是系统集成中最核心及关键的组成,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为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提供的业务与公司之前从事的通讯行业系统业务均属于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和设备销售业务,面对的下游行业和客户更广泛,也更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的经营情况,为公司后续可持续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逐份合同详细说明与其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合同取得方式及主要内容、价格构成及其公允性,收入确认情况(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确认依据、商品是否最终实现销售、单据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规范等)
公司为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提供的业务类型均属于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服务业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公司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 | 价格构成 | 业务内容 | 合同取得方式 | 合同签署日期 | 价格公允性 | 收入确认金额 | 收入确认依据 | 确认收入时点 | 回款金额 | 商品是否最终销售 | 单据是否完整 | 会计处理是否规范 | 回款政策 |
1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0-004 | 287.46 | 软件 1.12 硬件 253.26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多媒体视频网络会议系统项目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0-15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254.38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10 | 287.46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2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0-005 | 211.43 | 软件 1.13 硬件 185.98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智慧校园管理系统项目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0-15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187.10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10 | 211.43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3 | 北京华胜 | HT-JX | 376.1 | 软件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 | 自主协 | 2021-11 | 合同约 | 332.85 | 合同、验 | 2021/1 | 376.1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N-202111-001 | 2 | 215.18 硬件 117.67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需求,乙方就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一)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商 | -5 | 定的价款 | 收报告 | 1/25 | 2 |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
4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2 | 369.60 | 软件 209.41 硬件 117.67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二)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1-5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27.08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25 | 369.60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5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3 | 333.01 | 软件 178.92 硬件 115.78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三)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1-5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294.7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25 | 333.01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 |
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
6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4 | 262.28 | 软件 204.29 硬件 27.82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四)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1-10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232.10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30 | 262.28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7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5 | 251.25 | 软件 194.53 硬件 27.82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五)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1-10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222.34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30 | 251.25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8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2-001 | 271.05 | 软件 117.4 硬件 122.48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远程协同通讯系统项目(一)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 | 自主协商 | 2021-12-1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239.87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0/26 | 271.05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 |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
9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2-002 | 407.85 | 软件 272.97 硬件 87.96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远程协同通讯系统项目(二)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2-1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60.92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29 | 407.85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10 | 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2-003 | 435.48 | 软件 297.42 硬件 87.96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本合同基于甲方具体需求,乙方就远程协同通讯系统项目(三)进行项目方案的整体规划,并提供设备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一年保修期。 | 自主协商 | 2021-12-1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85.37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0/26 | 435.48 | 是 | 是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全部设备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在设备终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尾款。 |
