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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公告编号:2022-0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据南宁燎旺的实际客户货款回收情况,并结合公司管理要求,董事会同意南宁燎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按照账龄计提,南宁燎旺按照与母公司保持一致的原则,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账龄变更前变更后
1年以内5%3%
1-2年10%10%
2-3年30%3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864,768.00元,净利润增加2,376,433.02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控股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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