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博元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筹划控制权变动 □涉及要约收购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具体内容为:破产重整。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因公司筹划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8日起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依规定按时披露了进展公告。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博元”、“公司”)因破产重整事项于2020年1月8日起暂停转让。珠海博元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7月27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作出(2020)粤04破9号公告及(2020)粤04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
根据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已于2021年6月10日执行完毕,相关资产已过户。
2021年8月31日,珠海中院作出(2020)粤04破9号之四《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珠海市珠海博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2021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议案(公告编号:2021-055),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首次信息披露文件。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公司协调各中介机构完成了关于《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相关问题的反馈意见回复。
近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审查通过。
鉴于公司股票导致申请继续暂停转让的触发事项已经消除,具备股票恢复转让的条件。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恢复转让。
三、恢复转让依据及恢复转让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版块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2
年4月1日起恢复转让。
1、股票除权日
博元3股票除权日为2022年3月31日
2、股票恢复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公司股票恢复转让日为2022年4月1日,股票转让方式为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
3、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
4、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博元3股票代码:400065
5、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量须是“手”(一手等于100股)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6、恢复转让首日开盘参考价:人民币1.44元/股,涨跌幅5%。
7、股票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1元。股票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应根据上一转让日的股票转让价格,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进行委托申报。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票恢复转让申请表》。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