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国星光电)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含公司2021年11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1.2亿美元贷款,及2022年1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南宁燎旺向银行申请的1.5亿元贷款”。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