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772.80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款项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发放主体 | 到款年份 |
1 | 芯源微 | 以工代训补贴 | 27.06 |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年 |
2 | 芯源微 |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 | 184.34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021年 |
3 | 芯源微 |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 | 258.28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021年 |
4 | 芯源微 | 2021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7.88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022年 |
5 | 芯源微 |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 | 44.27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022年 |
6 | 芯源微 |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 | 1,240.97 |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2022年 |
合计 | / | / | 1,772.80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1,772.80万元。
上表中第1项至第3项为2021年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已经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第4项至第6项为2022年1-3月收到的政府补助,尚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