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议案及其他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金融及证券行业的特点、同类公司支付的报酬、高级管理人员须付出的时间及其职责、个人绩效表现、公司内其他职位的雇佣条件等因素,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为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且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实,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吴港平先生、陆正飞先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力、萧伟强、贲圣林、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