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号:2022-3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11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 √ |
2.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2.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2.06 | 《独立董事制度》 | √ |
2.07 | 《分红管理制度》 | √ |
3.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单承恒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孙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孙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00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3.00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中公开披露。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8]、《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9]、《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21]、《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公告》[2022-26]、《关于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27]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9:00-11:30和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写字中心A座1102董秘办。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143995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联 系 人:姜琴
邮政编码:100020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11”,投票简称为 “天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的议案》 | √ | |||
2.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2.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2.06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2.07 | 《分红管理制度》 | √ | |||
3.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单承恒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孙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孙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