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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2、投资金额:具体额度为于2022年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2022年内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于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具体额度为于2022年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2022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4、投资期限:2022年度。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3、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为防止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

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基础国际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确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规避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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