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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28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29元/股

2、调整后“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28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年3月31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龙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

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始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29,409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8.16元/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次“龙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1、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1月19日,行权价格为7.351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始自主行权。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完成,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1月19日,行权价格为7.169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09名激励对象获授4,692,714份股票期权于2022年2月18日开始自主行权。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至2022年3月28日,激励对象已完成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尚未完成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858,514股,行权价格均为7.169元。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梁秀林、张锦林、马术峰、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已离职;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激励对象于永光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16,684股。激励对象梁秀林的回购价格为3.731元/股。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的回购价格分别为3.576元/股、3.578元/股。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的回购价格分别为3.592元/股、3.595元/股、3.613元/股。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于永光的回购价格为3.5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序号姓名回购价格(元/股)回购注销数量(股)
1梁秀林3.73139,000
2张锦林3.57612,480
3马术峰3.57814,040
4王华东3.5927,800
5谢滨伟3.59515,600
6赵廷君3.6136,240
7陶镜伍、王琳、于永光3.518121,524
合计-216,6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16,684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计算过程

P0=9.29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元/股)变动股数(股)变动股数比率
A17.169+3,858,514k10.3852%
A23.731-39,000K2-0.0036%
A33.576-12,480K3-0.0012%
A43.578-14,040K4-0.0013%
A53.592-7,800K5-0.0007%
A63.595-15,600K6-0.0014%
A73.613-6,240K7-0.0006%
A83.518-121,524K8-0.0112%

P1=(P0+A1×k1+A2×K2+A3×k3+A4×K4+A5×k5+A6×K6+A7×k7+A8×K8)/(1+k1+k2+k3+k4+k5+k6+k7+k8)=9.2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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