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陈建国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总经理等职务,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陈建国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后不在该公司工作,不担任该公司任何职务。
陈建国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