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合计约人民币286.13亿元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的比例为33.9%,均为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香港”)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具体包括:
1、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境外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提供担保
中金香港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Limited设立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票据和信托契据下的其他付款义务。
报告期内,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根据该中期票据计划进行了2次发行,发行总金额共计15亿美元,其中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10亿美元;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5亿美元。中金香港为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MTN Limited根据该中期票据计划的前述发行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截至报告期末,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101.0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中期票据计划下尚未到期的其他发行情况如下:
涉及汇率的,按照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港币汇率折算,下同。
(1)2019年,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根据该中期票据计划进行的2次发行,发行规模共计10亿美元,全部为3年期品种。
(2)2020年,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根据该中期票据计划进行的2次发行,发行规模共计15亿美元,全部为3年期品种。
中金香港为CICC Hong Kong Finance 2016 MTN Limited根据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进行的前述发行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160.83亿元。
2、为间接全资子公司境外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中金香港为其下属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报告期内无新增,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24.2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授权担保事项包括: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拟设立的全资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净资本担保承诺,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时止。截至报告期末,该资管子公司暂未成立,该担保承诺暂未履行。
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管理委员会授权方案》等的规定和授权,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依法合规履行了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和授权范围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刘力、萧伟强、贲圣林、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