11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0-001 | 355.57 | 软件 232.48 硬件 82.18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通讯设备及软件产品销售,付款方式:预付款60%、到货款30%、验收合格10% | 自主协商 | 2021-10-9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14.66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0/26 | 355.57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12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6 | 359.36 | 软件 281.4 硬件 236.19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提供通讯设备及软件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壹年,并提供相关设备系统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 自主协商 | 2021-11-12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18.01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29 | 359.36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13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0-003 | 372.43 | 软件 236.19 硬件 93.39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提供通讯设备及软件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壹年,并提供相关设备系统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 自主协商 | 2021-10-9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29.58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1/29 | 372.43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14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0-002 | 404.05 | 软件 141.6 硬件 215.97 以上包括 | 提供通讯设备及软件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壹年,并提供相关设备系统7*24小时的 | 自主协商 | 2021-10-9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57.56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2/15 | 404.05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 |
集成及人工费 | 技术支持。 | 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
15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7 | 410.60 | 软件 284.33 硬件 79.04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提供通讯设备及软件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壹年,并提供相关设备系统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 自主协商 | 2021-11-12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363.36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2/15 | 410.60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16 | 成都随锐云科技有限公司 | HT-JXHN-202111-008 | 461.38 | 软件 300.43 硬件 107.87 以上包括集成及人工费 | 提供通讯设备及软件供给、技术支撑及安装调试服务,保修期壹年,并提供相关设备系统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 自主协商 | 2021-11-12 | 合同约定的价款 | 408.29 | 合同、验收报告 | 2021/12/15 | 461.38 | 是 | 是 | 是 |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收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到货后6个月内凭验收合格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3)双方开展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具体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上市公司母公司因为资金缺乏、账户被冻结等原因,暂时无法在通信运营商及公开招投标项目中开拓业务,公司日常经营面临严重困难。为缓解公司面临的困境,公司积极利用自身在通信行业及系统集成领域的行业地位、客户资源、研发平台及技术团队,开拓传统运营商之外新的业务渠道及下游客户。而北京华胜、成都随锐作为计算机系统服务和集成商,在为自身客户提供服务和集成的部分项目中,需要供应商具有和硬件设备快速融合的远程控制工具,以及较强的系统安装、调试等集成能力,这样才能够满足客户的交付需求。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的上述需求恰恰是公司的优势。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交流沟通,确定逐步开展业务,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提供北京华胜具体产品及服务:
1、多媒体视频网络会议系统项目:网路会议远程调试工具软件V1.0(公司自有),多媒体触控一体机、嵌入式服务处理器、服务器、交换机、智能球机、卡口球机、电口球机、摄像机、网络视频录像机、通讯设备、交换路由引擎、编码器、解码器、固态硬盘、硬盘、电源模块、电源适配器、蓄电池、计算机保密软件、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以及上述软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
2、智慧校园管理系统项目:网路会议远程调试工具软件V1.0(公司自有),多媒体触控一体机、服务器、交换机、通讯设备、卡口球机、摄像机、录像机、编码器、解码器、SATA硬盘、电源适配器、模块、业务板、蓄电池、计算机保密软件、信息发布系统软件等,以及上述软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
3、智慧交通监控系统项目:智慧交通远程调试工具软件(公司自有),摄像机、车载专用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硬盘、监控融合矩阵机箱、移动警务终端、会见会议室系统V5.0、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全景智能抓拍软件、视频侦查平台软件、网络信息安全网关系统、设备安全管理软件、信领数字证书应用安全支撑平台系统、视频监控分析矩阵系统、作业巡检系统、数字解码矩阵等,以及上述软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
4、远程协同通讯系统项目:网路会议远程调试工具软件V1.0(公司自有),远程协同平台、服务器密码主机、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融入式密码访问网关软件、SSL VPN安全网关、信息安全加密软件V1.0等,以及上述软硬件安装
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公司提供成都随锐具体产品及服务有:网路会议远程调试工具软件V1.0(公司自有),服务器密码主机、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信息安全加密软件V1.0、SSL VPN安全网关、融入式密码访问网关软件、安全综合管理系统V1.0等,以及上述软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服务。4)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涉及外购的请列明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的时间、单价、金额)
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 | 成本金额 | 占总成本比例(%) |
直接材料 | 4460.34 | 99.58% |
直接人工 | 19.01 | 0.42% |
合计 | 4479.35 | 100% |
主要外购产品的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的时间、单价、金额:
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时间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单价 | 金额(含税)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全景智能抓拍软件 | 台 | 186,370 | 931,85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视频侦查平台软件 | 套 | 248,500 | 1,242,50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信领数字证书应用安全支撑平台系统 | 套 | 248,500 | 497,00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网络信息安全网关系统 | 套 | 62,130 | 124,26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设备安全管理软件 | 套 | 559,120 | 559,12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会见会议室系统V5.0 | 套 | 428,790 | 857,58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交通综合监测系统 | 套 | 349,200 | 1,396,80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摄像机 | 台 | 8,700 | 495,90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车载专用摄像机 | 台 | 2,240 | 138,88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硬盘录像机 | 台 | 2,240 | 38,080 |
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监控融合矩阵机箱 | 个 | 121,770 | 730,620 |
艾伯资讯(深 | 2021年10月 | 移动警务终端 | 台 | 15,530 | 2,329,500 |
圳)有限公司 |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多媒体触控一体机 | 台 | 15,050 | 150,5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交换机 | 台 | 28,000 | 560,0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 | 台 | 36,980 | 1,849,0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通讯设备 | 台 | 16,500 | 247,5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卡口球机 | 台 | 6,980 | 13,96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硬盘 | 台 | 11,980 | 71,88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模块 | 台 | 14,000 | 280,0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业务板 | 台 | 84,500 | 84,5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嵌入式服务处理器 | 台 | 115,000 | 115,0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智能球机 | 台 | 6,980 | 13,96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卡口球机 | 台 | 6,980 | 20,94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网络视频录像机 | 台 | 3,200 | 25,6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通讯设备 | 台 | 16,500 | 247,50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交换路由引擎 | 台 | 23,980 | 47,96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模块 | 台 | 30,150 | 30,150 |
