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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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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设立日期:2006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402,516,500元

法定代表人:吕绍林

联系方式:0512-639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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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工业数字化、智能化车间集成设备、生产线、立体仓库及软件、工业自动化集成设备、工装夹具、新能源充放电设备、激光设备、激光设备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生产、系统集成、工程安装、销售、售后服务;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工业移动小车、工业移动搬运设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大数据产品、物联网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云平台服务、销售;自有房产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创新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同时,公司亦可为客户提供智能工厂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日化等行业领域。

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博众精工整合了运动控制、影像处理、镭射量测、机械手、精密贴装密压台等技术,并配合软件系统开发,可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产品和服务。

2、核心技术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具体包括如下:

技术名称所处阶段主要表征特点介绍技术来源
高精度模组组装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CCD飞拍定位目标贴合位置,实时CCD精对位,对位精度+/_0.02mm,CPK>1.33,高精度取料和贴装压力控制自主研发
高速机械手SCARA组装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料盘自动供料,SCARA机械手高速取料,CCD飞拍定位,双站组装不停机,UPH>1600pcs/Hr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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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所处阶段主要表征特点介绍技术来源
智能组装cell大批量产该技术首创3C行业智能联机组装Cell,三台设备连接,分别实现laser量测,不同料件的厚度选择以及选配组装自主研发
多种泡棉贴装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单机完成多种泡棉无聊贴装,全自动卷料Feeder供料,多吸头取料和组装,CCD定位组装并复检,吸头标准化定制,实现快速换模自主研发
高精度气密性检测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正压气体定时定压检测泄漏量的方式,计算测试点的气密性,测试气压0.1bar~6bar,实现高精密检测自主研发
高精度点胶/UV固化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CCD对待点胶位置进行定位,采用高精度点胶閥进行点胶并采用集成在吸嘴的UV灯进行预固化,实现高效快速点胶组装自主研发
Hotbar焊接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Hotbar快速制热实现焊锡效果,稳定性好,可靠度高,温度曲线控制精准,焊接质量可靠美观自主研发
激光焊接技术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laser测高判定待焊接物料相对间隙,并采用CCD定位焊接位置,采用激光焊接物料,高速,可靠,清洁。生产良率达到99.99%自主研发
高速平面绕线机大批量产该技术采用高精度控制电机以及绕线模具,实现线径0.03~0.15mm的平面绕线,线圈平面度<0.12mm自主研发
高速高精度标准组装平台大批量产组装压力高精度控制,不大于0.2N,采用CCD飞拍技术,高精度直线马达模组,组装轴动态重复定位精度+/_4um,UPH1400pcs/Hr自主研发
直线电机抗齿槽技术大批量产通过优化设计有铁芯电机,使齿槽力的相位抵消,从而达到低速度波动,效果堪比无铁芯直线电机自主研发
总线驱动技术大批量产掌握PCI、PCIE、USB、Ethernet windows总线开发技术;掌握常用SPI、I2C、EBIU、SPORT等芯片级总线开发技术自主研发
轴类零件刚度检测技术大批量产采用伺服加外置力和角度传感器闭环系统,实时监控角度和刚度的曲线关系,并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可以广泛应用于汽车转向器,轴类刚要求产品的检测自主研发
伺服参数自整定技术大批量产用于伺服驱动器的参数调试,可以根据系统输入参数,快速整定出电机控制参数,节省用户调试时间,操作方便自主研发
飞拍成像技术大批量产通过采用抗振技术,设计中保证F#小于4,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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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所处阶段主要表征特点介绍技术来源
并严格控制成像质量,实现了物体在高速高加速度运动过程的稳定取像

