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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中国高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6,656,0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23,923.21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高科60073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怡然罗曼莉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8层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8层
电话010-82524234010-82524234
电子信箱hi-tech@china-hi-tech.comhi-tech@china-hi-tech.com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及不动产运营业务。

1、教育业务

公司经营的教育业务包括医学领域在线职业教育业务以及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1)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主要从事医学在线教育业务,其业务布局以医学教育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业务为主,辅以应急安全教育以及延伸品类的职业教育产品,综合提供包括资格考证、职称晋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在内的学习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领先的职业教育终身学习云平台。目前,英腾教育在医学职业在线教育领域,尤其是医学中高级职称培训的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①考试宝典:该产品是英腾教育主要收入来源,也是ToC业务的主要产品,是面向终端个人用户的医学教育学习云平台。产品形式包括手机端APP、PC端应用程序及在线网站平台,所提供的在线考试培训服务涵盖医学执业、医学职称、医学三基、医学考研、医师规培等领域。产品秉承“Al让医学考试更简单”的服务宗旨,深入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搭建从试题辅学到高水平讲授教学的完整知识体系,提供题库、录播课、直播课、经典案例剖析等在线教育内容,并

通过提供学习督导和个性学习答疑,实现定制化、交互化、智能化的一站式终身学习服务,帮助考生直击考点、掌握考点。

②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简称“卫教云”):

卫教云是英腾教育ToB成长型业务,致力于为医院、医务人员提供培训、考试、学习于一体的智能化解决方案,秉持“医院智慧教育全程服务专家”的服务宗旨,分别推出“管理云”、“考核云”、“学习云”三大云平台。通过PC端、移动端搭载医学类AI题库、培训课件、教学视频、电子书等内容,帮助医务人员学习晋升、提升知识水平,并建立系统的考核体系,使医疗机构能够及时掌握从业人员情况,通过考核其服务水平达到高效管理的目标,旨在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卫生教育”学习进程。

③其他成长型创新业务

应急安全教育业务是英腾教育的一项成长型业务,致力于运用AI技术、智能硬件、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改变传统急救教育模式,升级急救教育内容,围绕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急救法建设AI急救科普教育云平台,提供的产品包括心肺复苏(CPR)教学机器人、心肺复苏教学背心、急救知识机器人等。通过切入校园安全科普教育市场等方式,有效解决传统急救教育的困扰,帮助民众树立急救意识,提高民众急救技能普及率。该业务目前处于拓展初期。

同时,英腾教育基于自身研发C端题库类产品的经验及技术优势,创新研发了“刷题神器”、“医云学堂”、“题博士”等成长型创新业务,目前仍在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中,将基于考试宝典流量基础进行裂变销售,为公司持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英腾教育与国内多家医学出版社共建医学内容数据库平台,通过深入挖掘传统出版的内容资源,将其数字化、碎片化,实现出版低成本转化、高效率产出,简化传统的出版流程、缩短发行周期、降低运营风险,提高数字出版的附加值、降低版权风险、实现低成本转化和高效能产出,以“定制化”、“精细化”挖掘数字出版的无限可能。

2)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基于产业端到教育端的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人才培养闭环模型,遵循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深度融合行业技术资源,搭建高校端到企业端的人才培养桥梁,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与教学服务,与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以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产业实训基地建设、赋能实训等形式开展产教融合深度合作。

在学科建设方面,公司以信息技术领域学科为切入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物联网、全媒体等专业,同时开发信创课程体系,推出信创+人工智能、信创+大数据、信创+信息安全等特色专业方向。公司联合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等部门以及国内信息技术、信创领域的头部企业,汲取并融合优质的产品和技术资源,秉承产品思维,自主研发贴近产业发展前沿、注重实践应用能力、适合高校专业建设的标准化教学资源和教学产品,有效助力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学科和专业建设。

公司基于产业端用人需求,对产业岗位方向、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多维度分析、归纳和总结,

建立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的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将产业前沿技术体系、业务模型、项目案例等转换为教学资源,并与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结合,开发成为适配性高的教学产品输送到院校教学端,为学生搭建适应岗位职业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与服务。在人才培养方案上注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均衡发展,通过与院校既有师资深度融合的方式与高校共同培养出更适应产业需求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2、不动产运营业务

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主要包括: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深圳高科南山大厦出租业务、深圳航都大厦部分楼层出租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的上海方正大厦及上海招商局广场部分楼层的出租业务。公司同时也在积极推进传统不动产运营业务的模式优化,包括推进深圳高科南山大厦深圳城市更新计划项目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提出,要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要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同时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引导下,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作为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类型,将更为深远地服务于国家新兴产业与人才战略。