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蓄电池 | 台 | 730 | 146,000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远程协同平台 | 台 | 799,000 | 2,397,000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SJJ1815 | 台 | 79,578 | 397,890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52,632 | 894,744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融入式密码访问网关软件 | 套 | 39,160 | 469,920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SSL VPN安全网关 | 台 | 60,588 | 121,176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 | 台 | 29,520 | 295,200 |
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信息安全加密软件 | 套 | 185,050 | 5,551,5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 | 台 | 28,140 | 393,96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45,150 | 632,1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信息安全加密软件 | 套 | 159,600 | 2,234,4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信息安全加密软件 | 套 | 159,600 | 2,394,0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SSL VPN安全网关 | 套 | 56,700 | 850,5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融入式密码访问网关软件 | 套 | 33,600 | 504,00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SJJ1815 | 套 | 77,390 | 1,160,850 |
北京技德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45,150 | 677,25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 | 台 | 26,800 | 268,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SJJ1815 | 台 | 73,700 | 737,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43,000 | 860,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 | 信息安全加密软件 | 套 | 152,000 | 1,520,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服务器密码机主机SJJ1815 | 台 | 73,700 | 1,326,6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43,000 | 516,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信息安全加密软件 | 套 | 152,000 | 2,736,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 | 套 | 43,000 | 258,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SSL VPN安全网关 | 台 | 54,000 | 324,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融入式密码访问网关软件 | 套 | 32,000 | 192,000 |
北京数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安全综合管理系统V1.0 | 套 | 1,558,000 | 1,558,00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视频监控分析矩阵系统 | 套 | 570,300 | 1,140,60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数字解码矩阵 | 套 | 33,270 | 386,70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作业巡检系统 | 套 | 542,430 | 1,627,29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网络信息安全网关 系统 | 套 | 63,370 | 126,74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交通综合监测系统 | 套 | 356,180 | 712,360 |
北京新锐翔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 | 会见会议室系统V5.0 | 套 | 437,370 | 437,370 |
5)公司以前年度是否与其存在业务往来,2021年度业务主要发生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如前所述,公司2021年度之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移动通信运营商,在2021年之前年度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不存在业务往来。
2021年度业务主要发生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由于公司目前暂时不能够为通信运营商服务,为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必须在新行业开拓新客户。而近年来公司面临人员流失率相对较高、资金比较紧张等困难,开拓新客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2、公司相关人员从2021年5月份开始与上述客户进行相关业务的沟通及洽谈,并在8、9月份初步确认了业务合作的范围和模式。2021年10月份因董事会任期届满,部分股东要求改选董事会等事宜,公司管理层为保证公司后续业务的顺利开展,花费大量精力处理上述事宜,导致业务开拓相关事宜也不得不暂停。上述事项处理完毕,管理层立即集中精力与客户落实业务,并尽全力在四季度完成相关业务。
6)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
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向深交所报备。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签订的大额交易合同、验收报告;
(2)获取并核对公司向以上客户开具的全部发票清单;
(3)获取并核对银行汇款单据;
(4)通过第三方网站核查供应商相关资质和信息;
(5)核对企业账务处理情况。
通过以上审计程序,我们了解到江西海纳通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的全部交易金额均已完成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目前企业提供的北京华胜的银行回款单据合计占其交易金额的38.75%,目前企业提供的成都随锐的银行回款单据合计占其交易金额的23.80%。公司为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提供的具体产品及服务,主要属于计算机系统服务和集成系统项目和系统软件类,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及公司提供的单据情况,这些销售交易行为有相应的合同、验收报告,因疫情影响,尚未能到现场核查交付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情况,核查为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提供的具体产品及服务,我们尚未获取有关产品和服务形成过程中对应的成本核算单据。故对于该类业务形成过程的商业合理性,我们需要进一步进行现场核查。
(3)请你公司按业务类型逐月列示自2021年以来对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占同类业务的比重,并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说明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开展的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是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属于新增贸易业务等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并说明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1)自2021年以来公司按业务类型逐月列示对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占同类业务的比重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业务类型 | 1-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2022年1-3月 | 备注 |
北京华胜 | 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服务业务 | 无 | 1,850.58 | 986.18 | 2,836.76 | 167.29 | 公司2022年1-3月与北京华胜的主要业务类型为技术服务。 | |
成都随锐 | 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服务业务 | 无 | 1001.82 | 1089.67 | 2,091.49 | 297.17 | 公司2022年1-3月与成都随锐的主要业务类型为技术服务,且签约主体为成都随锐的母公司随锐集团 | |
小计 | 1001.82 | 2940.25 | 986.18 | 4,928.25 | 464.46 |
公司2021年度通讯及计算机综合系统集成服务业务总收入 | 6,172.51 | ||||||
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占同类业务的比重 | 79.84% |
2)说明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开展的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是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属于新增贸易业务等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并说明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与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的业务模式和通信行业的业务也属于系统集成和设备销售业务,此业务模式公司已开展多年,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与原来聚焦通信行业的系统集成业务相比,客户的侧重点不同、面向的下游客户更广,并且公司在2022年一季度仍然与北京华胜、成都随锐持续发生技术服务业务,后续仍将提供系统集成业务,因此公司与北京华胜和成都随锐开展的相关业务不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而是公司已经形成的稳定业务模式。
