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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我们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1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实施。

三、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能按照《公

司章程》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的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发放情况真实、准确、无虚假。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在2021年度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同时受疫情等相关因素影响,造成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生的关联交易低于预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七、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2022年度经营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俊生、王立新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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