3、研发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35,050.0237,119.9528,335.0328,779.35
营业收入235,602.51259,688.49211,050.67251,751.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4.8814.2913.4311.43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紧跟国内外行业前沿,始终把研发技术工作作为公司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驱动力,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持续上升。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额590,252.95432,855.43269,186.72298,178.15
负债总额361,758.83253,662.61118,736.68177,408.25
股东权益228,494.12179,192.82150,450.04120,76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224,510.06175,697.51149,713.59120,265.9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35,602.51259,688.49211,050.67251,751.29
营业利润6,166.0928,886.0736,666.8433,899.25
利润总额6,042.6528,349.0533,330.3333,932.09
净利润5,326.1424,108.3128,920.5331,9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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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4.4923,922.4428,649.7132,300.6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822.07-21,263.8420,085.7679,406.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77.68-17,454.38-15,849.01-16,06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86.9458,739.82396.70-17,513.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565.6910,756.764,821.8343,499.46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流动比率(倍)1.431.541.781.35

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0.591.001.35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1.9459.9147.7461.3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61.2958.6044.1159.50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802.312.252.47

存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0.751.661.762.0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2.03-0.590.562.2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540.300.131.21

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期末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各期末股份总数

2021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过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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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经营与研发风险

(1)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51,751.29万元、211,050.67万元、259,688.49万元以及235,602.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674.64万元、28,307.41万元、20,096.93万元以及1,945.44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

7.72%和29.00%。

未来,若公司不能继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性能,不能适应产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程度不断加深的趋势,将面临经营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

(2)对苹果产业链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21%、

42.71%、36.54%以及32.25%。同时,苹果公司既直接与发行人签订订单,也存在部分产品通过指定EMS厂商与发行人签订订单的情况。公司存在对苹果产业链依赖的风险,具体包括:

1)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苹果产业链的收入占比超过70%,占比较高。鉴于苹果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对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规模量产水平、品牌形象、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估,而且对产品订单建立了严格的方案设计、打样及量产测试程序。若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与苹果公司之间商业合作的技术迭代风险

苹果公司作为国际顶级的消费电子品牌商,其产品以制造工艺难度大、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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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高、设计领先性强等因素而著称。由于苹果公司的各类消费电子产品每隔一段时期均需要进行更新、升级换代,在新产品中除了使用苹果公司最新的芯片、软件等技术外,还会采用新的设计、工艺和物理特性(如防水防尘),相应的就会对设备供应商提出组装、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迭代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进苹果公司需求,或者短期内市场上出现了跨越式的技术突破而公司未能跟进,则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的商业合作可能面临技术迭代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绩。3)苹果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风险消费电子领域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2018财年至2021财年,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2,655.95亿美元、2,601.74亿美元、2,745.15亿美元及3,658.17亿美元。苹果公司2019财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进而导致其自动化设备的整体需求有一定程度的缩减。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功能特性不能够获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或者苹果公司的营销策略、定价策略等经营策略出现失误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能进行调整,则可能影响苹果公司产品销量,进而传导至上游设备供应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市场开拓风险

在消费电子领域做深、做强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拓更多新的应用领域,例如新能源、家电、汽车、日化等领域。在新应用领域开拓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在中国以及全球市场的扩张,新能源领域的自动化设备市场受到了多家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的重视,如先导智能、赢合科技通过与宁德新能源、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等动力锂电池领域领军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导入了锂电池设备市场。同样,在汽车产线自动化设备领域,江苏北人、瀚川智能等企业亦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由于进入相关领域时间较短,业务覆盖规模及客户覆盖领域需进一步拓展,未来如公司不能实施有效的市场开拓措施,可能会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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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切入新应用领域及切入供应商体系,对于战略性客户以及具有市场前瞻性的新应用领域,需不断积累对相关行业的自动化生产特点的理解与制造经验,首台套的装配、调试成本通常会较高,因此在进入新行业初期会出现毛利率较低的情形。未来,若公司在其他领域的开拓不及预期,或其他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毛利率进一步降低,则可能对公司收入和综合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的销售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消费电子行业本身是自动化设备主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且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下游应用产业过于单一,一方面,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压缩资本支出,该领域自动化设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亦或消费电子产业链在全球资源再配置,造成自动化产业需求分布调整,进而会压缩国内自动化设备供应商的订单需求量;另一方面,长期专注单一应用领域,容易导致公司在其他行业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不足,增加后续市场开拓风险,从而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技术研发与技术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因此智能装备制造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到现有产品的升级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28,779.35万元、28,335.03万元、37,119.95万元以及35,050.02万元。

