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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股东:

2021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对公司重大的经营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合法合规性。相关会议决议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披露日期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月4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1月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月31日1.《关于签订<铜箔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2月1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2月27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4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8日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8月1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关于深圳分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10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2月14日1.《关于签署<铜箔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4.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5发行数量 4.6限售期 4.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4.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4.9上市地点 4.10决议有效期 5.《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21年12月15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

(四)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事项。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杜绝发生内幕交易行为。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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