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518Z024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6 |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 年 | 7-9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518Z0244 号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族激光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族激光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大族激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大族激光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大族激光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族激光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永强(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丽华 |
2022 年 3 月 29 日 |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7,830.1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2,191.46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19.73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16.5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6.4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8,908.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76.15万元。
2021 年11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12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95,859.0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5,550.22万元转入一般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48.1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理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大族激光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1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兴业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38910188000590012 | 0.00 | |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 756269974661 | 61,194.39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建设银行华侨城支行 | 44250100000700001428 | 78,947.40 | |
民生银行坂田支行 | 609336991 | 131,895.20 |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 44301560044435350000 | 89,407.92 | |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0039293403003513628 | 0.00 |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 9550880007228500622 | 1,935,668.02 | |
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 | 755901519610506 | 3.01 | |
江苏银行深圳湾支行 | 19320188000068912 | 282.60 |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白石厦支行 | 000255520411 | 73,819.20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15749949123456 | 143,336.75 | |
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 | 755933897410161 | 2,966,456.79 | 户名为: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 | 5,481,011.28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5,550.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8,908.0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 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平安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7,000.00 | 2020-10-22 | 2021-1-22 |
2 | 平安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8,000.00 | 2020-10-22 | 2021-1-22 |
3 | 平安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4,000.00 | 2020-10-23 | 2021-1-22 |
4 | 广发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7,000.00 | 2021-1-25 | 2021-7-26 |
5 | 广发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00 | 2021-1-25 | 2021-7-26 |
6 | 广发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00 | 2021-3-3 | 2021-8-31 |
7 | 广发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1-3-3 | 2021-8-31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3月16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70001 号)。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7,630.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6,716.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38,908.0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注]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 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 业化 | 否 | 147,830.19 | 147,830.19 | 1,022.01 | 96,648.85 | 65.38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 备产业化 | 否 | 79,800.00 | 79,800.00 | 5,694.55 | 42,259.17 | 52.96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7,630.19 | 227,630.19 | 6,716.56 | 138,908.02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27,630.19 | 227,630.19 | 6,716.56 | 138,908.0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 | 项目的可行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在正常实施,项目已于 2021 年 6 月完工投入使用;部分设备从采购方案规划、设备 选型到发货验收,过程周期较长,使得采购周期超过预期,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已采购部分设备价 格相较原计划也有所下降,导致投资金额出现结余,原因详见下述。因此出现项目已完工,但投资进度未到 100%的情形。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大族激光变更为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3月16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5.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1月7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0.1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2021年11月12日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以及“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不断升级进步,市场上公司需要的零部件品质持续提升,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同期,购置设备价格也有所下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及实施费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约7,376.15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周辉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