一方面,由于现有主要产品具有非标性,公司面临着设计研发成本高、阶段性技术不易突破等难点,且公司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在研发方向上未能正确做出判断,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难以收回、预计效益难以达到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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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智能装备制造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方向,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和长远发展,需要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并储备下一代技术。未来,竞争对手有可能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开发出精度、速度、稳定性等方面显著优于现有装备的技术或产品,从而可能使现有产品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和革命性迭代,将对现有上市产品造成重大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着技术迭代风险。

2、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78%、45.91%、42.90%和33.59%,存在一定的波动。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从而使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对设计方案作出调整,进而引起公司产品的成本出现变动,导致毛利率产生变化。

未来,若公司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或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同步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48%、44.19%、54.95%以及42.67%(年化)。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3)存货减值风险

2018年末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金额逐期大幅提高。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采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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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与客户确定具体销售意向和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会根据交货日期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生产完成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由于产品种类众多、订单数量多,每种设备采购材料到生产完工需要一定的周期,从而导致公司原材料、在产品金额较大;此外,公司自动化设备完工后需要经过出厂前调试、运抵客户后组装调试以及客户验收等环节,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金额较大。未来若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或客户订货计划出现变动,或相关原材料市场价值大幅下跌,则将可能导致存货出现减值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06.99万元、20,085.76万元、-21,263.84万元以及-81,822.0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产品特点及行业特征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为自动化设备(线),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征,且客户多为苹果产业链企业,因此生产周期和验收结算周期受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节奏影响较大。若未来由于应收账款变现与短期负债付现出现时间性差异,特别是若应收账款对象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不善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或者公司未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情况,则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3、管理与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吕绍林、程彩霞夫妇。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两人通过博众集团、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间接控制博众精工合计81.39%的股份。

吕绍林与程彩霞夫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培养了一批中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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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面临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及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与经营规模同步增长。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5、与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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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投项目实施未能按预计计划完成的风险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考虑上述投资项目时已经较为充分地研究了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和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种因素,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团队、管理、环保等方面可能出现不利变化,公司能否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募集资金未来效益不确定性风险

项目完成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其未来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增加相应的折旧与摊销。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有一定影响,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达产、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快速消化项目产能,实现预计的规模效益,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申请上市证券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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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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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754,950股(含120,754,950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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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74,622.8374,600.00
2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48,207.0748,000.00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22,508.9822,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900.0024,900.00
合计170,238.8817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於桑琦和陈劭悦。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於桑琦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先后参与了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克来机电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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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项目、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东甘化收购升华电源等并购重组项目,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

陈劭悦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皖通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凯诺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及作为协办人参与克明面业非公开发行项目,负责克来机电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郭长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郭长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经理,作为项目组成员先后参与过博众精工IPO、盟升电子IPO、甬金股份可转债、富瀚微可转债等项目。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米耀、黄鹤伟。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上市保荐机构,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

(一)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保荐机构通过安排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截至2022年3月18日,持有发行人1,865,300股,持股比例为0.46%。除了上述情况以及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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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相关事项,在上市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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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2年1月1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2年3月11日,发行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338,436,580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84.0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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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保荐人、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逐项发表了明确意见,且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具体安排
1、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1、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 2、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各项义务; 3、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充分了解; 2、关注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关注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关注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情况;关注主要产品研发进展;关注核心竞争力的保持情况及其他竞争者的竞争情况; 3、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被质押、冻结情况; 4、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1、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2、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若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4、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就核查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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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督导事项具体安排
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
5、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1、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上市公司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异常的,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6、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并披露。
7、持续督导期限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九、其他说明事项

无。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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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郭长帅
保荐代表人:
於桑琦陈劭悦
内核负责人:
邵年
保荐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江 禹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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