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的规定,按照前面所述的区别与联系可知,公司与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业务,与公司之前业务相比,只是面向的下游客户不同,均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故不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不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同时更不是类金融业务;公司与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的业务属于系统集成与设备销售为一体的业务,与面向通信行业单独分成系统集成、设备销售及代维服务有所区别,在对北京华胜、成都随锐的设备销售中最重要地是随硬件设备提供了公司自主研发且具有软件著作权的远程控制工具以及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系统集成业务,因此不属于新增贸易业务收入等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查阅对比公司合同标的和开票品名;
(2)获取江西海纳通2022年1月至2月的科目余额表和增值税申报表;
(3)向公司管理层了解进一步开展业务的情况。
我们通过以上程序了解到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信息安全加密软件V1.0、服务器密码机主机、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器密码机系统软件V1.0、远程协同平台以及移动警务终端等等设备和软件。但因疫情管控原因,尚未能进行现场核查走访,
故尚无法对公司该业务的稳定性进行判断。
2.回函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出资105万元取得图斯崆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斯崆”)51.22%股权;图斯崆主要从事技术开发集成业务和网络营销推广业务,从业人员共28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10人、兼职人员8人;图斯崆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35万元、
118.81万元和5,383.11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53万元、14.32万元和-286.03万元;图斯崆在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55万元,在2021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38.56万元;图斯崆对明理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理医疗”)、上海影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影谱”)和北京四象爱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四象”)分别实现技术开发集成收入320.75万元、
459.43万元和518.87万元,对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鼎欣”)实现驻场技术服务548.14万元,对海南坚果创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坚果”)和罗高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高仕”)分别实现推广收入795.19万元和760.82万元。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图斯崆与明理医疗、上海影谱、北京四象、同方鼎欣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客户基本情况,合同取得方式及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标的及所属业务类型、价格构成及其公允性,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金额及依据,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涉及外购的请列明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的时间、单价、金额),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未回款的原因及是否存在纠纷或者障碍(如有),并提供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
1)客户基本情况
1、明理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理医疗”)成立于2018年9月4日,注册资本1145.833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飞鸿,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B1栋591号。
明理医疗专注病理,服务临床,以“互联网+”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医疗机构提供综合病理赋能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病理综合服务商。明理医疗不同于传统第三方检验公司采用线下收取医院病理标本,通过冷链物流运输至公司的中心实验室,然后通过公司自有病理医生进行线下诊断的低效高成本的模式。明理医疗以“互联网+医疗”的模式形成区域内的病理专科联盟,
标准化管理,连锁化运营,服务于医疗机构,整合了区域内及全国的病理诊断医生资源,建立初诊、审核、质控、培训有效业务流程,最大限度的利用了医生的碎片化时间,同时也依托“华夏病理学院”共同培养出更多的基层病理人才,打通病理诊断的各个环节,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院,提升基层医院病理诊断水平,破解分级诊疗困局。明理医疗经营范围:
医疗技术、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批发兼零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影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影谱”)是中国最大的AI影像生产基础设施及服务提供商,依托在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视频结构化、深度学习、智能计算等领域的核心优势,对视觉内容的生产效率与呈现交互方式进行变革性创新。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姬晓晨,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水秀路318号108室,经营范围:
信息科技、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通信科技、互联网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通讯工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通信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影制片,影视策划,影视咨询,动漫设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信业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包装材料、音响设备、电子系统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电讯器材、光电产品、照明器材、扫描设备、电线电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北京四象爱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四象”)是由多位遥感领域专家组建而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建立遥感卫星数据与实际民生之间的应用通道,使之适用于更多的应用场景。其在卫星总体设计、星地运营和数据应用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具备前瞻性的商业航天发展思维。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796.49537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郗晓菲,注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1号7层1-702-43,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同方鼎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鼎欣”)是服务于中国及全球的信息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客户提供管理咨询、定制开发、运行维护、系统集成等专业的IT服务,通过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和升级。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先后成为IBM、慧与(惠普)中国、佳能医疗、富士胶片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南方电网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公司的优质供应商。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3日,注册资本6431.818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涂勤华,注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5号高立二千大厦5层,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开发计算机硬、软件及其应用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2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金额(含税) | 业务类型 | 业务内容 | 合同标的 | 合同取得方式 | 合同签署日期 | 合同存续期间 |
1 | 上海影谱 | 487.00 | 技术开发服务 | 就数据内容进行清洗、数据标注、数据校验等专项服务,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及数据内容采购费以及商品自动化拍摄AI智能分镜项目 | 清洗标注并校验后的短视频数据 | 自主协商 | 2021-9-24 | 2021.9.24~2022.9.23 |
2 | 同方鼎欣 | 581.03 | 技术开发服务 | 委派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技术服务 | 自主协商 | 2021-9-21 | 2021.9.21-2022.12.31 |