1、 职业教育受政策推动大有可为,产教融合推动现代教育创新发展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人才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亟需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以满足新型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新职业、新业态和未来我国重点领域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新需求。在此背景下,职业教育作为填补人才缺口的重要路径,市场空间广阔,并已具备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2021年5月,国务院颁布“十四五 ”规划开局之年的第一部教育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企业予以奖励、支持。职业教育系列政策的发布,较大程度地破除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2021年9月,习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建设人才强国,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坚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教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提出到2025年,实现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该意见较大程度地提升了校企合作动力,进一步揭示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和鼓励。

2021年11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提出2022-2025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高等职业学校提质培优,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各地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等。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将进一步受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红利有望加速释放。

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着重强调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一方面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另一方面要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推进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此外,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

在“十四五”时期新兴产业发展带来人才需求扩大、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利好的推动下,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应用型技术人才支撑的地位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已迎来历史性发展契机。

2、健康中国建设加码,医学在线教育市场前景良好

健康中国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规划,承继“十三五”规划要求,“十四五”规划将健康中国建设推向新高度,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实现这些重要目标,离不开医学类职业教育的密切配合。伴随“十四五”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适应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配合医务人员学习时间碎片化特点,我国医学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迫切性凸显,行业发展前景可期。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方式创新,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等。同时在新冠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在线医学教育发展空间广阔。

2021年7月,教育部在对“关于医学人才培养的建议”的答复中释放重要信号,明确了医学教育的本质是精英教育,并高度重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该答复提出教育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将

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适度扩大医学类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着力于培养医学基础知识宽厚、临床综合能力较强的医学人才,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各省市为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相继出台《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切实加强”等为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深化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的具体措施。多省均提出要大力推广远程教育、健全医学教育网络、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及教学手段,为医学教育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

在健康中国建设的大环境下,上述政策催生了医学教育市场规模增速的提升。在医考培训服务及医学继续教育领域存在一定领先优势的企业,有望借此契机提高其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加快拓展其服务边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9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223,581,029.042,298,289,270.382,298,289,270.38-3.252,226,252,066.632,226,252,06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56,418,432.131,906,907,055.791,906,907,055.79-2.651,888,114,870.641,888,114,870.64
营业收入104,235,146.88102,997,163.67102,997,163.671.2099,167,567.4499,167,567.44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03,802,873.89102,985,400.23102,985,400.230.7998,582,521.4698,582,52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79,493.0718,619,117.9818,619,117.98-24.92-77,174,758.62-77,174,75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10,257.27-8,640,243.07-8,640,243.07不适用-60,297,188.07-60,297,18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441,761.43-222,565,165.97-222,565,165.97不适用-23,936,490.73-23,936,49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30.980.98减少0.25个百分点-3.99-3.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0.0320.032-25.00-0.132-0.1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40.0320.032-25.00-0.132-0.132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9,169,286.1929,610,369.9120,957,971.5224,497,519.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5,823.1912,109,060.55-3,245,673.351,110,28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4,940.19-2,500,939.45-4,580,369.38-33,403,88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5,650.125,194,254.06-16,811,269.06241,834,426.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医学在线教育业务在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存在收入和成本分期不准确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详见公司临2022-013号公告。更正前公司2021年分季度数据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
营业收入28,184,500.2333,567,744.1118,348,516.7924,134,38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1,547.8414,111,126.73-7,392,313.143,719,13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4,552.69646,460.57-6,748,973.48-33,992,297.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53,864.37-25,172,058.37-17,053,006.69242,612,962.12

4、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9,0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0,1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 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0117,482,98420.030冻结30,482,984国有法人
高文仁-146,3005,660,5020.960未知0境内自然人
陈武4,456,0364,456,0360.760未知0境内自然人
赵颖822,2003,001,2000.510未知0境内自然人
兰涛02,950,1300.5000境内自然人
胡琪2,837,9002,837,9000.480未知0境内自然人
林文阳2,454,8002,454,8000.420未知0境内自然人
张志汉149,9722,299,9720.390未知0境内自然人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279,8152,279,8150.390未知0境内非国有法人
望微2,239,4002,239,4000.380未知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共持有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其中30,482,984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2022年3月21日,公司获悉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0,482,984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相应的2020年第一次现金红利被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共117,482,984股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详见公司临2022-008号公告)。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公司《中国高科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七节中“四、(二)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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