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