3 | 北京四象 | 550.00 | 技术开发服务 | 开发光学遥感卫星数据技术及数据存储 | 技术开发 | 自主协商 | 2021-2-1 | 2021.2.1~2022.12.30 |
4 | 明理医疗 | 340.00 | 技术开发服务 | 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督系统SAAS病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云病理医师档案管理模块开发 | 系统开发 | 自主协商 | 2021-8-15/2021-5-22 | 2021.8.20~2021.12.30/2021.5.22~2021.11.21 |
3)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金额及依据,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确认金额 | 收入确认依据 | 确认收入时点 | 价格构成 | 公允性 | 成本 |
1 | 上海影谱 | 459.43 | 技术服务采购协议、数据采购订单、训练数据验收单 | 2021年11月2日 | 清洗标注并校验后的短视频数据按照80元/分钟 |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公允价格 | 390 |
2 | 同方鼎欣 | 技术服务协议、供应商调查表、工作说明书、结算单、完工报告等 |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公允价格 | 未确认收入,尚未结转成本 | |||
3 | 北京四象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验收报告 |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公允价格 | 未确认收入,尚未结转成本 | |||
4 | 明理医疗 | 320.75 | 系统开发合同/模块开发合同、软件技术验收报告 | 2021年12月25日 | 按照开发的工作量和技术开发需求模块定 |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公 | 296 |
价 | 允价格 |
注:公司重新核查了相关收入的确认依据,经核查后认为同方鼎欣驻场技术开发服务尚未获取到验收报告,暂时不能确认相关收入,北京四象开发的光学遥感卫星数据技术尚未到合同期限,同时也未取得验收报告,暂时不能确认收入。图斯崆其他项目均正常确认收入。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
1)上海影谱成本中包括基于神经网络训练系统开发成本、云资源占用分摊成本、标注服务成本。基于神经网络系统开发成本图斯崆内部核算金额为214万元,主要为(1)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设备及资源,成本200万元;(2)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器云资源,上海影谱业务所在月份云资源账单显示消费预估每天约3.2万元,共计30天成本约为96万元;(3)武汉中卫慧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标注服务成本80万元;(4)公司技术人员工资以及内部职能支持部门工资分摊共计约14万元。
2)明理医疗成本中包括基于(1)北斗融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springcloud的微服务架构 34万元;(2)武汉华宇力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测试 44万元;(3)南京翰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外包:20万元;
(4)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有限公司云服务器资源公摊: 100万元;(5)山东洪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模块技术开发服务:98万元。
4)供应商名称及采购的时间、名称及金额
供货单位 | 采购时间 | 产品名称 | 金额(含税,万元) |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 | 技术服务 | 200 |
光环有云(北京)网络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28日 | 云服务器 | 590 |
武汉中卫慧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1日 | 标注服务 | 80 |
北斗融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31日 | springcloud的微服务架构 | 34 |
南京翰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1日 | 人力资源外包 | 20 |
山东洪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15日 | 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开发服务 | 98 |
5)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回款金额 | 回款政策 | 回款障碍 |
1 | 上海影谱 | 487 | 成果交付并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 无 |
2 | 同方鼎欣 | 0 | 买方通知供方开发票后45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 尚未完成验收 |
3 | 北京四象 | 0 | 分期支付,签订后15日内预付30%,完成开发并通过验收后15日内付30%,交付产品并通过验收后15日内40% | 尚未完成验收 |
4 | 明理医疗 | 340 | 成果交付并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 无 |
6)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向深交所报备。会计师回复:
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和查看图斯崆公司与明理医疗、上海影谱、北京四象、同方鼎欣签订的协议;
(2)分别向客户访谈了解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和服务的情况,索取了部分成果材料;
(3)核查公司提供的合同、验收单、汇款单等;
(4)核对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情况。
我们了解到因公司客户同方鼎欣驻场技术开发服务尚未获取到验收报告,暂时不能确认相关收入;因公司客户北京四象开发的光学遥感卫星数据技术尚未到合同期限,同时也未取得验收报告,也暂时不能确认收入。客户明理医疗和上海影谱,产品已验收交付,合同已结算回款。由于疫情管控影响,尚未能到访现场,尚无法完全了解产品和企业运营模式。
(2)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图斯崆的技术开发集成业务自2019年以来各月份确认的收入金额,并结合相关技术人员的数量及构成变化,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技术开发集成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收入期间或故意将购买日前收入延期至购买日后确认的情形。
回复:
2019年以来,图斯崆的技术开发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其他月份的收入金额较小,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其他月份 | 10月 | 11月 | 12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其他月份 | 10月 | 11月 | 12月 | |
营业收入 | 44.56 | 463.52 | 1172.92 | 2635.11 | 9.41 | 109.41 | 2 | 4.65 | 2.7 | ||
技术开发 | 44.56 | 174.40 | 377.73 | 861.94 | 9.41 | 109.41 | 2 | 4.65 | 2.7 | ||
网络推广 | 289.12 | 795.18 | 1773.17 | 0 | 0 | 0 | 0 | 0 | 0 | ||
截止年底的技术人员 | 10(不含外包和兼职) | 5 | 2 |
图斯崆2021年第四季度技术开发集成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图斯崆在2021年之前主要着重于企业数字化和分布式数据应用技术的研发,自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通过招商引资落地到南京后,受其规模和资金的影响,对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类存在垫资类业务,承接能力有限,规模未进一步扩大,从2021年开始,陆续获得客户的大额订单,但仍存在项目人员和销售人员的不足,因此一方面依靠自身能力进行技术研发和项目实施,另一方面一直在寻找战略合作方,能够加快公司已获取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帮助公司开拓更多行业的客户。
邦讯技术作为上市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拥有建筑业企业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能够为图斯崆的发展带来更多的资源。虽然邦讯技术近年来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但在系统集成方面仍然拥有较强的项目融合和实施能力。这也是图斯崆选择和邦讯技术子公司江西海纳通合作的重要原因。
自江西海纳通入股图斯崆后,帮助图斯崆调整了经营策略,将图斯崆公司原来单体项目制开发部署结算的业务模式,调整转型为技术平台服务形式的模式,确定了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围绕媒体行业、遥感数据行业以及保险行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逐步通过项目技术服务积累技术经验和数据积累,并实现公司产品的价值化。
针对图斯崆项目人员不足的情况,一方面通过邦讯技术项目人员协助,另一方面通过人员外包以及与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劳务派遣外聘了部分兼职人员,利用
分布式大数据实时交换共享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神经网络算法在媒体化数据的聚合分析和分发的应用,解决不同数据结构的素材和资源的融合分发问题,逐步将技术开发模块化,并对技术架构进行分层和模块化,其中对部分模块以委外加工形式委托技术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在邦讯技术的协助下,部署项目实现快速交付,实行系统集成实现的项目收入远大于单体项目开发的收入,同时图斯崆前期技术人员不足以支撑进行大量单体项目的技术支持服务,未来随着相关人数的增长,相关项目快速实施并获得客户验收,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图斯崆与同方鼎欣的业务合作是从2021年9月1日开始,确认收入的方式是通过项目部署交付验收后实现,由于之前财务总监未到岗,业绩预告中直接将合同金额合并计入收入,经公司再次审核,目前尚未获取验收报告,不予确认收入。图斯崆与北京四象的业务未到合作期限同时未对相关项目进行验收,经公司再次审核,不予确认收入。经公司核查,图斯崆其他项目均正常确认收入。上海影谱、明理医疗的业务已经完成验收,且已回收款项,故公司不存在调节收入期间和故意将本属于购买日之前的收入调入到购买日之后确认。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图斯崆近购买日前和购买日后的财务报表数据;
(2)核查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验收日期;
