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1年12月31日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17056_J03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617056_J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617056_J03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毅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滕 腾 | |
中国 北京 | 2022年3月30日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 |
一、在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 1 | 1,832,917,376.61 | 59,760,280,317.26 | (58,216,881,568.70) | 3,376,316,125.17 | 51,615,965.74 | - |
二、向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 2 | ||||||
(一)短期借款 | 3 | 1,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3,4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 73,401,673.48 |
(二)长期借款 | 4 | - | - | - | - | - | - |
三、在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 5 | 855,389,528.39 | 855,849,626.85 | (1,044,894,139.19) | 666,345,016.05 | - | - |
四、在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贴现票据 | 6 | - | - | - | - | - | -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为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
本汇总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刘正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