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为了加强公司合规、风控和内控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文件名称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
全文 | 审计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第一条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监督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审计和风险、合规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 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查工作、公司风险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等,对董事会负责。 | |
第八条 |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审查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七)审查公司法治建设工作及内控合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评价法治建设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八)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