(3)向客户访谈了解产品开发和交付的情况;
(4)核查会计记账和财务核算的情况;
(5)索取截止年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因疫情管控影响,我们尚未能到现场对产品情况进行核查。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3)请你公司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说明图斯崆与海南坚果、罗高仕及流量供应商之间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往来情况,并结合流量采购及销售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商品交付、风险报酬承担等,充分论述图斯崆是否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和定价权,图斯崆在网络营销推广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对网络营销推广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图斯崆的融媒体分布平台具有平台化、智能化、工具化、数据化的特点,可以通过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媒体传播的特点。图斯崆的客户将需要推广的产品经过审核、优化后,将产品放到图斯崆的融媒体分布平台,由融媒体平台进行智能化处理、加工,并锁定推广渠道或推广平台,之后图斯崆与选定的推广渠道或平台签署合作协议进行推广。过程中,流量供应商按月与图斯崆以点击数量或激活数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图斯崆根据上游确认数据按月做可分配金额,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截止关注函回复日,海南坚果和罗高仕分别确认收入金额为795.19万元和
760.82万元,已分别收回款项金额为842.89万元(含税)和806.47元(含税),无应收款项。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图斯崆先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然后通过融媒体平台选定推广渠道或平台进行推广,在此过程中,图斯崆根据与客户已签订的协议情况,确定与渠道商或平台的结算单价,图斯崆拥有对上游和下游客户的定价权,上游客户产品交付后,图斯崆将其放入融媒体平台进行处理,在此期间具有产品控制权,以相关产品的点击数量或激活数量进行结算,不存在风险报酬情况。符合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一)和(三),且对上游客户能够自主决定交易价格,对网络营销推广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并核查企业与海南坚果签订的业务协议;
(2)访谈企业业务人员以及访谈了解企业上游供应商的业务模式情况;
(3)获取并核对企业开具票据的清单和收款结算的单据等。
因疫情管控因素,我们尚未能到公司现场核查产品的运行情况,未能了解到产品的运营模式。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4)回函公告显示,图斯崆采取低于市场价的形式获取客户,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30.86%,但净利润却同比下滑2097.42%.请你公司结合公司及图斯崆的资金状况以及目前涉及诉讼、银行账户冻结等事项,充分说明图斯崆采取的低价扩张模式是否具备可持续性,能否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并说明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图斯崆2021年收入增长4,430.86%,净利润同比下滑2,097.42%,主要原因为江西海纳通入股图斯崆后,调整了经营策略,将图斯崆公司原来单个项目制开发部署结算的业务模式,调整转型为技术平台服务形式的模式通过江西海纳通的团队介绍并导入了部分推广分发渠道资源。为提升行业的竞争力,自四季度开始,图斯崆加大了云服务资源的投入,投入590万元采购云计算资源,用于公司产品的研发和业务服务的保障,并对原有系统进行重构迭代,开发了融媒体数字化平台V2.0并优化了基于神经网络训练算法的数据分析系统V2.0,图斯崆2021年度新增研发费用性支出574.84万元,主要用于(1)图斯崆信息要点提示系统;(2)数据采集分发微融合平台;(3)图斯崆遥感私有云平台。为布局2022年业务发
展,投入重点开发了涵盖遥感数据采集、遥感数据检索、遥感数据处理、遥感数据订单与分发、统计分析的图斯崆遥感私有云平台;在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下,扣除研发费用性支出,图斯崆2021年度盈利288.81万元,净利润同比增加1,916.83%(为了可比性,以以前数据测算,此处未考虑扣除提前确认的同方鼎欣和北京四象的收入等)。
目前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诉讼较多(详见公司2022-025号、2021-004号公告及2021年年报),但图斯崆运营独立于上市公司因此日常运营未受到影响。目前图斯崆运行状况良好,资金收付正常,未涉及诉讼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图斯崆的业务包括技术开发集成业务和网络营销推广业务,2021年四季度,为了尽快从单个项目制开发部署结算的业务模式调整转型为技术平台服务形式的模式并获取客户,公司在网络营销推广业务方面采取了稍微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经过5个月左右的运行情况来看,网络营销推广业务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业务模式,从图斯崆整体运营盈利情况看,扣除研发费用投入后,图斯崆实现了盈利,随着图斯崆对云服务资源和研发产品的投入变现,图斯崆将逐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将恢复市场价获取客户,图斯崆的业务模式具有持续性。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的规定,虽然图斯崆在网络营销推广方面从单个项目制开发部署结算的业务模式调整转型为技术平台服务形式的模式,图斯崆进行了业务模式的转变,但其应用数据业务为图斯崆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不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不属于类金融业务收入、关联收入和新增贸易收入;公司收购图斯崆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业务,不属于同一控制下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综上所述,图斯崆已形成可持续性和稳定的业务模式,故不属于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收入。
(1)图斯崆将技术开发模块化,对部分模块以委外加工形式委托技术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并由图斯崆进行系统集成,部署交付,属于原来邦讯科技的业务范畴。
(2)应用数据业务是公司2021年度收购图斯崆而新增的业务收入,因图斯崆的产品以及未来在运营商资源方面的业务模式及客户资源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的融合度,双方在拓展数据处理及应用软件服务的业务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
公司通过控股图斯崆扩大了原有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收入;图斯崆公司依托其技术应用和公司在运营商层面的资源,服务于客户广告场景化投放、产品创新应用、业务风险防控。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实现在更多商业模式上的应用和变现:
融媒体数字化平台——提供媒体化数据的加工的“中央厨房”。解决各类数据结构的融合和分发问题;
图斯崆分析推广系统——智能推广平台,基于数据隐私保护提供面向营销端的智能推广分析;
业务主要是通过聚合推广资源以及数据分析能力,依托图斯崆分析推广系统向客户提供数据流的分发和推广服务。因此图斯崆的该项业务具有真实的商业实质,并形成了稳定的业务模式。
综上所述图斯崆相关业务不属于应扣除的营业收入范围。
会计师回复:
截止目前,因图斯崆公司及相关员工受新冠疫情封控影响,我们尚未获取图斯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无法对该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评估。我们联系公司尽快获取经营和财务数据并进行审核评估,争取于2022年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3.回函公告显示,你公司因资金短缺,已拖欠游戏业务团队近20个月薪资,且未兑现关于在春节前补发半年薪资并给予相应奖励的承诺;游戏业务团队已不配合你公司,存在对孙公司成都点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点翼”)丧失控制权的风险。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员工工资发放困难,公司员工大量离职,存在大量诉讼仲裁,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参与正常的招投标业务,游戏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1)你公司曾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称,成都点翼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2,900万元。请你公司分季度补充披露成都点翼的营业收入及资金状况,以及相关数据的来源及获取方式,并说明在资金严重短缺且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下仍能实现约2,900万元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实现2,900万元营业收入却仍未兑现相关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
回复:
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翼”)的业务范畴包括游戏产品的研发,运营以及游戏推广,由于公司长期资金短缺,无法进行正常的游戏研发投入和参加相关业务的招投标,另因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流失严重,部分关键岗位缺失,技术上已无法完成完整的游戏开发工作,游戏业务也因此陷入停顿。从2021年开始,公司管理层为了保持公司可持续经营,经与游戏团队负责人吴某协商,决定利用北京点翼游戏团队在行业的资源和人脉以及已有技术和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最终将游戏业务聚焦到了游戏推广业务,并积极开拓相关市场,待公司经营恢复正常后逐步全面恢复游戏业务。为此公司也承诺游戏团队在成功开拓游戏推广业务之后会在2022年春节之前补发半年工资并给予相应奖励的承诺。经过游戏团队几个月的努力,北京点翼以子公司成都点翼为主体,自2021年9月起分别与深圳市乾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通联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金鲲鹏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业务合同。在游戏推广业务中,公司游戏团队在行业中拥有一定的资源,且借助上市公司的背书,匹配可对成都点翼进行垫资行为的下游渠道,因此成都点翼能够先根据上游客户的产品特性以及拥有的渠道资源匹配到下游适合的渠道推广,在收到上游客户款项之后再与下游客户结算,因此仍能实现2900余万元收入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同时,根据游戏推广业务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游戏团队和财务部门初步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游戏推广业完成约2000万元的合同(具体收入以公司2022年一季报为准),亦能说明成都点翼在游戏推广业务的可持续性。在上述经营中,成都点翼根据已签署的合同、上下游客户的结算单据确认了收入、成本等事项,并向公司报送了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月份 | 上游游戏产品公司 | 结算金额(含税) |
