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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2-006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第 1 页 共 4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7)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天衡所从业人员总数共1148名,其中合伙人80名,注册会计师37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名。

(8)业务信息

天衡所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6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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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类型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2次1次1次
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栋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涛,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葛惠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其他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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