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吴文生的继承人就公司是否负有收购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30%股份的义务存在法律纠纷,其继承人将公司诉讼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观山湖区法院”)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观山湖区法院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经公司向观山湖区法院申请,公司提供部分自有资产置换保全财产,解除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观山湖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黔0115民初12号之一,对公司所涉诉讼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资金解除冻结,变更为对公司提供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进行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经公司向银行确认及核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 性质 | 解除冻结金额(元) | 解除冻结 日期 | 执行 法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油榨街支行 | 52121300001801001XXXX | 基本户 | 3,448,915.03 | 2022.03.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小河支行 | 240200600920003XXXX | 一般户 | 288,777.16 | 2022.03.3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会展支行 | 5205014643360000XXXX | 一般户 | 1,727,295.50 | 2022.03.30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 性质 | 解除冻结金额(元) | 解除冻结 日期 | 执行 法院 |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60201010010031XXXX | 一般户 | 4,176,505.49 | 2022.03.30 |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 69951XXXX | 一般户 | 408,420.95 | 2022.03.3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甲秀支行 | 2315700104001XXXX | 一般户 | 32,870.26 | 2022.03.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营业室 | 240200341900008XXXX | 一般户 | 4,699.46 | 2022.03.3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 52189999114000300XXXX | 一般户 | 0.05美元1 | 2022.03.3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油榨街支行 | 52100011501300012XXXX | 一般户 | 1,110.87 | 2022.03.30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筑支行 | 11101201020002XXXX | 一般户 | 493,946.69 | 2022.03.30 | ||
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 | 1491012054000XXXX | 一般户 | 21,792,256.09 | 2022.03.04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32,374,797.82 | —— |
二、置换资产冻结情况
为消除银行账户被冻结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不便影响,公司提供位于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附100号贵阳高新信息软件中心ABC幢(A)4层-9层,总计共6层房屋进行担保,用于置换财产保全措施。上述被冻结资产没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已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在前述银行账户及资金被冻结期间,公司经营及业务运行未受到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
按2022年3月30日美元汇率1:6.3563计算,折合人民币为0.32元。
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黔0115民初12号之一。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