2021年10月 | 深圳市乾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72.96 |
深圳通联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40.02 | |
2021年11月 | 深圳市乾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78.27 |
深圳通联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13.17 | |
2021年12月 | 深圳市乾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6.11 |
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17 | |
深圳通联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97.77 | |
金鲲鹏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 436.16 | |
合计 | 3,004.64 |
成都点翼开展的游戏推广业务,上游客户需在公司开票后才支付相关推广业务费用,由于北京点翼账户被冻结,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成都点翼账上资金7万余元,还需要承担办公等费用。由于成都点翼向上游客户开具发票需预缴相应的税费,账上没有充足的资金,因此在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之日,成都点翼尚未对尚未对上游客户开具发票,也未收到相关推广费用。由于未收到推广费用,加上公司的资金紧张,因此公司未能在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88号关注函回复之日按相关承诺补发游戏团队半年工资和奖励,因此游戏团队未配合向公司提供相关的合同、结算单据等。2022年2月份起,公司管理层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并于3月初收回少量应收款,经与游戏团队负责人吴某再次协商,先补发游戏运营团队在职员工3个月工资,并承诺后续月份正常发放及陆续补发拖欠的工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补发游戏运营团队在职员工3个月工资且3月份已正常发放上月工资,游戏团队也向公司提供相关的合同、结算单据,并已经提供给审计机构。综上所述,北京点翼通过成都点翼开展的游戏推广业务,为公司及游戏团队在公司面临诸多困难情况下实行的自救行为,在北京点翼经营范围内,为游戏团队专业范围内的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况。关于游戏团队的欠薪问题,实属于公司资金紧张,不存在恶意欠薪,而且公司正在积极努力寻求解决方法,力争让公司游戏业务早日恢复正常,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及税费的情形,并详细披露包含拖欠游戏业务团队薪资在内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对象、拖欠金额、拖欠时间、涉及员工人数等,涉及董监高人员的请予以单独披露。回复:
我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社保及税费的情形,但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形,具体如下(截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提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诉讼员工外):
1、公司拖欠149名员工的薪酬(不含公司董监高和北京点翼游戏团队),总计人民币14,880,223.06元。其中包括在职员工95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083,277.02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21个月不等;包括已离职员工54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796,946.04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13个月不等。
2、拖欠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涉及董事张庆文、监事邵立岩、黄艺苑及高管戴芙蓉4人,总计人民币5,571,896.03元(税前),拖
欠时间5个月至20个月不等;自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拖欠陈宇、陈长源及夏志宏3位独立董事薪酬,总计人民币375,000元(税前)。
3、拖欠北京点翼21名员工薪酬,总计人民币1,868,459.99元。其中包括在职员工5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1,155,942.28元,拖欠时间16个月至23个月不等;包括已离职员工16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12,517.71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16个月不等。
(3)请你公司按业务类型列示近三年来的员工数量及其构成情况,并说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提及的“员工大量离职”“无法参与正常的招投标业务”“游戏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等经营困境是否仍然存在,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如否,请说明判断依据。回复:
公司近三年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个
时点 | 技术 | 销售 | 管理 | 研发 | 职能 | 合计 |
2019年12月 | 95 | 71 | 30 | 21 | 34 | 251 |
2020年12月 | 53 | 41 | 31 | 19 | 43 | 187 |
2021年12月 | 35 | 34 | 22 | 14 | 31 | 136 |
公司在半年报中提及的“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和游戏业务人员大量流失,由于资金短缺已无法参加正常的招投标业务,游戏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经过近段时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在系统集成服务业务上通过开拓非通信行业部分不需要招投标的客户并成功实现销售收入,在游戏业务上也采取先聚焦仅需少量资金和员工的游戏推广业务并也成功实现销售收入,上述业务销售收入虽然同比有较大增长,但总体收入规模还不是很大,盈利能力也不强,因此公司在半年报中描述的经营困境有所好转,但依然存在,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从事游戏业务的人员名单;
(2)获取公司发放工资的转账单据;
(3)对从事游戏人员进行了访谈;
(4)查看目前公司签订的游戏推广类相关服务协议等。
我们了解到公司游戏团队相关从业人员大幅减少,公司因资金紧张仅补发3个月的工资。公司目前提供的所签订的游戏相关服务协议最晚合作期截止2022年9月份。因疫情原因,尚未能到现场了解产品开发进度及具体运营情况,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4)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拖欠事项是否可能或已经导致你公司被诉讼、仲裁或受到处罚,如是,请予以详细说明,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进行了恰当会计处理。
回复:
截至2022年2月28日,邦讯公司涉及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件共计289件。其中已经结案的286件,尚未结案的3件。已结案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付总金额18,910,062.52元。游戏业务团队共8人提起劳动仲裁,涉及劳动仲裁案件10件(其中2人提起2次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调解金额总计人民币1,005,871.93元。
上述拖欠事项没有导致公司受到处罚。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2021-004号公告)及2020年年报对部分因拖欠员工工资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
公司财务按月计提工资并计入相关账目,对于已提起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等相关机构出具法定文件确认了工资和补偿金、赔偿金等金额的,公司根据确定的金额与已计提的金额差额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应付薪酬入账。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了解索取涉及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相关案件;
(2)核对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相关公告;
(3)通过第三方网站查阅公司涉及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件;
(4)核对公司关于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件的账务处理及金额。
截止目前,因疫情管控影响,尚未能实施完现场审计程序,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游戏业务团队是否涉及成都点翼的母公司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其他子公司,并说明该失控事件对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
回复:
通过问题3(1)的回复可知,游戏推广业务具体开展方为北京点翼,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与游戏团队达成一致,游戏团队已正常履行工作、向上游客户开具部分发票且收回部分款项并将相关业务单据提供给公司和审计机构,同时今年一季度游戏推广业务已完成约2000万元的合同(具体收入以公司2022年一季报为准),据此公司初步预计,相关风险事项不会对2021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
律师意见:
1)邦讯公司拖欠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税费缴纳情况的核查
①拖欠员工薪酬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提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诉讼员工外,邦讯公司拖欠149名员工(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的薪酬,总计人民币14,880,223.06元。其中包括在职员工95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083,277.02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21个月不等;包括已离职员工54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796,946.04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13个月不等。
②拖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薪酬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拖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涉及4人,总计人民币5,571,856.03元(税前),拖欠时间5个月至20个月不等。
③拖欠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自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拖欠3位独立董事薪酬,总计人民币375,000.00元(税前)。
④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件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邦讯公司涉及劳动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案件共计289件。其中已经结案的286件,尚未结案的3件。已结案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付总金额18,910,062.52元。
⑤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经核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回单,并与经办人员核实,邦讯公司按月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拖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的情形。但邦讯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据邦讯公司经办人员所述,公司因资金紧张,无力全额承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故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均按北京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纳,住房公积金按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的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⑥税费缴纳情况
经核查纳税证明文件并与经办人员核实,邦讯公司不存在欠缴税费的情形。
⑦行政处罚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拖欠员工薪酬、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邦讯公司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2)拖欠游戏业务团队薪酬、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核查情况游戏业务团队人员均是与邦讯公司的子公司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翼)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北京点翼科技有限公司缴纳。
①欠付游戏业务团队薪酬情况
除已提起劳动仲裁的员工外,截至2022年2月28日,北京点翼欠付游戏业务团队21人薪酬,总计人民币1,868,459.99元。其中包括在职员工5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1,155,942.28元,拖欠时间16个月至23个月不等;包括已离职员工16名,拖欠薪酬总计人民币712,517.71元,拖欠时间1个月至16个月不等。
②游戏业务团队劳动仲裁情况
游戏业务团队共8人提起劳动仲裁,涉及劳动仲裁案件10件(其中2人提起2次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调解金额总计人民币1,005,871.93 元。
③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经核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回单,并与经办人员核实,北京点翼按月为游戏业务团队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拖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据经办人员所述,游戏业务团队员工的社会保险均按北京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纳,住房公积金按3000元、4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的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3)对拖欠员工薪酬、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北京点翼存在拖欠员工薪酬、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如果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向北京点翼主张欠付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会计师回复:
我所负责邦讯技术年审小组成员已于3月中旬进入公司现场,财务人员提供了北京点翼以及成都点翼的账簿、报表等资料。我们向游戏团队的成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到公司已补偿员工3个月工资,并将继续在公司将从事游戏相关业务。因尚未完成对成都点翼公司的审计程序,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数,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4.公告显示,公司财务负责人近期频繁更换,大量员工离职,公司资金困难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部分下属公司拒不配合。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资金短缺、人员流失、财务负责人频繁更换、下属公司拒不配合等不利因素下,编制《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具体过程、数据来源及相关责任人,并说明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可靠,涉及需修正的,请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回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单据,包括不限于合同、发票、验收报告或结算单、出入库单、工资单、银行单据、缴税凭单、摊销或折旧计提表等,进行入账,记录凭证,由各个公司财务主管或财务经理审核,下月初结账(一般5日以前),形成各个公司的财务报表(主要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往来款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用报表)。经各公司审核无误后,报送邦讯技术股份公司,经股份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如确定有误,各公司修改),根据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披露要求,财务经理进一步收集并核对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等事项,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此次《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出具,是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在编制完成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后,报送证券部和财务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报送董事长审批后,由证券部根据披露的要求编制。相关数据的来源均真实、可靠、准确,有据可查。在2021年业绩预告披露之后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在重新审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之后,认为之前确认的北京四象和同方鼎
欣的业务收入暂不具备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在本次回复公告中未将北京四象和同方鼎欣的业务收入(合计约1131万元)纳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根据公司财务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业绩仍处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范围之内,无需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及本公告中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我所负责邦讯技术年审小组成员已于3月中旬进入公司现场,与邦讯技术公司新聘任财务人员进行对接。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位于北京总部的财务账簿资料,我们查阅了部分记账凭证以及后附的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审批单据等资料,获取了相关公司的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子公司报表以及合并报表等资料,因疫情控制原因,我们尚未能到江西、南京等地查看和了解部分账簿情况。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均需要完成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后,才能发表意见。我们争取于4月中旬前予以落实。
5.回函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你公司尚未与会计师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进行对接。请你公司高度重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公司与会计师已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的对接工作,已将账务相关的电子数据传送给会计师,会计师已向公司出具审计计划书,2022年3月17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会计师已进场开展现场审计,依据审计计划书的约定时间和内容,公司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按时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